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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一把金刀

  他这样子,如同顽铁淬火,确实是别具一功。

  不过这样的炼法,普天下也就他一人而已,别人是不可能用这个法子来炼的,谁都吃不消。

  幽微道人这铁骨丹要炼三天三夜,狼无忌也不急,他第二天收到请贴,巨骨族的族长骨箭请他喝酒,顺便讨论合作的事情。

  巨骨族辖地有矿,狼无忌想要开采,不过骨箭要价太高,一直没能达成合作意向。

  狼无忌因此就放出风去,巨骨族的矿是他看中的,想要插手的人,最好掂量掂量。

  有他这话,果然就没人找巨骨族合作,拖了十几年了。

  现在骨箭主动相邀,狼无忌估计,巨骨族撑不住了。

  狼无忌当即带了二十骑魔狼赴约。

  巨骨族离神狼城直接距离两百多公里,绕山走,超过三百公里。

  但魔狼惯行山地,急奔时,时速可以超过三百公里,当然,日常赶路不可能是这个速度,但也能达到五六十公里的样子,半天也就到了。

  骨箭年纪快七十了,身板却仍然壮实,见面与狼无忌行了个拥抱礼,笑呵呵的把他迎进去。

  摆上酒,一面喝酒,一面谈条件。

  不出狼无忌所料,骨箭果然是撑不住了,不过这老狐狸还拿着架子。

  狼无忌手下矿虽然多,但有些矿的资源开始枯竭了,急需新矿补充,他也就不跟骨箭计较,稍稍放宽了一点条件,骨箭果然就答应了。

  “狼王大量,老朽感激不尽。”

  得了好处,骨箭也开心,举杯道:“今日一醉方休。”

  “一醉方休。”

  狼无忌有千杯之量,自然是来者不拒。

  正自喝得开心,旁边的月影突然发出低低的嘶吼。

  狼无忌无论到哪里,月影都带在身边的,他扭头,伸手轻抚月影脖子:“月影,怎么了?”

  月影又发出一声低吼,额头的第三只眼睁开,眼中闪烁着幽幽的黄光。

  这是月影发现了危险。

  月影为灵兽,它的灵觉极为敏锐,过往的岁月里,有好多次,狼无忌都是因为它的及时示警,而躲过敌人的伏击暗算。

  “有敌人。”狼无忌狼眼一凝,他扭头看骨箭:“这是个阴谋。”

  他扭头之际,骨箭霍地往后一跳。

  他外表老朽,这一跳,却极为灵动,远远的跳到了十余步开外。

  这个动作,不打自招,狼无忌不由得就笑了:“你居然敢谋算我,谁借你的胆子?”

  “我。”

  远处一个声音传来。

  其声不高,却如宏钟大吕,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

  这功力了得。

  狼无忌狼眼微凝,转头看向门外。

  庭中一个身影,霍地显形。

  来人一身金色的袍子,头顶金冠,年纪四十左右,个子高大,圆脸,有些胖,还有个大肚子。

  手中提着一把刀。

  那刀整体金光灿灿。

  一把金刀。

  “金刀王。”

  看清来人,狼无忌低喝出声。

  十万大山,有着无数大大小小的势力,百灵圣母名声大,但真正强的,其实是她背后的狼无忌。

  而势力与狼无忌相当,甚至超过他的,也不少。

  眼前的金刀王,就是一个。

  金刀王全名金沙河,为黄金城之主,他的黄金城,就建在一座金矿之上。

  金刀王不但坐拥金山,武功也极高,他同样是先天境高手,功境不在狼无忌之下。

  黄金城与神狼城相隔五百多公里,两家都是以采矿业为主,自然有相冲突的地方。

  不过以往都是一些小摩擦,而且金刀王是百灵圣母的爱慕者,早在十五年前,他就曾经向百灵圣母求过婚,曾在百灵圣母的窗外唱了七天七夜的歌。

  因此狼无忌和金刀王是认识的。

  “金刀王,你敢算计我?”

  狼无忌狼眼微凝。

  “我不是要算计你。”金刀王摇头:“我对你没有兴趣,但是我喜欢百灵,这是你知道的。”

  “你放屁。”提到妹妹,狼无忌怒了:“你已经娶了白牡丹,还想怎么样。”

  在十万大山,百灵圣母是最出名的女人,但她不是最美的女人,哪怕狼无忌这个最宠妹妹的哥哥也承认,金刀王的妻子白牡丹比他妹妹要漂亮。

  在十万大山,白牡丹被称为花后,也就是百花中的皇后,无论是谁,提起牡丹夫人,全都是赞叹之词。

  狼无忌从来不认为自己不如金刀王,他甚至有些瞧不起金刀王,金刀王家屡世富贵,而狼无忌却是白手起家。

  金刀王的黄金城,是继承自祖上的,而且经过惨烈的家族残杀,才最终掌控家族,这让狼无忌鄙视。

  嗯,他鄙视的不是金刀王对自家兄弟下手,他是狼王,狼的字典里,退让是耻辱,竟争才是永恒的主题,无论是对敌人还是兄弟,永远不要退让。

  他鄙视的,就只是一点,金刀王的出身。

  他觉得他赤手空拳打出的天下,就有理由也有资格鄙视金刀王这种二代。

  但惟有在白牡丹这件事上,他有些羡慕,甚至是妒忌。

  能娶到白牡丹这样的女人,真的是一个男人最大的骄傲。

  可现在,金刀王在娶了白牡丹之后,居然还说他喜欢狼百灵,这就太无耻了。

  狼无忌心中怒火上涌,猛地站起,一运气,突然发现不对,真气居然有减弱之象。

  “你下了毒?”狼无忌又惊又怒。

  而骨箭这时已经远远逃到了庭院里。

  “没错。”金刀王得意的一笑:“尸王的扯骨丝,无色无味,入髓透骨,虽然不能立刻把人毒死,却能一丝一丝的拨人的真气,呵呵。”

  他说着笑了一下:“狼无忌,我劝你不要乱运真气,你真气运得越快,给拨去的真气也就越多……”

  他话未落音,狼无忌突然往前一纵,扬爪就向金刀王抓过去,身到中途,一个身影变成两个,脑袋也变成了狼头,更是幻出七个爪影。

  双身七影。

  这是狼无忌最高的功夫。

  他一出手就用了全力。

  因为他知道尸王的扯骨丝,这种毒最初发作不明显,这也就是骨箭能在酒里下毒而让他没能及时发觉的原因,这种毒入体,最初身体完全没有什么反应的。

  但就是不能运功,越运功,毒性对真气的消融就越厉害。

  狼无忌之所以一起手,就使出最强的功夫,就是要趁着毒性对他的真气消融得不多,一举拿下金刀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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