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长长的一段话,凌俐用余光瞟了眼郑启杰。
他依旧是安静沉默的样子,似乎凌俐说的一切,都和他无关。凌俐却几乎能肯定,他现在的心理活动,一定不像他表面上这样的平静。
就看她什么时候能撕下他的画皮了。
凌俐略一思考,选择了更简单明了的表达方式:“通过对比过殡仪馆网站上无人尸体在线查询系统所公告的死者照片,警方发现郑启杰硬盘里曾经发现过的三十二张无臂的照片,都是出自于殡仪馆公示过的,无名尸体的照片。”
蓝刚蹙起眉头:“这又能证明什么呢?和一百二十万有联系吗?”
他问的问题也是庭上大部分人所想,收集照片,和根据这些照片做的数据统计表格,也可以解释为被告人癖好的一部分,并没有实际的证明作用。
凌俐抿了抿唇角,面向合议庭提出了申请:“尊敬的合议庭,一项项证据的举证和质证,有些太过麻烦,为了方便查明案件事实,为了节约合议庭时间,我方申请,与被告人对质。”
余文忠本能地想要提出反对,不过大概想起自己这时候最好不要再刷存在感了,缩了缩脖子,终究没说话。
而蓝刚是如临大敌的表情:“被害人律师,这不合规则,你应当在庭前提出对质申请的。再说对质是被告人和证人,或者证人与证人之间的,律师和被告人之间,哪里来的对质?”
凌俐被噎了一下,后悔自己用语不当。
“凌律师的意思是,被告人是案件的亲自经历者,可以说是最重要的证人,她请求按照询问证人的条款,结合本案证据,再次询问被告人。”
祝锦川不露痕迹地补充了一句,给她的话打了个补丁。
这原本也是不和规则的,不过,这案子开的口子已经够大,那位叶专委显然被说动,饶有兴致地跟蓝刚耳语了几句。
蓝刚一脸的无奈,干脆破罐子破摔起来:“要问就问吧,注意时间。”
程序已经够乱了,案情也已经够乱了,什么民事和刑事证明部分混同,他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他现在只能指望,不要再出什么大篓子让他掉了这身法袍就好。
凌俐得了允许,暗暗松了口气。
之后,转头看向被告席,问:“请问被告人,你收集这些无名尸体的目的,是什么?”
郑启杰摸了摸光滑的下巴,微笑着回答:“爱好,可以吗?”
凌俐不置可否,继续下一个问题:“你收集的尸体照片,和唐傲雪的残臂出现在你家的冰箱里,又有什么联系?”
郑启杰毫不犹豫:“没有联系,我路边捡的。”
“那么,是在哪里捡的?”
郑启杰面无表情:“不记得了,公安问我无数次这个问题,我都是这样回答的,今天一样。”
凌俐低下头,从刚才那叠资料里,抽出了一张照片:“那么,你能不能解释下这张照片里的无名尸体,为何和唐傲雪的生理特征,如此相符?”
接着,她说出那具无名尸体在网站上公示出来的生理特征:“在你的电脑里,这张照片的编号是20140622,性别女,年纪三十左右,身高164,双臂缺失,从身体特征来看,这是和唐傲雪本人最为接近的一句无名尸体。”
当法警把那张照片呈给合议庭,再拿给郑启杰之后,他表情微动,眼里闪过一丝放松。
不过,再抬头时已经恢复平静,面无表情地说:“我怎么知道我无意中存下来的一张图片里的人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的?”
“那你又怎么解释,这张图片在你电脑里,是浏览次数最高的一张?”凌俐说完,又指出相关的数据,“警方从你硬盘里恢复的相关数据里,你浏览这张图片的次数达到五百余次,而第二和第三的是两具男尸,分别是一百余次和几十次。”
“我忘了,”郑启杰眼里含着讥诮,“你能记得你好几年前为什么偏偏就喜欢看那几张特定小黄片的原因?还能记得‘观赏’次数?”
凌俐脸一红,被他这句话憋得结结巴巴问不出下一句。
而蓝刚则是脸色一变,声音肃然:“被告人请注意用语。另外,律师问你就回答,不要反问。这是在调查阶段,还没开始辩论。”
郑启杰摊了摊手:“好吧,我的回答就是,我忘记了。”
凌俐深深吸了一口气,冰冷的空气进入鼻腔深处,带来些微的刺痛感。
刚刚被郑启杰一激,现在镇定了下来,而这时候的她,前所未有地清醒,也前所未有地冷静。
她问出下一个问题:“郑启杰,请你如实回答,唐傲雪的尸体,是否在两年前,就已经火化?”
此言一出,满场哗然。
上一次开庭中,郑启杰是亲口说出混凝土、水泥墩子、河流几个关键词的,似乎警方的排查重点也是各大山川河流。
凌俐这方千兴万苦的布局,当时得出来的结果是,唐傲雪被“封印”在水里。
而今天,她却提出另一个匪夷所思的方向——火。
根本是截然不同的手法。
难道,这场庭审又会带来什么惊喜?
刚刚被繁冗的举证质证弄得昏昏欲睡的旁听人员一下子振作精神。而只有少数人,注意到了她用的是“火化”,而非“焚烧”或者“焚化”。
能用到“火化”的,似乎只能对应那一个地方。
作为主角的郑启杰,自然是听出其中差别了。
他咧嘴笑了笑,眼里闪过几分得意的神采,明知而故问:“你的假设是什么?不如说不出来我听听,看看和我编的故事,是不是一样?”
终于到了这个关键点了。
又是“假设”,又是“故事”,和上一场的套路,如出一辙。
所有人都屏息凝神,期待着马上要来的转折。
凌俐翻开面前厚厚一沓A4纸装订在一起的资料,埋下头,缓缓地念出整个经过。
她是从那几张表格开始的:“……雅城,0;南溪,1,女;陈枝,1,女;甜城,1,女……到了最后一张表的数据,所有数据相加的和正好是32。而这具和唐傲雪体貌特征高度相符的尸体,存放在甜城市一个较为偏远的县城,距离雒都,三百多公里。”
她顿了顿,开始下一条的线索:“案发前一年,甜城市殡仪馆,曾经发布过一则招聘临时搬运尸体工人的招聘启事,而我们根据铁路系统的购票记录,查到你在同一时间段,曾经往返过甜城。再之后,你以化名曾勇,在那里工作过两个月,正是在暑假期间。”
郑启杰没有急着否认或者承认,抬了抬眼皮:“继续。”
凌俐稳了稳情绪,说:“所以,你是利用职务之便,用唐傲雪的尸体,换出了作为无名尸体被存放在殡仪馆的这编号为2014622的尸体。这就是你认为完美无缺的作案方式。”
余文忠这时候顾不了“要低调”的箴言,站起来大声反对:“这完全是毫无根据的猜测,没有任何证据。再说了,怎么能证明被告人在案发时候往返过雒都和甜城?有开房记录吗?有购票记录吗?什么都没有,这完全是假设。”
他算是彻底听懂凌俐刚才那番假设的用意了,一步步引出郑启杰的犯案手法,让他在膨胀的表演欲下,再一次“自证其罪”。
郑启杰能不能无罪,他现在管不了,他只知道,郑启杰再重复上一把的玩法,他这个辩护人,将会死得很惨。
不行,必须得阻止他!
然而此时,合议庭已经集体噤声,没人搭理他。
所有人都在期待着郑启杰的反应,已然没有人在意,这还是不是法庭。
回应他的,却是凌俐。
她抿着嘴角,说:“众所周知,有很多不需要身份证就能往返两地的交通方式,搭黑车、城与城之间公交车、甚至就坐长途客运也都可以不用出示身份证购票。另外,一张假身份证就能入住监管不严的小旅社,他能瞒过视线来去几天,有什么难的?”
余文忠黑沉着脸:“那他怎么进殡仪馆?还换尸体?太离谱了!”
凌俐舔了舔嘴唇,感觉自己嗓子有些干哑起来,刚刚要开口说话,身旁的祝锦川已经代替她回答:“搬运尸体这个工作,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干的。不少地方因为人手紧缺会招临时搬运工,干几个月走人的临时工也多的是。至于换尸体这件事,停尸间的钥匙在哪里,凡是员工都心知肚明,还有些停尸间根本就没上锁。毕竟那又不是银行,管理没那么严,谁有事没事会偷尸体?”
余文忠听到他的解释,面沉如水:“那监控呢?据我说知,殡仪馆是二十四小时都有人管着监控的。”
祝锦川一笑:“余教授,你说的那些都是理想状态,我这些天跑了几十个殡仪馆,起码一半以上监控室没人。你也可以自己去调查下,看看监控室是不是二十四小时都有人在的,尤其是在下半夜。”
而跟余文忠的慌张相比,郑启杰却是胸有成竹,一点都没有慌。
他面带笑意,视线投向凌俐,就像在夸奖一个聪明的孩子的一般:“想不到啊想不到,我以为你就是个资质不那么好的律师而已,谁知道,你还是很有创造力的,几张表格几张照片而已,可以被你解读成这样内容丰富的故事线,简直太厉害。”
说到这里,他还装模作样鼓了掌,接着换成讥讽的声线:“只是我还是要说一句,哪怕是讲故事,你这想象力也太丰富了点。那破表格我自己都忘记是什么意思了,也许是统计的酱油厂的数量,或许是某年狂犬病发病人数,你怎么就这么能瞎掰呢?你要真的怀疑,可以让警察去查一查,那具尸体到底是不是唐傲雪就可以了。”
看到凌俐沉默,他又云淡风轻地笑了:“是不是已经查验过了,根本不是?”
凌俐轻咬下唇:“那具尸体已经在两年前火化,查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