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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误惹禽兽,斯文败类 第一百二十五章 她是心魔,也是他的阴暗面

  【于是,那一场灾难,她有了心魔,他有了阴暗面——榆次北!】

  “在,我在,你能看见我的手吗?”隐隐约约的一道光,不怎么清楚的透了进去。

  “好像不是很清楚。”榆次北努力的够着身子往前,“你往旁边躲一躲,我包里有一瓶可乐,若紧张的话,你就抱着它。如果还能忍受,就暂时不要喝。”

  “好。”安静了一会,祖凝内心隐隐不安,像是怕他走了,又不敢总是问他,喊他,怕他嫌自己烦。

  安静的氛围下,每分每秒都是让人窒息的难受。

  她拼命的咬着牙不敢哭,不能哭,也不想哭,努力的熬着睡意,唯恐自己就这样睡了过去。

  瞌睡堆在眼皮子上,打架似的难受使得整个脑袋昏昏沉沉,她努力掐着自己的手背,里面很暗,她猜胳膊上一定是青青紫紫的。

  贝齿咬着下唇,努力让眼泪憋回去。

  过了会祖凝很轻的笑了一下,拼命找话题搭腔。“你的声音很好听,我猜你一定长得很好看,是那种清清秀秀的模样。”

  “你也是学生?也是来这玩的吗?”

  “嗯,我是。”

  一个问,一个答,好像这一天只是一个寻常阴气绵绵的日子,两个恰好遇见的陌生人凑到一起,无端闲聊罢了。

  抛去生死,这世间并无大事,可超越生死,这世界都不是事。

  眼下,如那些人,如,他们。

  “那你是本地人吗?”祖凝不确定的问,怕误问到别人的隐私,让对方心情不好。

  她软了声音,如同只是想说话而已,说什么不重要,和谁说不重要,单纯的只是想说点什么,让自己发散注意力。

  “其实我不是,我是外地来这这里旅游的,但没想到会发生这些?”

  “如果,早知道,你还会不会来?”榆次北淡着声音问她,对一个未知的谁也不知道的假设做可能性比喻。

  姑娘默了很久,脑海中划过太多太多从前的欢声笑语和美好片段。

  从前,幸福也曾离她那么近过,近的她就在幸福本身,是被蜜糖浇灌长大的那一类人啊?

  好可惜,假象是禁不起摧残的。

  原来,终有一天,开在风雪里的花,轻轻一吹,凋零才是她的宿命啊?

  “我不知道,但我清楚,假的终归是假的,不在这里被拆穿也会在其它地方,不过是时间而已。”她悲观的说。

  “不管怎样,拥有过比从来都没得到过要好是不是?”榆次北不想去假意安慰她,他知道她不需要,人间清醒的祖凝,能够治愈。

  “不说那些不开心的,看来我们很有缘,我不是本地人,也是来这里旅游的。”

  “这么巧呀,那你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吗?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假如我们都能活着,我想感谢你。”祖凝有些慌乱的说,“我怕,怕以后连个名字都不知道,不知道要去哪里找。”

  榆次北没吱声,半弯的唇角勾起一抹弧度。

  顿了一下他转移话题道:“别怕,我会陪着你,一直陪着你,你不要怕。”

  没得到想要的答案,祖凝并不执着,释怀一笑。

  将死之人,确实没必要多知道一个姓名。

  熹微的光亮里抬手看不清五指的恐惧慢慢消散,她自我厌弃的扯了一抹笑,希冀的说:“我现在似乎有些懂得为什么医生要穿白大褂,原来,那是希望的颜色呀!”

  手指燃尽的烟,有了烫意,男人这才回神。

  猩红的瞳孔内布满了红血丝,狭长的狐狸眼微眯,微翻的眼神里忖着几分薄凉和显而易见的心疼。

  那是那一天,她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一直到亲眼看见她上了救护车,他也体力不济的倒下。

  后来,她就这样消失在他的世界里,像从未出现过那样,无迹可寻。

  直到那天,电梯里的那一声:“等一下。”

  熟悉的面孔,熟悉的声音,尽管她的变化有些大,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在电梯里都要照镜子,出门很注意自己的形象,傲娇又别扭,古怪又可爱。

  天生大姐大的性子,独立却高冷,习惯面对众人一副看不惯她,又干不掉她的模样。

  天知道,他用了多大的自控力,才算如常的问了句:“不进来吗?”

  时隔多年,依旧改不掉喜欢一切好看的事物,包括脸,垂涎美色,喜欢花痴俊逸有型的五官。

  当她时不时喵他,又不敢喵的模样,下错楼层,被尴唱围观的狡黠,一点一滴都那么美好如旧,仿佛当年经历过的伤痛从未存在。

  他知道她只是一贯掩饰的很好,否则这么多年不会一个人住在外面,不会一难过就跑去福利院。

  表情越是云淡风轻,内心越是风起云涌。

  她就是这样的人,喜欢一个人独立抗下所有,看起来从容大度,可望而不可即。

  每个人都有阴暗面,碰不得,拔不得,说不得,伤不得。

  如果不出现,他情愿油尽灯枯,一生不娶。

  男人反手,指尖捻灭火星。

  久不开口的喉咙下一片嘶哑,手指重新打开烟盒,抽出一根。

  手半弯微曲,背着点风,火苗蹭得一下点燃,他狠狠吸了一口。

  剧烈的咳嗽声,伴随呼呼风声格外醒目。

  一张清隽雅逸的面庞在寥寥余烟里看的并不真切,榆次北的侧翼轮廓有序有致,高挺的鼻梁衬得五官愈发立体。

  一身清贵不及膝的白大褂更是将他清风道骨,卓越风姿散发的俊逸无两。

  榆次北一向克制,在医院很少吸烟,何况烟盒上那六个大字,“吸烟有害健康”更是醒目的不得了。

  他没有迫害自己身体的习惯,究竟是哪一年开始刻骨的思念如附骨之疽,痛到骨子里的极致感沉的发闷,午夜梦回痛的他每每惊醒浑身是汗。

  这种不受控的压迫感让他心里堵得无处发泄,他曾私下问过顾瑨珩:“你有没有想到骨子里的人,念之卿狂,思之难忘?”

  那时候顾瑨珩一身睥睨,在体育世界里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铮铮铁骨,狼性教育。

  他带出来的学生啊,满身的拼劲,所到之处披荆斩棘,一片叫好。

  其实那一晚,他也只是思念入了心找不到法子释怀罢了,并没想过非要顾瑨珩会给他一个答案。

  或者换句话说,是顾瑨珩能给他一个答案。

  他那个人啊,一向是自己雷厉风行不算,训练出来的学生更是狼性十足,冲锋训练当仁不让。

  榆次北倏地一笑,问顾瑨珩感情问题?还不如自问自答!

  笑了片刻,终究隐匿片刻选择遗忘的人抬手一仰而尽杯中酒。

  他们都不是行为上放纵的人,可偶尔还是会稍稍放松,无关大雅,不过情绪而已。

  觥筹交错间,灯红酒绿时,手上越是用力,心里就会越空。

  浑身像灌满了铅一样的思念,就连酒入千尝百肚,进了喉,都还是苦的。

  他眯着眼,灯红酒绿的眼神顺着光圈没入瞳孔,茶色的酒液沾染到唇上,晶莹剔透将他刻画的魅惑众生,犹如火树银花炸裂,一瞬间,美轮美奂。

  顾瑨珩和榆次北属于两种类型的人,如果说榆次北是淡漠,顾瑨珩便是狂野。

  一个俊逸儒雅,一个张狂肆意。

  这样的两个人,坐在一起喝酒总有种久违感绕在心上,偏偏又说不出哪里不对。

  良久,顾瑨珩从一众酒杯里抬头,握着杯子的手,有些紧。

  粗粝的手掌,捏着杯身,看着酒杯里的酒,倾泻摇晃,唇角的笑意莫名拉扯。

  “有,午夜梦回惊醒时想起,像一股暖流钝钝划过,握不住也放不掉的感觉。”他的声音很轻,轻到他差点以为不过是自己的一场幻觉。

  榆次北抬手举杯的动作一滞,他差点就要以为是酒吧太吵,致使他出现了幻听。

  他偏头,看着顾瑨珩的目光里有打量,有犹疑,有不解,更有真假难辨的情绪。

  顾瑨珩,恋爱了,不搭呀!

  “我不是听错了吧?顾队凡心初动?没听说啊!”

  “再说,像你这样的人,想要什么的人又没有呢?我不信你会翻跟头?”榆次北端着酒杯低低嗤笑。

  “那你呢?事业有成,家世渊源,只要你愿意,会有大把大把的姑娘排着队的往你跟前凑,可惜都不是你想要的。”

  顾瑨珩看着他,擒着一双眸子静静打探,剑眉星目,一身戾气。

  这样的男人,成该是“黄沙百战穿金甲,不怕楼兰终不还”的气势。

  情爱的格局太小,终究是困不住他的。

  榆次北摇摇头,笑着刚这么想。

  就听见,男人哑着嗓音,戾气尽消,一双黑曜石的眼眸犹如散入漫天繁星,顷刻入骨,柔的不得了。

  酒润入喉,清澈见底。

  他眉尾藏着笑,笑的像个小孩子遇到心爱的玩具是不愿示人般的小心翼翼:“有啊,可宝贝着呢。”

  “嵘戈,乐嵘戈,我的小姑娘。”

  那是第一次榆次北从顾瑨珩的口中听见“乐嵘戈”三个字。

  他想到底是个怎样的女孩子,能让一身肝胆无情无欲的顾队,动了凡心。

  居然有点想结识,究竟有多不凡。

  不知道是不是喝多了形成的反差萌,难得话变多的顾瑨珩特别宝贝的反复强调:“喜欢,就是很喜欢。”

  “喜欢到想带回家珍藏,谁也不给看的那种宝贝,喜欢到一入深夜就想能拥她入怀,此生是我孩子的妈妈,我孙子的奶奶,我所有的一切都与她息息相关,不断痴缠。”

  啧啧啧,原来,爱上的男人都是疯狂的。

  没了一个人的洒脱和无动于衷。

  那一刻的榆次北绝没想过不久之后,那个为了爱情拼尽全力,化身妻奴的男人到底在舟安掀起了怎样的宠妻热潮,当真是怎样都不为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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