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寒来暑往。
转眼间就过了三年。
南怀瑾独自走在森林中,背上背着一头野猪,右手中的猎刀还有血顺着刀身缓缓留下,血槽处隐约有些黑色的污垢。这是放血太多干涸后留下的痕迹,已经不是很容易用水就能冲去了。
“砰。”
背上的野猪突然被南怀瑾扔到了地上,同时右手中的猎刀横举在胸前,对着前方树木的阴影处戒备着。
阴影处缓缓走出了一只有着大黄花斑的金钱豹。很显然,豹子是被野猪散发的血腥味吸引过来的。
金钱豹狭长的眸子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少年,纵横深山多年的经验告诉它,这个人并不好惹。
不过它并不打算放弃,看了看地上的野猪,这足够它饱餐一顿了。当然,前提是赶走眼前的这个人或是杀死他。
“吼。”金钱豹发出一声低吼,希望凭此让眼前的人离开。
南怀瑾全身肌肉紧绷,右手紧紧的攥着猎刀,心咚咚的跳着,显然并不打算放弃。
金钱豹看着眼前人的姿势,有些恼怒。顿时后腿一蹬,向前扑去。
南怀瑾感觉自己有些发热,这是极度兴奋导致的。
金钱豹如箭一般扑向南怀瑾,由于速度太快,空中留下一抹残影。
南怀瑾身体快速恻偏,右手的猎刀随之奋力向前劈去,带起一道刀风。
金钱豹显然没有料到敌人有着这么快的反应,此时速度太快已经没法及时避开了,不过多年的狩猎经验还是起了作用,在半空中它偏了偏身体,避过了要害。
“砰。”金钱豹重重地跌在了地上,带起一片尘土。
它一个翻身,随之站了起来,看起来没有什么大碍。不过腹部还是被划出了一道口子,鲜血染红了周围漂亮的皮毛。
不过它还没有放弃,细长的眸子依旧紧紧的盯着南怀瑾,流露出仇恨的光芒。
“吼。”金钱豹发出一声愤怒的兽吼,紧接着又扑向了南怀瑾。
“乱山刀法第三式!”南怀瑾大叫一声,显然决定解决了它,不再继续耽搁下去。
只见南怀瑾快速的移动起来,手中的猎刀不断的挥舞着,刀影映在金钱豹的眼中,它发现眼前的刀好像多了起来,迷乱了它的双眼。
金钱豹眼中闪过一丝后悔的光芒,它有些后悔,因为它此时嗅到了死亡的气味。
“咚。”
刀起刀落,金钱豹重重地跌落到地上,全身大股的鲜血如小溪流般流下,打湿了周围的地面。
金钱豹眸子黯淡,眼皮无力的下垂,显然是活不成了。
南怀瑾喘了一口气,如今的他施展出乱山刀法还是蛮吃力的。
走上前去,没有理会金钱豹仇恨的目光,用刀尖轻轻一挑,割断了它的喉管,结束了它的痛苦。
南怀瑾拿金钱豹身上还算干净的地方擦了擦猎刀上,抹去了上面的血迹。接着干净利落的剥下了金钱豹的皮。
虽然有些损坏,但是金钱豹的皮毛还是很受欢迎的,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收拾好金钱豹后,南怀瑾重新来到野猪的面前,双手用力一提,小臂上的肌肉微微鼓起,野猪就被他背到了背上,重新开始赶路。
重新上路的南怀瑾加快了速度,现在他经过一场大战,体力消耗了很多。如果再有野兽闻着血腥味追来,死的可能就是他了。
一路小心谨慎,终于没有再碰到野兽,南怀瑾顺利的回到了小山谷。
回到小山谷的南怀瑾明显感觉送了一口气,不再像在森林里那样提心吊胆。这儿就是安全的避风港。
茅草屋依旧坐落在小山谷的尽头,和三年前相比,小屋的前面被开垦出一片菜地,显得生机勃勃。
此时日将要落下,染红了天边的片片云彩。
南语堂站在屋前,显然正在等着南怀瑾归来。
南语堂身穿一身素色衣衫,花白的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整齐的束在背后。
与三年前相比,南语堂脸上的皱纹更多了一些。尽管身体站的笔直,还是显得有些佝偻。
“辛苦了,快进屋休息一下。”南语堂对着归来的南怀瑾说道。
“嗯。爷爷我回来的时候遇到一只金钱豹。”南怀瑾放下背上的野猪,又拿出了身上的金钱豹的皮毛,笑着对南语堂说道。
“哦?这种野兽这些年可不多见了。”闻言南语堂眉毛一挑,惊讶的说道。
“快洗洗手准备吃饭吧,累了一天你一定饿了。”南语堂说道。
“嗯。”南怀瑾走出屋门,去不远处的小溪处洗手。
南语堂看着离去的孙子的背影,眼中流露出满意的神色。
经过三年的蜕变,如今的南怀瑾可不是当初的那个小胖子了。
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如今的南怀瑾身形消瘦,完全没有了一身赘肉。
相比于三年前,南怀瑾的皮肤也变得如同小麦色一样,而且肤色偏黑的健康色了。以前他可是和小胖一样,白白胖胖的。
其中变化最大的,还是气质。
经过这三年的森林捕猎,厮杀,南怀瑾身上有了一股危险的味道。人看到他的眼神时,只会觉得他的目光有神,还有些凌厉。至于在野兽眼中,这意味着杀气,代表着眼前人不好惹。
南怀瑾洗手回来,此时南语堂已经把晚饭摆上了桌子。
一天奔波下来,南怀瑾有些饿了,就拿起筷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饭后依旧是固有的活动,有一桶药浴在等着他。不过如今的南语堂只负责调配,而药浴所需的药材,都是南怀瑾自己从深山里采回来的。
泡过药浴,南怀瑾收拾了一番,准备爬上炕睡觉。明天他还要进山,又有一番苦战等着他呢。
不过今天显然不一样,因为爷爷南语堂叫住了他。
“坐下来聊会天吧。”南语堂坐在火堆旁,对着南怀瑾招了招手。
“好。”南怀瑾有些奇怪,不过还是应道,来到南语堂的身边坐下。
“算起来我们离开来福镇已经三年了,也是时候该回去了。”南语堂有些感慨的说道。
“是呀,我们已经三年没回家了。”南怀瑾也是有些感慨。
自从南语堂带着年仅六岁的南怀瑾离开来福镇镇,来到林霞山中,已经过去了足足三年了。
聊了一会后,南怀瑾爬上炕,脱去衣服躺下。一想到明天将要离开这个生活了三年的地方,心绪有些复杂。
这三年来,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锻炼身体。而围着小山谷跑步,已经从刚开始跑三圈都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增长到了十圈了。
十圈下来,南怀瑾仅仅有些气喘而已。
至于爷爷南语堂教授的乱山刀法,经过他的不懈努力,早在一年前也已经全部掌握了。
前两年南怀瑾还没有完全学会乱山刀法的时候,南语堂还是会带着他出去打猎。
不过自从南怀瑾学会了乱山刀法,以后打猎都是他自己去了。
摸了摸怀中的一串项链,南怀瑾有些自豪。这串项链是他自己编的,准备送给好朋友小胖。
当初离开时答应要给小胖带礼物,他可一点都没忘。
这串项链完全是用野狼的犬牙串成的,这就是三年来南怀瑾努力的成果。
在房子的角落里,还堆着一大堆野兽的皮毛。有老虎,猎豹,最多的还是野狼皮。
包括今天南怀瑾刚刚杀死的金钱豹的皮毛,也被他放在了里面。
一旁的南语堂心中也是思绪万千。
经过三年的调教,孙子南怀瑾已经是一名合格的,出色的猎人了。对于南怀瑾能够通过帮派的考核,南语堂心中也有八九分把握。
其中最让他满意的是经过他的教导和每天不间断的药浴浸泡,南怀瑾有了一副出色的体格。
而之所以选择离开,一方面是以如今林霞山出产的药材,调配出的药浴对于南怀瑾作用已经不大了。另一方面是南语堂开始想念起来福镇。
人到老年总是容易恋旧,南语堂也不例外。他希望自己能送南怀瑾顺利的进入帮派,然后在来福镇的老宅里老去,结束自己这平凡的一生。
生命总是无常。
南怀瑾在这三年中变化极大,而南语堂却越发的苍老。
如今正值春天,万物复苏的季节,南语堂却感觉越发的寒冷。这说明他的身体已经逐渐不行了。
山中比起来福镇要冷的多。如果在林霞山中在继续待上一年,可能他看不到来年的春天了。
加之如今林霞山对南怀瑾已经起不到太大的磨练作用,综合考虑之下,南语堂决定回家。
其实要说林霞山对南怀瑾已经没有磨练作用了,这句话显得有些不真实。
因为这三年来,南语堂和南怀瑾从没有到过林霞山真正的深处。至于原因,在林霞山中有一道深渊,隔绝了通往深处的道路。
如果没有这道深渊的阻隔,来福镇能不能存在还是个很大的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