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一章草原之火
当拉辛把这个名叫“乾坤”的马鞍送给我时,经过他的一番介绍,才知道这是一份多么大的礼。
乾坤:特殊物品,骑马平稳性+7,有400个储物空间,不计负重,可自由伸缩。
乖乖,不得了,这平稳性+7,就远比市面上昂贵的平稳性+2的马鞍,要强的多。很多马鞍都可以储物,但是像这样一下就来个400个储物空间,无异于让拥有他的战马立时成为了一个移动的火药库。最让人满意的,就是他这个自由伸缩了,因为我现在最需要的正是这个。
这“乾坤”全身通体为银白色,看上去和一般的精美马鞍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只是镶有不知名透明宝石的马鞍边沿,有些扎眼,其它马镫,枪挂,斜搭、马缰等一应俱全。而所谓的自由伸缩,指的就是这马鞍的前方突起处,可以向斜上方伸出一段,变成勉强可供两人共乘的大一号马鞍。
现在我和小叶就是共乘一骑,由于空间有限,小叶紧紧的贴靠在我的怀中,手中握着象征性的缰绳,正好环抱小叶。心中直道这个马鞍可真是太爽了。小叶则是享受着骑马的乐趣和我不经意间的轻轻挑逗。
前所未有的马上平稳性,让我们就像是坐在观光车上,欣赏着一路上的草原风光,毫无不适之感,即使是放马狂奔,小小的颠簸也只是换来了初次上马后的小叶,更大的乐趣。
“如果不是老了,我们鞑靼儿人又不习惯使用马鞍,这东西我还真是舍不得送过你,克伦依那小子一直都在惦记着它,我都没有拿出来。你也就不用再客气了,把它于你,一是成全你俩的好事,二么,就当对你救命之恩的报答了。”
“那我就感谢老酋长了,不过我到要问问,你备这么一个马鞍做什么?”我饶有兴趣的问道,这拉辛年轻时看来定然风流的紧。
拉辛哂然一笑,“以前的一个朋友所送,不说也罢。昆仑,这几天觉得草原生活如何?我鞑靼儿部原本也是西辽贵族中的一支,自从三十年前,我跟随先父跋涉千里来到此处,没想到在中原之地,还能有这样的地方,让我们找到了家乡的感觉,于是安顿于此,以此为家三十载。说来可笑,这高大虎与我们还是同宗,皆为西辽之人,却要在这远离故土的地方争个你死我活。”
“老先生,原来你们也是西辽人,我还以为你是土生土长的雪城人呢。马贼的事情您也不用担心,我大哥一定会帮你解决的。你们可真幸福,能生活在这草原之上,如果可能的话,我真希望自己能永远生活在这里。”小叶靠在我的胸膛,憧憬的说道。
“小叶姑娘,那我可要谢谢你了,这个时候还能为我们说话,我还以为你的眼中只有你的昆仑哥哥呢。”说完哈哈大笑。
小叶这次到没有什么不好意思。反而是满脸的受用,看的我骄傲不已。
拉辛一笑,也不在多言,甩手轻拍马背,他胯下的白马立时飞驰而出,身后三人也是紧随其后,“昆仑,这草原上最浪费的事情就是骑在马背上溜达,让我们的神马飞起来吧。”
拉辛的声音从前面传来,越去越远。
在小叶的脸颊上轻轻的吻了一下,“坐稳了。”。
“大哥,快。来福,你也要争气,可不能让他们落下,回去我奖励冰晶石给你吃。”
笑道,“我想,你如果说跑不好,就不给它冰晶石吃会更有用些。来福,咱们走,让你的女主人看看你的威风。”来福好像受到了刺激一般,有若离弦之箭,电射而出,前面四骑很快就由小白点恢复了原型,没多久来福已经赶超了四人。
小叶兴奋的张开手臂,享受着速度带来的强风,突然大声喊道,“就让我们这样跑下去,永远不停止,直到地老天荒,永远的不停止,大哥,好么?。”
“好”我大声应道,马速更快,来福也像是找到了感觉,速度早超出我所认知的极速,而是化作一道白色匹练,马过残影依旧在。
已经顾不得拉辛等人,向着火风群暂时驻足的方向狂奔而去,寻找着那份非同一般的快感。
正跑间,轰隆声突然响起,刚要放缓马速寻找声源,一片火红出现在我们的眼前,迎面而来,速度也是极快。
一眼就认出是我驯了三天的火风马。没想到跑了一个对头碰。
来福也不用通知,自己主动的一个转弯,避过了这股风头,站在了百米开外。
火风群终于由远及近,从我们来时的地方似乱似有序的飞驰而过。
我和小叶则是激动的看着眼前这一难得的景象。
如果说单匹火风是一个火苗的话,那么被驯服的三百多匹马就是一团火苗。可眼前这个全速奔跑的,大约还有四百数量的火风群,就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站在远处,能够感受到它的热烈,站在正面能过感到它烧毁一切的力量,似乎连他周围的草原都被他们的存在给映红了。
“大哥,将来你的骑士团跑起来,会是这样一番情景么?”
“会的,小叶,我一定会把‘玫瑰骑士团’变成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让他拥有烧毁一切的力量,让她成为我保护你最为强大的武器。”看着嚣张的火风群,我激动的说道,这才是奔跑,这才是冲击,我要的就是这样感觉的骑士团。
也许,这就是顾长风所说的“顾氏八冲阵”的大成之境吧。
在火风群呼啸而过后,就是人数约有三百的鞑靼儿捕捉大军,起先我还奇怪,这么多人怎么每天只能捉到三十多只,而且这两天的数量开始锐减,现在一看下就明白了。
三百人,也就只有不到百人勉强可以跟得上马群的速度。而一根套马绳套在火风的脖子上,是根本没有用的,一个不好,反倒是捕捉人被对方从马上拽下来,狼狈不堪。必须在第一时间有至少三到四根套马绳套在被追上的火风马的脖子上,才有能力将其放到,然后后面速度慢一些的人一拥而上,十多个人一起用套马绳将火风固定在地上,还要互相较力一番,待火风认命了方算完成一匹捕捉工作。
这也真是太困难了,这还是马上生活的鞑靼儿人,如果换做玩家,别说三百人,就是五百人,能抓到一只已是万幸。绝对速度,娴熟的捕捉技术缺一不可。难怪克伦依当初介绍火风时那个自豪劲,确实值得自豪。
“老酋长。”对着刚刚赶上来,立马于我身边的拉辛,“这些火风马为什么只是兜着圈子跑,而不远遁呢?”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这火风马性子最是桀骜,我们初时捉它们,确实是在不停的远遁、奔逃。可随着我们捕捉数量的增加,到把这火风群的头马火风王给惹毛了,和我们斗上了气,每到一地,都是和我们纠缠个一日,再选其他地方。我们确实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现在的火风群,在优胜劣汰下,剩下的多为六价上品,那些中品、下品的,已经被我们抓的差不多,所以现在想抓一匹很难,每天能有个十多匹就是不错的成绩了。”
“那为什么不想些埋伏的办法,我看贵部骑士,只要追上的话,凭他们的技术,抓一匹马倒也不是什么难事。”想起了先前里我们自己抓马时的经验,奇怪的问道。
“设伏的方法我们也不是没有试过,可这火风王聪明的紧,我们几次设伏,都被他轻松识破,让我们白忙活一场。这草原上抓马时的伎俩无外乎就那么几种,所以和这些马的较量只能是见真章的来。”
拉辛长叹,说了一声,“想这火风王定是上了七阶的顶级坐骑,如果能拥有他,当是人间多么大的一件快意之事。”语气中有着无限的向往。
“那就把这个火风王给抓起来。”我看着跑在最前,红的已经有些发紫的火风王,兴奋的说道。
拉辛听后一笑,“如果能抓到当然最好,失去了头马的野马群,威力会立时失去一半,我们抓起来也容易的多。可还是收起这个想法的好,对付这种高阶的王者之马,除非它正处在一些有若受伤、绝境、待产等特殊情况,否则以我们的实力,是根本没有任何机会的。”
“老酋长,昆仑到是可以一试。”我权衡了一番,对着拉辛说道。
“万万不可,你虽然有神马的速度,但是即使能追赶上它,你独自一人又岂能让它受捕,弄不好你还要把命搭的身上。”。拉辛急忙阻止我不要冲动。
“放心吧,老酋长,我心里有数,如果真的不行的话,也摔不死我,我身上有些保命的技能,活命活命还是没有问题的。”
对自己的想法越想越觉得可行,小叶又在身边,话已出口,现在说什么我也要试一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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