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是别离
洛轩难得的严肃起来,闹钟见此便问:“怎么了?”
“有个朋友要走了,我得赶高铁,她明早六点的飞机。”
“我查一下。”
闹钟赶紧登录网站查询最近的高铁什么时候发车。
“最近十点的一趟,有点赶了。”闹钟说到。
“没关系,我现在买,你准备一下我马上走。”
“我已经买了,你换换衣服走吧。”
洛轩心中触动,兄弟情谊铭记在心,不是语言能表达出来的。
洛轩赶紧进了自己住的房间把大裤衩短袖给脱了,随即换上一身崭新的衣服——那是前几天和闹钟逛街时买的。
帮上海队赢得了合作伙伴赛事的冠军奖金有不少,自己当然不会对自己克扣,衣服鞋子什么的都买了一套。
闹钟送洛轩到了高铁站,不得不说人靠衣装佛靠金光,这一稍微打扮帅气逼人的很,就是没有洗头……
坐在高铁上,看着呼啸而过的上海站,心里空空的。
自己在上海搞了快一个月,玩的挺开心也见了多年的网友(奔现),还参加了王者荣耀的……暂且称之为赛事。
凌晨四点到的,猴子早已经在候车厅侯着,洛轩到的时候他躺在椅子上睡着了,头上盖着个破褂子,哈喇子流了一地。
洛轩见此冲他打了一巴掌。
“谁谁谁,谁呀。”猴子夸张的把衣服一推站起来就想搞事一样,想看谁打扰自己睡觉。
一看是洛轩上去就是捶一拳,“你小子自己玩的停嗨,lz在家卖了一个月水果。”
好家伙,侯玉强本来就骨架大长得健硕,俗称为快(三声),一个月没见这更快了。
一拳下来给洛轩捶的有点扛不住。
“我这不是回来了!”洛轩笑道。
“去机场吧,还有一个多小时,她肯定五点多就到了。”猴子揉了揉瞌睡的眼。
无论是对朋友的感激和情谊还是对父母以及爱人的爱,洛轩从不善于表达,这些情感也不是能表现出来的。
“走。”
朦胧的夜,轻轻摇曳着的漆黑的树,地上乌黑的阴影,周围模糊的景像,一辆摩托车正“嗯嗯嗯”的前行。
“咔叽”一声压起来一个饮料罐打破了夜的宁静。
“你你你能不能骑慢点,我我我特么的冻的鼻涕都出来了!”
“个鬼,夜里没什么车,难得的飙车机会,要不是得起来接你,我特么一觉非睡到十一点不行。”
“等等等等,你特么在往哪走,虽说我一个月没回来但我好歹也是洛城长大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要去龙门……不是,你去河边干嘛?!!!”
洛水,是洛城最大的一条河,其实不算大,只是很长很长,长到在洛城的南边你跳进去可以游到洛城的北边——洛轩家附近。
水很清澈,洛城的人视河为身家,每个人都很爱护,在河这边可以清晰的看到河那边,河边杨柳依依,栽种的几乎都是柳树,其中不乏有百年老树。
夜幕下宁静的洛城别有一番风致,这和上海繁华的夜市截然不同,一个散发着九朝古都风雅韵味的洛城,一个则是弥漫着现代都市时尚气息的都市,各有千秋。
猴子愣是把不到半小时的路程侃到了一个小时,围着洛城最大的河边——洛水转了一圈。
7月2号,凌晨,一车一人一座城,践别远行的佳人。
5:40分,洛轩用记事本记下了此刻。
看着躺在椅子上打着呼噜的猴子,真是辛苦他了,又看了从一辆玛莎拉蒂上下来的佳人,苦涩一笑站起了身。
一个中年人一个看起来挺年轻的妇人和一个年轻人在和身材高挑的李凌凌交谈着。
精神抖擞的中年人应该是李凌凌的父亲和母上,那个年轻人猜不出和李凌凌什么关系,看得出来,李凌凌母亲很疼她,拉着她迟迟不肯放开。
最后年轻人和李凌凌说起话来,交谈甚欢的样子,最后那男子拿出了一枚戒指,单膝跪地,中年人笑呵呵的看了一眼身边年轻的妇人。
洛轩见此心中一震!
一丝酸意弥漫在洛轩的心间,小时候自己死死守护的虎妞、学校突然降临的校花李凌凌、运动会校花的加油、篮球游戏赛的擦汗、网吧lol的开黑、操场小树林的群架、两人行走在清澈见底的洛水、一切的一切模糊了双眼。
那丝酸意渐渐变成了一把带着倒刺的匕首,狠狠的割着他的心头。
求婚、机场、来不及洗的脸和未刷的牙、熟睡的猴子、掉在地上的一捧合欢花。
像是碎片深深的刻进了他的心里。
“明明不喜欢,为何那么疼。”
洛轩拍了一下熟睡的猴子。
猴子惊醒看见洛轩要走,忙问“你干嘛走”,话未说完便看见了单膝跪在李凌凌面前的青年人,愣了一下秒懂。
李凌凌也看见了,只有洛轩的背景和地上那堆粉色的花朵。
猴子看了一眼李凌凌,又看了一眼洛轩,忙起身拿起衣服追去大声喊道“轩儿,等我啊,没人要你还有我啊!”
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落在李凌凌的头上,湿透了洛轩的头发。
“哥哥。”
李凌凌仿佛明白了什么,顿时慌了神,丝毫没有在意跪在地上的青年。
她把额前的一缕头发推到了耳朵后面,抬起脚跑了起来。
“凌凌你干嘛,还有十几分钟就要起飞了,回来!”中年人威严不容置疑的声音让她心头颤动。
这一次,一定不要后悔,李凌凌坚定了步伐,奔向洛轩已经远去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