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局长讲的“不贪为宝”源于《左传.襄公十五年》,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表示以不贪为可贵,崇高,也表示廉洁奉公。
春秋时,宋国有个人在山上开凿石料的时候,发现了一块宝玉。他非常高兴,便兜着它回家,请一个玉工来加以鉴别,玉工仔细看了后,赞不绝口地说:“这块玉好极了,沒有一点毛病,是个宝贝啊。不过你得小心,别在人家面前露眼,让人家把它偷了去!”
其实,这人请玉工来家,已经引起了邻居的注意。原来,平时极少有人上他家,这回玉工突然来,有人便不时进来张望。宋人心里不安,怕有个闪失空欢喜一场,便把宝玉秘密藏好。
尽管如此,他还是担心宝玉会被盗走。如果把它卖掉,又怕不知它的真正价值,给别人占了便宜。他考虑来考虑去,最后决定把它赠送给一个有身份的人,这样多少还能留下些人情。过了几天,他见沒人发现,便带了宝玉悄悄地前往都城。
到了都城,他去见掌管工程的大臣子罕,献上了宝玉,子罕不解地问:“你把如此贵重的宝物送给我,大概是要我帮你办什么事吧?不过,我是从来不接受别人赠送的礼物的。”
宋人慌忙摇头说:“我没什么事要您帮我办。据玉工鉴定,这块宝玉是稀有之物,所以我要献给您。”
子罕再次拒绝说:“我决不能收下这宝玉。因为如果收下了,你和我都丧失了宝”
宋人听不懂子罕这话的意思,只是呆呆地望着他。只听子罕继续说道:“我以不贪为宝,而你以玉为宝。你把玉给了我,当然丧失了宝,但我收下了你的玉,也就丧失了不贪这个宝,这样,双方都丧失了宝。”
宋人见子罕说了这通不收宝玉的道理,也无可奈何,只得实告道:“小民留下宝玉不得安宁,所以特地到都城来献给您”
子罕沉思了一会儿,叫宋人暂时留下。接着,命一位玉工为这块宝玉雕琢,把它送到市场上去卖掉,把钱交给宋人,然后派人护送他回家。
郝汪佳已经开始面对自己被抛弃的命运,自从那天早上郑局长在她这里走后就再没现身过。她有种不祥的预感.她为他担心,昼夜不安,茶饭不思。她每天都在盯着本市的电视新闻。有一天她在电视上得知了郑局长被免去了局长职务,还有一些其它官员和郑局长一样的命运。并说涉及到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郝汪佳瘫倒在床上,大哭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