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平子,这几个新进宫的小太监,被总管太监分到丽贵人身边了,你把他们带过去,顺便把这箱水果也运过去吧。”
“是,大师傅。”白芷冲认的大太监师傅傅鑫泊点点头,就在小太监们带点畏怯的好奇视线里,礼貌一笑,“大伙都跟着我去吧。”
几人瞬间被那美不胜收的笑闪花了眼,太监里最出名的美人聂清平,果然名不虚传。
众位小太监愣愣跟着对方的步子,在曲折冗长的回廊里亦步亦趋地走,视线却粘在了那高挺欣长的背影上。
十八岁的少年,有着介于青年与少年之间的清透感,背挺得笔直,更衬得身形修长,没有太监那种常年阴郁卑微的阴影感,连阳光都贪念少年的美,从回廊的缝隙钻进来,不遗余力地倾洒在他周身,明明他们也在阳光照射的范围内。
少年为聂清平,也就是女扮太监的白芷,据她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两年多了,她也由最低级的打杂太监,上升到领事太监傅鑫泊最得力的徒弟,期间太监每三月都要进行一次的检查,都被她要求斯文兄弟动用系统权限躲过了。
而自那次金銮殿前遇见太子玄烨,到他晕倒被抬进东宫救治,她就再也没有机会遇见他。
毕竟是东宫太子,她一个个小小的太监,要不是那次运气好,想要见他一面不知道要猴年马月。
本以为那次给他留的印象够深,他会记得自己,可先不提他记不记得住自己,当时连自己的名字,身份都没来得及告诉他,他一晕倒,太医院来了一群太医,就将自己拨开,抬走了他,他根本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怎么会主动找她呢。
不过,这两年也不是一无所获,至少从宫中其他人的口中,知道了不少的皇家秘史,特别是有关他的。
玄烨生母为当今圣上酒后乱性,临幸的一侍前宫女,后生下了他。恰逢那时,作为后宫之主的皇后,多年未孕,为巩固中宫之位,就赐死了宫女,将他领到身边当儿子养。
谁知他刚成为皇后的养子不久,疑似患了不孕不育症的皇后,就在一年后诞下一龙子,更是喜得皇上玄天要当场宣他为太子。
只是这龙子从小体弱多病,更是被国师算过富薄命弱,不能承受太子之位的龙气,但作为唯一的嫡子,他是注定要成为太子,成为未来储君的人。
而太子之位空悬已久,两相矛盾之下,皇后看着健康成长的玄烨,就想到了一法子。
让玄烨先帮他弟弟当这个太子,等到自己的亲生孩子成年后,身体健康,福大命大了,再将太子之位移还给他。
而这样,也不会给其他皇子可乘之机了。
不得不说,当今圣上对皇后是真爱,这都答应了,甚至不惜违背满朝文臣武将的奏议,执意下了圣旨。
所以,玄烨这个名义上的太子才会过得这么憋屈,这么受人不敬,这么无人问津,哪怕众皇子之中,他是天赋最高的,也得不到应有的荣光。
你一开始就是替身,那一辈子就在替别人而活,哪怕再风光,也是别人的荣耀。
不过,自哪次金銮殿前一跪,玄烨像是通了心窍,不再将希望寄托于父皇母后,完全换了一个人似地,越发努力地在文武上做的更好,更是屈尊去了民间,达成了好几项利于民生的工程,朝议上,对于百官的奏章参议,也提出了不少有用的意见,一时玄烨的名望在文武百官和民间大幅度提升,更是有“玄烨为下一任天子,得民心,顺民意,乃众望所归”的说法甚嚣尘上。
而皇后嫡子玄夙也已成年,却不见皇后提及当年代为太子一事,于是整个宫廷也跟着转变风向,开始把玄烨当成真正太子一样重视敬畏。
“到了。”白芷在清和殿门口停住,先麻烦门口的宫女去通报一声后,就回头嘱咐了小太监们服侍丽贵人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就得到了清河殿主人的进入许可。
她带头往里进,只觉进入的一瞬,清凉感里混着上好的胭脂香,铺面而来,完全隔绝了炎炎夏日的燥热。
而她抬头,秀丽妖娆的丽贵人,穿着色泽清美的宫裙,冲她花一样地笑起来“说是看我这宫里冷清,给我分了几个机灵的小太监,可我怎么觉得没一个可入眼的,倒是这位送人的公公,这样俊俏……”
说着,她下了位子,由宫女搀扶着,一步步往白芷身边走,端得是腰若扶柳,步态艳丽。
离得近了,她越发仔细地打量起白芷,视线在她眼角的泪痣辗转不移,像是看见爱不释手的玩具,“他们我都不要,把你留下就够了。”
“承蒙贵人厚爱,只是奴才是奉命送人的,这要是留下,恐怕……”都说这位边境最大的翊族,上贡来的贵人,不讲究礼数,总是率性而为,但白芷万万没想到率性到这种程度,只能硬着头皮拒绝,“恐怕于理不合。”
“什么理不理,本贵人连要一个太监的权利都没有吗?!还是说,公公自个儿不情愿?”这样说着,她的神色瞬间就冷了。
“这,这……”身后的小太监那见过这种场面,此时都噤若寒蝉,好在白芷深谙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一再拒绝的话在唇齿间一转,就变了味道“这是奴才的荣幸,只是总管哪……”
“这你不用担心,”丽贵人一张标准的美人脸,一听白芷同意了,几乎是说晴就晴,“本贵人会派人去说的,你现在就回去收拾收拾自己的东西,今晚就搬到这里,和偏殿的下人们一起住吧。”
白芷应了声是,就带着原班人马原路返回了。
和师傅傅鑫泊道明了缘由,他也很错愕,不信这丽贵人仅仅是看上了徒弟的貌美,不过主子们的命令,他们这些做奴才的哪敢多加揣测,叮嘱了白芷几句,又从自己的小金库里拿出一些碎银子和珍贵的金裸子,塞给白芷。
“清和殿不比师傅这,做什么都有师傅给你兜着教着,你一入丽贵人的殿门,就是她的人了,免不了掺和进贵妃们的争风吃醋,勾心斗角里,这些金银细软,你别急着拒绝,就当是师傅借给你的,倒时四处打点,都用得上。”
说着,他看着这个最满意的徒弟,忍不住就哽咽起来,“以后咱师徒俩相见的日子,就少得可怜了,小平子,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白芷一时也有些感动,这两年来,什么都不懂的自己,多亏了遇见这个善良温润的中年太监,才能在吃人般的太监争斗中,活到今日,轻轻握住了他的手,“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傅放心,小平子一定会活得好好的,一直孝顺您,等着给您送终。”
傅鑫泊抽抽眼角,如果没有最后一句话,多愁善感的他,真的会感动地哭出来。
御花园里,百花盛开,尤其是海棠花开地又烈又浓,引得最爱海棠花的丽贵人流连忘返地赏。
白芷亦步亦趋地跟着,不仅要回答贵人天马行空的问题,诸如蝴蝶为什么采蜜不采花瓣,还要注意对方扭到妖娆的腰肢不会摔倒,可谓头大如牛。
偏偏丽贵人爱急了她这幅模样,随意摘了几朵海棠花,自己戴上,和花比娇还不够,还要给白芷也戴上,白芷忍不住要躲,谁知脚下有块凸起的碎石子,被黏上她的丽贵人踩到,小脚本就走路不稳,这下直接一个踉跄要摔倒。
白芷无法,只能眼疾手快地去捞,捞住捞稳后,丽贵人已经被她搂住纤细的腰肢,摔进了她的怀里。
“你真可靠。”美人人比花娇,在她怀里,抬起一张白生生的小脸,几乎是眉目含情地冲她低喃。
白芷额角上的汗瞬间就从高挺的鼻梁滑下来,落到贵人鬓角上插着的海棠花里,这丽贵人不会是看上她了吧?
“啧啧,这是在干嘛?”突地,远处响起一句尖利的女声,以恨不得全天下都听到的音调,渐渐逼近“大庭广众之下,丽贵人也不嫌丢人,直接就和手下的太监搂搂抱抱起来了,这是有多饥不择食啊!”
白芷立刻松了手,恭敬地退到了丽贵人的身后,她倒是不慌不忙地理了理鬓角,“淑贵人也知道是太监,本贵人差点摔倒,身边太监扶了一下,光明磊落的小事,怎么到你嘴里就变得这么不堪?”
说着,她轻蔑地看向了一身华丽宫装,小指上还带了玳瑁嵌珠宝的翠玉指甲套的淑贵人,“不过谁让淑贵人娘家是钻营取巧的商贾呢,见识言辞难免粗俗鄙陋了些。”
“你……!”士农工商,向来商在名声上最轻贱,而淑贵人因为娘家是江南著名的大商贾,平日里吃穿用度更是最好最奢华的,便越发讨其他贵妃们的妒,而她总是故意显摆自己的富贵,又嫉又妒,变成了嫌厌,总是被人捉住这一点嘲讽。
这一点,她实在无力反驳,只好将刀头转向白芷,想来个借刀杀人,“前几日就听说丽贵人为了一个太监,专门屈尊去敬事房找李总管要人,如今一见,果然芝兰玉树般临风俊逸,也不亏丽贵人费了好一番气力,才得到这样一位貌似潘安的公公!”
她话里话外都意指两人有染,听地白芷内心想笑,我就算有这个心和贵人有染,也没这个功能啊。
丽贵人只听她是真心夸白芷好看,就忍不住炫耀,“皇上一年都未必见上一次,整天都和这些下人们面对面,还不许我找一个赏心悦目地瞧吗?”
“再说了,你有那个功夫看我宫里的太监,不如把自己身边的那个换换吧,娘里娘气就算了,还长得歪瓜裂枣,带出来你不嫌丢人,我都替你丢脸!”
淑贵人不禁转头看了身边的太监一眼,见他果然像个女人一样扭捏,再对比丽贵人身边那个清透阳光的少年,忍不住变了脸色,她吃穿用度样样都比过同阶的贵人,只是相貌差了一筹,连皇上赐的字都是淑,不像丽贵人天生丽质,赐字都是比自己美上几分的丽,现在连身边的下人都比不过对方的美貌,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她几步上前,几乎和丽贵人脸对脸,声音压低,脸上扑面而来的恶意,又脏又厉,“就算你和你身边的人长得跟花一样又如何,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个不能下蛋的母鸡,有什么好神气的!”
丽贵人脸色一白,像是艳丽的败落,却强撑着“你个贱人,胡说什么!”
“你个不能下……啊!”她话只说了一半,丽贵人就一巴掌扇了过去,“我今天就让你知道有些话说出来,是要付出代价的!”
“你敢打我!”反应过来的淑贵人,不甘示弱,同样一巴掌甩了过去。
两人互扇了几下,就开始用指甲抓,用牙咬,接着手脚并用,几乎用上了一切可以对对方造成伤害的肢体武器。
跟随的太监宫女们,只能上前拉架,但拉架明显是护着自家的主人,多打对方几巴掌,白芷仗着身手好,几乎瞬间就推倒了淑贵人的太监和宫女,但以防事态闹大,由着丽贵人多抓了对方几指甲后,她开始认真地拉架劝架,“两位贵人何必呢?伤人伤己,还给其他贵人们看笑话。”
眼看着两人就要松手,却不妨淑贵人最后伸手一推,白芷下意识去护身娇体弱的丽贵人,结果没料到淑贵人的力气极大,直接把她推个踉跄,她后退了几步,都没站稳,只能认命地和铺满青花石的大地来个亲密拥抱。
意料的拥抱未来,却倒进了一个极清冽也结实的怀抱。
她抬眸望去,是一张俊眉朗目,清俊至极,也冷峻至极的脸,而那双深邃眼瞳,暗沉翻涌,却分明印进了她的身影。
周围人都倒吸一口凉气,连丽贵人和淑贵人也忘了互掐,冲撞了如日中天,且出了名不近人情的太子爷,这可糟了。
玄瑟却闻到记忆里熟知的海棠花香,同样一身太监服,他几乎以为就是那人,眼底里泛起晨光一样的暖意,直到看到对方鬓发里的一只海棠花,原来空欢喜一场。
他漠漠撤了手,任小太监摇摇晃晃站稳了身形,冰渣一样的视线转向两位宫装凌乱,形容狼狈的贵人,“两位贵人这是在御花园上演大武行吗?有这么多的精力,不如好好想想如何讨得父皇欢心。”
“平白无故伤了这些好不容易等到花期的鲜花,无辜受你们的怒火而提前凋落。”
气焰嚣张的贵人在他面前都收敛了爪牙,显出大家闺秀的淑静得体,“殿下教训的是,这就让宫女们将遭殃的残花重新休整一番。”
“罢了,两位还是赶紧回去将仪容整理一番吧,这里我自会让人休整。”
两人一听,哪里还敢有异议,飞快叫上自己的侍从,微微欠身道了声有劳了,就赶紧溜之大吉。
只是临走前,白芷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青年一身玄衣,衣袖绣满精致繁复的金线,风光霁月地站在百花丛中,连阳光都失去了耀眼,好像天地之间只有这么一人,让见者皆为之怦然心动。
而他轻轻抬眼,对上那深邃眼瞳,如同青山夹杂着细雪的微风,没见过的人不会明了。
自从御花园那日之后,丽贵人就老实了许多,她一向引以为傲的俏丽脸上,被指甲抓出的印子触目惊心,其实也是不敢出门见人了。
日日让白芷给她涂名贵的祛疤药膏,唉声叹气地让白芷不要嫌弃她丑了。
白芷觉得这样的她,暂时放下了勾心斗角的荆棘,像个普通少女一样高傲又自卑,却唯对她露出天真烂漫的心性,竟有些可爱。
所以,不惜为她专门种了一盆芦荟,长成后,还用土法子提炼出芦荟胶,给她抹,为的是能尽快消疤,女人能露出像初见时,耀眼又妖娆的笑。
效果竟出奇地好,丽贵人看着小小盆栽里那株尖刺满身,张牙舞爪的翠绿,实在无法料到去了这层绿皮,内里透明色的固状粘液,不仅能祛疤护肤,还能治晒伤。
她转转眼珠子,突地心生一计,立即把白芷叫来,她笑得见眼不见牙,“这株芦荟有奇效,宫里没几人知道它的好处。你带上一盆,送到东宫,就当是当日在御花园冲撞太子殿下的赔礼。”
白芷一看是接触任务目标的好机会,自然不会推辞,起了一株长势极好的芦荟,就往东宫去了。
晌午的日头毒辣,好在她生性体凉,但也架不住古人内衣,里衣,外服的三层包裹,几乎是汗如雨下。
所以,对于突然冒出的拦路虎,她几乎是满脸的不耐,忍都忍不住。
皇后的宝贝疙瘩,唯一的儿子玄夙,从小就大补之物,珍奇异食,灵芝人参不要钱地喂,结果营养太齐全,硬是从体弱多病的细胳膊细腿,补成一个粗胳膊粗腿,看不见眼睛的肉球,看着眼前眉清目秀,几乎比他最宠的枕边人,还要美的小太监,芝兰玉树地立在他身前,只是瞬间就心生欢喜。
“喂,你叫什么?”他被人宠惯了,连问话都是恶声恶气地。
白芷没答,他身边最红的太监,也就是小顺子,冷冷瞧了她一眼,就转过头,一脸献媚地替她回了话,“九殿下,他叫小平子,是和奴才一同入宫的,现在在丽贵人手下做事。”
“丽贵人是谁?”玄夙不屑,努力地上挑他离眉飞入鬓差十万八千里的朗眉,因为他看玄烨做起这个动作,几乎俊地惨绝人寰,就霸道地据为己有了,“只要不是父皇手底下的人,我想要,谁都不敢拒绝!”
小顺子连忙称是,“九殿下是谁,未来的储君,谁敢忤逆您的意思。”
“嘿嘿嘿,那是,我可是……”
“九殿下人中之龙,做奴才的自然憧憬至极。”一看两人还有的啰嗦,快要被晒化的白芷开了口,声音像一道清泉,悦耳动听,打消了玄夙被打断话的怒气,“只是奴才有命在身,不能误了时辰,还望殿下海涵,让奴才过去。”
“你手里的是什么?”玄夙却对她手捧的芦荟产生了好奇。
“就是不值一提的植株,丽贵人吩咐要马上送到东宫,请容奴才过去。”
“我看这盆植株挺新奇的,送到东宫干嘛,那个野种也不会欣赏,干脆连盆带你都送给我吧。”他说得理直气壮,好像他的话就是天经地义一样。
白芷却冷了表情,“九殿下,这恐怕恕难从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