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是我认识的傅阳秋么?
王思雨完全没了睡意,她睁着如星的双眸,目瞪口呆地看着傅阳秋:这个笨蛋,已经整天沉迷与网络,是典型的边缘青年,自甘堕落。但自从加入篮球队以来,就像完全变了一个人,吃苦耐劳,积极进取,是什么样的力量和信念,能让一个人有如此大的转变?
王思雨开始努力回忆傅阳秋进入篮球队后发生的每一个细节,渐渐有点头绪:
第一场,对手是阮阳成,一个嚣张的人;
第二场,对手是单安歌,一个视他为“情敌”的人;
第三场,更不用说了,这是一场输了就要磕头叫爷爷的比赛……
似乎傅阳秋的每一次进步,都是与这些人斗气的过程中提高的,而以前没有压力的时候,整天都在上网打发时间……
原来如此,这个笨蛋,还真是一个不愿意认输的家伙!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这笨蛋就是个天生好斗的货!王思雨的嘴角浮出一抹微笑。
“愣着干什么,快,跑步前进!”看着王思雨露出的微笑,傅阳秋不自觉地感觉到一股诡异,赶紧打断了她的思考,带头慢跑出了医院…….
当傅阳秋最终喘着粗气停下来的,王思雨掐了表,今天傅阳秋跑了6200米,比昨天多一百,花费的时间却反倒少了两秒。不要小看这两秒,或许对很多专业长跑的牲口来说,傅阳秋现在的成绩不值一提,但他们未必能每天都这样稳定持续的进步。
“王思雨,我们学校有没有健身房?”傅阳秋一屁股坐下来,大口地喘着,上气不接下气地问道。
“健身房?你想这些玩意干嘛?又不对外开放。”王思雨撇了撇嘴:“有好像是有,但那是那些专业运动队训练的地方,人家好几个队都在抢这块地盘,体育特长生还有很多进不去的,你还在做白日梦?”
“擦,这么夸张?不就一个健身房嘛,弄得跟抢银行似的。”傅阳秋结果王思雨递过来得纸巾,擦了擦脸上的汗珠,叹了口气:“其实,我也不是非得要去健身房,我就是想提高一下自己的力量,特别是手臂和手腕的力量。”
这个的确很有必要,手指终结者确实很牛叉,但是只有一星的熟练度,严重的问题是,长期这样高负荷的话,手会受伤的……
要是不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那……搞不好以后又会有一个“残疾男”的称号响彻J大了,以后运动会啥的也别参加了,直接考虑残运会。
“在哪里练力量不是练啊?你盯着学校的健身房干嘛?”王思雨遥指着校门之外的步行街:“外面有一个健身房,我明天就去给你办张会员卡。”
健身房?这个地方,傅阳秋其实是经常路过的,就在他常去的那家网吧附近。他倒是没有上去过,但是在他的印象中,健身房里不就是让MM们美体塑身,跳跳操,练练瑜伽的地方?这种具有浓厚小资情调的地方,不适合啊。我现在是要练力量,不是塑形体。
傅阳秋皱着眉头对王思雨说:“去那种地方办会员,得花不少钱吧,怎么好意思让你破费呢?不行不行,我不去!”
“我什么时候说了是花我的钱?好哇,你小子把主意打到我头上了!”王思雨举起小拳头,在傅阳秋的背上象征性地砸了几下,叹了口气:“据说你一个月只有很少的一点生活费,日子也过得紧巴巴的。哎,要是你听话的话,我也不是不能考虑帮你出这笔钱。”
哎,伤心事啊!我每个月的那点钱,能叫生活费?应该称作救济金!不过不去健身房,这也不是钱的问题,是不太喜欢那种环境,又觉得未必能对症下药,别到时候臂膀子没堆出肉来,先练出个水蛇腰……
“不去,坚决不去!”傅阳秋坚定不移地表示了自己的立场。
王思雨嘟着小嘴,瞪了傅阳秋一眼,但她也知道,一旦傅阳秋立场鲜明地宣布一件事,那就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了。
“好心当成驴肝肺……算了,一会去给你买两个哑铃,每天举着累死你!”
哑铃,这倒不错啊,经济实惠,还简单有效。每天举那么百来下,坚持半个月,力量想不进步也不成啊。
……
跑完步,上完早自习,傅阳秋趁王思雨还在收拾东西,没反应过来的当口,一溜烟就奔了出去。还好脚步灵活,要是慢了,被王思雨逮住,肯定会被拉去买哑铃,顺便陪着她买东买西,今天的空闲时间,就算泡汤了。
还有重要任务没完成呢,昨天为了帮小霍泡妞,连固定工作都没做。
傅阳秋来到网吧,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做了一串任务,不出所料,还在某某主义初级阶段打转转。他叹了口气,想付账下机,突然摸到自己口袋里的纸条,展开一看,上面有一个QQ号。
这不是冯桦那厮搞到的QQ号,传说中是沈湘云的?
要不,试试?反正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傅阳秋正输着号码,突然脑后跟被重重地一拍。
“好哇,我就知道你跑那么快,一定有问题,果然被我料中了,真是在网吧!”王思雨不客气地用脚将傅阳秋旁边位置的椅子勾了过来,一屁股坐下去,把手里提着的包往桌上一顿,一张俏脸红扑扑的,她掏出纸巾擦了擦汗珠,长出一口气:“累死我了!”
她打开包,没好气地对傅阳秋嚷嚷:“看,这就是给你买的哑铃,沉死了!”
傅阳秋瞪眼过去瞧了瞧,两个黝黑黝黑,充满金属质感的哑铃静静躺在那里,据目测,一个哑铃大概也有10公斤左右,对傅阳秋现在这种力量阶段的人来说,能起到很好的锻炼效果。
“你在干什么呢?咦,在加QQ号,雨季云霜?这是谁啊?名字怎么这么冷?”
“据说,这是沈湘云的QQ号?”
“沈湘云?你怎么弄到的?好哇,我就是说你今天鬼鬼祟祟的,真是重色轻友啊!”王思雨不由分说地抢过傅阳秋的鼠标,点了点“雨季云霜”的个人资料。
果然是一个心思很细腻,有典型的浪漫情结的小姑娘啊。
个性签名是:breakaway,这是一首很忧伤的歌曲,翻译过来就是:远走他乡。
个人说明就比较婉约了: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稍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不好搞啊不好搞,傅阳秋同学,你任重道远啊。”王思雨皱着眉头,煞有介事地分析:“这应该就是沈湘云的QQ,这小妮子看起来很纯情,很多幻想,不像现在大多数的女孩子那样现实。但是这种MM,却是最难泡到的,而且,你还有一个强劲的竞争对手啊!”
“竞争对手?”傅阳秋一听到竞争对手这两字,立马就来了精神,这厮天生就是一个好斗的主。
“看看她这名字,有一个季字,一个云字,对仗还挺工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季,十有,代表的是曹季同!”
“什么?你是说沈湘云喜欢曹季同?”傅阳秋一下子有些紧张了,那厮又高又帅,很有白马王子的气质,实在是有点竞争力啊。
“你紧张什么?现在只是左右对齐,还没有上下对齐,别怕。”王思雨继续分析:“据我看,也谈不上喜欢,顶多也就一点朦胧的好感。喜欢浪漫的小妮子嘛,难免有点英雄情结,听说管理系最近的几场比赛,曹季同全是一挑五,弄得很偶像,见是个女孩子,难免都会有点小小的崇拜。如果我是外语系的人,说不定我也会注意他呢。”
到这里,王思雨咬了咬牙,捏紧了拳头:“你要争气一点,千万别输给外语系!”
傅阳秋带着一股求知欲问道:“那我该怎么办呢?”
“很简单,也很难!”王思雨直截了当地说:“在他最风骚的地方打倒他!”
王思雨还想继续做思想动员工作,话还没出口,就看见傅阳秋直接一手拎起一个哑铃,一溜烟地跑了。
“等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