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诸子百家
任务二的奖励是天下百家的初级功法和理念。
百家的理念陆遥倒是不屑一顾,可对功法却是垂涎欲滴。
他现在虽说已是身兼三道的修行者,而且主修之剑道更臻第三境,但除了神话级功法混元功之外,实在是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厉害手段。
同样是系统赠送的初级剑术、拳术、法术,即使熟练度已是登峰造极,毕竟太过浅显,使来使去也就是那几招,出其不意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还行,若是久斗,必然会吃大亏!
而这个任务所奖励的百家功法虽然亦是初级,但胜在数量颇多,以后倘若有机会行走天下,总会派上用场,技多不压身嘛。
任务三的奖励也很豪华,是一块免死金牌,不过并非是皇帝赐下的那种凡俗之物,至于能不能免死还得看皇帝的心情。
这块金牌自带法力,真的能免死!
只要祭出此金牌,可在一炷香的时间内,免疫大道七境以下修行者的任何攻击!
这可是好东西啊!
陆遥目光一亮,那岳长溪说的好听,或许也真的不会怪罪自己,但谁知道墨家是不是人人皆如此,如若有一两个想不开的高手,偏偏就一根筋非要宰了自己,有这块免死金牌,自己岂不是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只是有些美中不足的是,这块免死金牌是有时限的,若是时限一过,遇见比自己厉害的高手,若是不能在这段时间内逃脱,恐怕还是得死。
不过瑕不掩瑜,这可真是一件宝贝!
陆遥搓搓手,这连环任务果然是奖励不菲啊,第三个任务的奖励就已如此丰厚,这块免死金牌放在系统商店里面去,怎么也得几千功德值才能兑换到吧。
第三个任务就已然如此丰厚,那么终极任务呢?
彻底树立法家正统、使百家理念烟消云散的终极奖励又是什么呢?
陆遥期待的扫了一眼。
是个称号。
法圣!
携带此称号,言出法随,便如圣人!
我靠!
陆遥吓了一大跳,这奖励何止是丰厚啊,简直就是无可比拟!
法圣是什么概念?
一念破千军。
弹指焚山海。
而只要得到这法圣称号,就会如真的法道圣人一般,拥有此等强大恐怖的无上力量。
果然越艰难的任务,奖励便越是丰厚啊。
陆遥咽了口唾沫,只能眼馋。
虽然对这个称号望眼欲穿,但也就是看看罢了。
使百家理念烟消云散,谈何容易?
百家源远流长,最早可以追述到蒙昧时代,那时人类尚还是茹毛饮血,便有圣人出,教化万民,使得人族学会耕种,创造文字,建筑房屋,渐渐摆脱愚昧,有了现在的文明。
这是关于百家最早的记载,至于蒙昧时代的那些圣人该不该归属于后来的百家当中,一直是颇有争议的一件事。
但关于百家流派何时开始诞生,最明确的记载是在仍然颇为久远的部落时代,那时魔族和妖族同样已经摆脱了蒙昧,学会了创造属于自己的种族文明。
人族的先天条件对上这两大种族根本不占任何优势,一直是苟延残喘,艰难生存,就是在这种悲惨的境地当中,人族中渐渐兴起许多种理念,目的便是振兴人族,无须再受妖魔的弑杀和欺辱之苦。
不过这个时候的理念还不够完善,更未分流派,只是众志成城,无数智者,为人族的强大而共同出谋划策拼命奋斗而已。
这个时期的这些人,只能算是百家的前身。
而真正形成百家这个概念的时候,是在战国时期,此时的人族已然不再弱小,但却属于分裂状态,虽然面对妖魔不再如以前那般毫无还手之力,但仍旧被作为下贱生灵肆意欺凌虐杀。
明明已经今非昔比,为何还是要被妖魔欺凌呢?
人们渐渐明白,归根结底,就是因为分裂!
魔族为何长盛不衰?
就因为它早在数千年前便已统一,上下一心,共同打造属于魔族的完整帝国。
而妖族为何渐渐沦落,甚至连人族都快不如,是因为他们更落后,不仅分裂,而且仍还止步在部落制一直停滞不前。
人族若想真的强大起来,必须先统一!
只有统一,才能凝聚整个人族的力量,将妖魔踩于脚下!
于是,无数谋求统一的人族智者,以自己的独特理念,去推动人族统一的步伐。
这时,百家的概念才真正彻底形成。
而且形成不久,便达巅峰!
儒家的“中庸“、“德治”;道家的“无为而治”;墨家的“兼爱”、“非攻”;法家的“依法治国”;阴阳家的“五德终始说”;纵横家的“纵横捭阖”;悬壶济世的医家;提出“与民并耕而食,飨而治的”农家……
诸子百家,无数智者前赴后继,共同怀着统一的梦想,挥斥方遒,运筹帷幄,襄助能够让自己一展才华的属国,只为完成这旷古的功名霸业,一统人族,横扫妖魔,名垂青史!
最终秦国成为了统一人族的胜者,虽然始皇帝最后罢黜百家,独尊法制,但在秦国统一的过程当中,纵横家,儒家等诸家都曾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甚至整个人族如此兴盛,达到能够攘内再安外的地步,诸子百家,皆功不可没!
始皇帝也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顾忌天下人族的悠悠之口,才迟迟没有对百家下手。
罢黜百家独尊法制的国策,也是形同虚设,当今的朝堂上,依然是百家争鸣,只不过法家的地位要较高而已。
从蒙昧时代,再到如今,可以说百家理念已经是深深的印刻在人族的骨血之中,即便是抽骨放血,也需要一个缓慢的过程。
况且陆遥自问还做不到能够抽骨放血的地步。
始皇帝决心取缔百家,现如今挥下屠刀,也仅仅是打击拉拢而已,只敢摧毁其名,而不敢将事做绝,彻底消除百家无处不在的思想。
陆遥只能看着那金晃晃的“法圣”称号徒自眼馋,宝贝啊,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