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茗
等到曲茗父亲找到时,只见到身下满是鲜血的妻子,分明是已分娩的样子,肚子里的孩儿不见踪迹。
等妻子醒来,直接崩溃大哭,而曲侍郎也陷入深深的愧疚当中。
幸好那行脚医带走曲茗,不是为了卖掉她还是什么,带回了乡下居然只是想给自己孩子养个童养媳,养了好几年。
当然,严格的来说,曲茗并没有被他养着,而是靠着今天邻居的分食,明天靠着山上的野果,硬生生野蛮的生长。
有一次走在街上,那行脚医去了次城镇,偶然间看到了告示栏曲侍郎寻找失踪幼女的公告,并且上面写着,找到着赏银一万银两。
那可是一万银两,够他辛辛苦苦挣上一辈子的钱了,行脚医心里暗想,当年自己带回家的童养媳好像手背上也有块梅花印,该不会就是吧,要是拿到了一万银两,自己和儿子就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再讨几个老婆那都不在话下。
行脚医越想越开心,回家美滋滋的将在河边给他们一家人洗衣服的曲茗换了回来,还特意给她打扮了一番,只是再怎么梳洗,曲茗的手上早就留下了满满的粗茧子。
等曲茗母亲见到行脚医时,认出来当年那个私自带走曲茗的医生,也看到旁边瘦黄的小女孩,哪里还不明白,崩溃的抱着她大哭起来。
小小的身体,骨头还有些硌人,就知道这些年她过得一点都不好。
曲父也是激动的热泪盈眶,但是身为一家之主的他,没有失控,而是冷静的叫来的官兵,将行脚医压下去,锒铛入狱。别说赏赐了,没有将他千刀万剐都算是曲父仁慈了。
行脚医,本来替曲茗母亲分娩是件善事,如果他没有贪婪将曲茗抱走,没准也会得到曲家的感谢报酬,这善事就变成了恶事,他带走了,又因为贪婪自投罗网,回到了曲府,说到底还是活该。
也是因为幼年的成长经历,就算曲茗回到了自己的家里,依旧掩盖不住她原本在行脚医那穷乡僻壤养成的性子,冷漠麻木,加上常年被行脚医在冬天逼迫洗衣服,手上的伤口遍布,直到她长大,也依旧十分粗糙丑陋,也因此受到不少名门望族的名媛的笑话。
想到这里,曲茗的眼神暗了暗。
在父母没有找自己的那些年,她不是没有逃跑过,因为她早早的就意识到行脚医不是自己亲人,没有亲人会如此恶劣的对待一个小孩子,动辄又打又骂。她还见到了当年行脚医包裹自己回来的衣物,那衣物用料华贵,可不是行脚医这家徒四壁能买得起的东西。
有一天,她趁着家里没有人,一口气跑到了镇上,可是自己也因此饿的饥肠辘辘,浑身无力的瘫坐在城墙角。
没有人会去管一个肮脏的小孩,看上去奄奄一息不说,指不定还会有什么传染病,更有甚者,路过了还吐了口口水,嫌弃至极。
曲茗的眼神开始涣散,对其他路人的行为没有任何恼怒,不是她不想,而是她不能,甚至还用着祈求的眼神看向羞辱她的人,希望他们嘲笑玩自己,能救救自己,但是并没有,大概过了很久很久,久到她只觉得自己的感官在脱离自己,逐渐麻木。
突然,一股温暖传来,她被人轻轻的扶了起来,暖和的清粥从嘴边缓缓滑入喉咙,曲茗不争气的呛了几口,然后求生欲让她贪婪的汲取。
那个非但没有恼怒,而是更加细心的将她扶好,甚至挽到他的怀里,耐心的为曲茗喂食。
她活了下来,等她再次睁开眼睛,看到夕阳时,她知道了,像只肮脏的老鼠的自己又活了下来,救命恩人早已经离去,身边摆着个香囊,
上面绣着朵歪歪扭扭的花,实在是秀的太丑了,曲茗没有认出来,她拿起香囊,里面沉甸甸的装着些什么,她打开,竟是银两,甚至还有几片金叶子。
曲茗将香囊塞到贴身的怀里,藏好。
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还隐隐约约散发着恶臭,曲茗有些伤心的想,肯定是将恩人给熏到了,不然也不让她见上一面。
最后曲茗还是回到了行脚医家里,她不是放弃,而是需要一个户口,和机会。
就算行脚医没有将她带回曲府,她也会脱离这个恶心的家,具体用什么办法,不过是天天上山采药,偶尔也会将****当成药材才回家罢了。
回到曲府,曲茗也没有想象中的开心,毕竟好几年在小乡村野蛮生长,突然变成了官员之女,这让她觉得格格不入,对曲家人的态度也十分平淡。
直到有一天,曲母帮她收拾,抖出了那个香囊,惊讶的问自己的女儿:“你怎么会有这香囊?”
曲茗平淡的脸庞终于出现了一丝变化:“娘,你认得这个香囊?!”
曲母高兴于自己的女儿能开口与自己说话,很认真的回答:“虽然不认得,但是此香囊的用料非凡,此布只有那皇宫里的金贵人儿才用得起。”
曲茗将香囊拿到手里,暗想:“皇宫是吗,看来自己的恩人竟是那般高贵的人。”心下突然而来的哀伤,那富丽堂皇的地方,自然是自己这种宵小不能触及的地方。
直到自己的父亲赴宴回来,说了皇上要召开选秀的消息,曲茗想都没想就要参加选秀,只要进了宫,她就能找到恩人了。
曲父与曲母十分反对,好不容易才找回来了孩子,怎么可能舍得将其送到皇宫那坐牢笼里。
他们再怎么反对,也在曲茗的绝食中退下阵来,无可奈何的同意她去选秀。
于是,曲茗来到了这个与她想象中的差不多的皇宫里。
确实是如所有书籍所说那边,高端肃静,红色的城门红砖,染上了几朝代更换的鲜血。
她心里没有感到一丝害怕,反而感觉开始兴奋起来,在这里,她可以找到,那个怀抱温暖的恩人。
她紧紧捏着那方手帕,她想过了,皇宫里,还能自由外出的,也就只有那一位了。
——————————————
清晨的太阳缓缓升起。
“小姐,那些美人已经被安排妥当了。”小春俯身帮她盘头发,语气有些不忿道:“皇上怎么想的,明明,明明说最爱小姐了,转头有纳了那么多妃子。”
莲生有些惊讶于小春会这么说,毕竟身处这个年代背景,皇帝后宫佳丽三千才是正常的,不说皇帝了,还有平常家庭三妻四妾也是很正常。
“没事,是我劝他纳妃的。”莲生安慰道。
“为什么啊,皇上不是很爱你吗,您不怕,纳妃后就将爱分给别人?小姐。”小春困惑极了。
“不怕,能分走的爱,那不叫爱。”莲生毫不在意的说道。
“好了,好小春,快帮我打扮好,今天皇后摆宴席赏花,我可不能迟到。”莲生转移了这个话题,撒娇般拉着小春的手摇晃。
“好的,小姐。”小春想了想,往素净的头发上插了一朵莲花状发簪,垂下几条流苏,“小姐,这些首饰真的很合适你,不如今天再带些?”
以前莲生万般嫌弃这些东西累赘,不愿意戴着,小春看着那些皇上赏赐的东西,就这样子被自家的小姐搁放到落满尘土,说不心疼是假的,最重要是她觉得,小姐打扮起来比谁都好看。
莲生细思了一会,没有阻止小春,“你看着来吧。”
小春开心极了,盘了个精致的头发,给莲生抹上些淡妆,然后兴冲冲的将一套红色罗裙宫装抱了过来,两眼期待的看着莲生:“小姐,这套衣服可以吗?”
看小春这个熟练的动作,一气呵成,不难知道,她想给莲生好好打扮的心思不是一两天了。
莲生只能无奈说:“好吧。”
自己说的话,总不能反悔吧,莲生认命的穿上繁重的裙子,宫装什么都好,精致又华丽,是每个女孩子都会喜欢的裙子,可是它有个致命的缺点,就是十分的重,
这也是为什么只要是身着宫装的妃子走路都十分的慢,不是说她们走路多优雅,而是想走快也不行。
衣服像俄罗斯套娃娃一样,一件又一件的往莲生身上套,很快莲生就觉得自己身上绑上了两个沙袋,压得她喘不过气来,要问莲生现在的感受,当事人此时想回答的是:后悔,很后悔。
“要不.....”莲生犹豫的看着小春,试图说服小春帮自己换了这身衣服。
小春笑得很和煦,“小姐,说话要算话哦,反悔的人可是会变小狗的哦。”
“可是我觉得.......”莲生试图挣扎。
“好了,小姐,你再不出门,就要迟到了,皇后虽然不会怪你迟到,可是那些新人保不准要说您摆架子呢。”小春不由分说的将莲生推出了门。
莲生败下阵来,只能硬着头皮,提起自己的裙子慢慢挪动,在小春的搀扶下,坐上了人生中第一次步撵,那她在此之前,去哪都是两条腿步行,一是觉得抬着摇晃让她一个晕车重度患者能吐的死去活来,二来是她能走的地方有限,随便走两步就可以到,
可是现在,比起坐步撵摇晃,要让她穿着好几斤重的宫装走过去,倒不如直接一剑杀了她算了。
赏花宴就举行在百花园里,比不上上次皇上摆的宴席,却也是十分盛大,还有一处就是,来参加宴会的,除了后宫的妃子,还有其他朝臣的家眷,因此也是显得十分热闹。
莲生以为自己来的够早,实际上等她到的时候,都已经坐满了,认识的坐一块,不认识的也凑在一起话家常,远远的莲生就瞧见的挽安,身为皇后的她被人围着敬酒,应接不暇。
心想着自己就不给她添堵了,便找个偏远的的地方坐着。一时间倒是无人认得出她来,一来是这些人没有见过莲生,二来新晋的六位美人也只是瞧过她的侧脸,并没有真的看过莲生的正脸。
叶挽安轻轻皱着眉头,婉拒了前来敬酒的人,轻笑道:“先入座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