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传来脚步声,叶纤红触电一样收回手,转头看见爸爸背着锄头回来了。
“爸。”她站起来叫道。
不知道怎么的,她突然有点心虚。
见胡向阳也跟着站起来,只好又把他介绍给爸爸。
“爸——”胡向阳见郑建国全身被太阳晒得黑黑的,面无表情的脸上看不出情绪,心里突然有点发怵,壮着肚子叫了一声。
郑建国惊讶地望了他一眼,这个来家里做客的男孩子,看起来非常帅气阳光,他还以为是女儿同事什么的,没想到居然这样叫自己。
农村里有朋友去家里玩,有时也会随着对方的父母叫爸妈,一般都是关系特别亲密的好朋友。而双方的父母,也往往知道自己的孩子有这样一个朋友的存在。
但是胡向阳的情况又不同,郑建国光看他跟女儿站得这么近,就猜到了两人的关系。
儿大不由爷,女大不由娘啊!他在心里感叹,女儿有了男朋友,居然都不跟家里商量,就直接带回家来了。
郑建国是个憨厚人,心里虽然这样想着,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招呼一声:“坐,坐,别客气。”
父亲回来了,马上就可以吃晚饭,郑兴安收了作业,放到旁边的空台子上,等吃了晚饭再做。
原以为姐姐和姐夫又会有一番闹腾,没想到在父亲面前,两人老老实实地没有作妖,倒让他少看了一场好戏。
“大哥回来了啊!”小姑在里面陪叶妈妈聊天,听到动静走出来,跟郑建国打了声招呼。
“唔。”郑建国点点头,算是答复了。
想到自己身上还穿了件打了补丁的旧衬衣,脚上一双旧轮胎底做的自制土凉鞋,不知道会不会给女儿丢脸,郑建国连忙打了盆水,洗了洗脸,又到院子里洗干净脚,找了抹脚布擦干水,上楼去换衣服了。
父亲的动作,叶纤红全看在眼里,望着他上楼的背影,叶纤红心里酸酸的。
家里人随时都在考虑她的感受,为什么前世的自己会没有发现呢?
当弟弟和妈妈过世后,她觉得这个没血缘的父亲,一直在怪自己,所以再也没有回家,也不知道他一个人是怎么熬过来的?
难道前世的自己就是这么混帐,只顾着自己?从来没有为别人着想过?
妈妈已出来整理桌子,准备把菜端出来吃饭了。胡向阳自然不好意思像大老爷一样,坐在那里等饭吃,站起来搂着安安的肩走到院子里,随意向四周打量。
初夏的天黑得晚,现在外面还是亮堂堂的,叶纤红的家又在山脚下,地势比旁边人家高,周围没什么遮挡,视野非常好。
唯一不方便的是,隔壁几户人家总有人走出来,装作无意地往他们家扫一眼,等看清胡向阳的样子后,又飞快地收回目光,回屋去了。
反正他们明明是对胡向阳好奇得不得了,偏偏又要装出毫无兴趣的样子。
说不定一转身,就在背后议论胡向阳了。
农村就是这样,谁也管不住别人的嘴。
安安倒是感到骄傲,这个姐夫不但长得帅,而且是个警察,实在太给力了。
今天放学,他来学校接自己,当时就把同学惊呆了,这时候说不定全班同学都知道自己有一个警察姐夫了。明天自己上学,不知道他们会羡慕成什么样?郑兴安光想想,就爽得不得了。
十五六岁的男孩子,正是最虚荣的年纪,平时除了崇拜歌星明星,警察这个身份,对他们也有致命的吸引力。
巷子口的那辆边三轮,此时已被几个小毛孩围住了。
警用边三轮对农村孩子来说,是遥不可及的交通工具,平时只能在电影电视里看到。今天就有一辆停在家门口附近,他们哪里还忍得住,围着它东摸摸西摸摸,感觉神奇得不得了。
好在家里大人都叮嘱过,不能乱碰乱划车子,会被警察叔叔抓走的,所以他们只敢这样看看,没人敢爬上去,坐到车上。
“咦,这盆九节兰谁种的?”胡向阳忽然看到院子的阴凉处,放了盆刚栽下不久的兰花,惊讶地问道。
九节兰算是兰花里的高档品种,最近价格被越炒越高,没想到叶纤红老家就种了两盆。面前这盆花,居然有近百个花苞,看已开花的颜色和形状,应该是蕙兰老八种之一的程梅。
胡向阳的爷爷退休后,喜欢呆在家里养花种草,家里的院子里,就有几盆兰花,他们几个做晚辈的,有空了也会去花鸟市场淘几盆兰花回来,讨好孝敬老爷子。
自从爷爷病倒后,就再也没有起来过,一直在疗养。
家里的花草没人打理,大多已渐渐枯萎,胡向阳有一次去爷爷家,看到满院子的花草死得差不多了,非常心疼。看到有一盆兰花还活着,就带回家养着。
为了养好它,他还从书店买过一本养兰花的书,算得上做过一番研究。
而他从爷爷家带回来的那盆花,恰恰就是程梅。
这盆花他虽然花了不少心血,可是始终蔫蔫的开不了几朵花,这让他很是郁闷。
照书上讲,程梅最大的特点,就是花大花香,一盆培育得好的程梅,开上百朵花都是常事。
没想到这种情形,却在叶纤红家看到了。
“你认识它?”叶纤红在屋里听到胡向阳的话,惊讶地走出来问。
“那是当然,你也不看看我是谁?”胡向阳臭屁地往后捋了一下头发。
“看把你得意的?”叶纤红受不了他小人得志的模样,手痒痒得又想动手,注意到邻居家有人出来,只好忍住了。“那你知道它的价格吗?”
胡向阳是京城人,应该听说过炒兰花的事,既然他认识花,说不定也知道价格。
“这是程梅,是九节兰里最贵的。”胡向阳还真的了解一些。“我也是听一位收藏兰花的朋友说的,他说品相这么好的程梅,一盆应该要上千了吧——”
“什么?”身边几个人同时惊呼出声,连安安也张大了嘴巴,其中以小姑郑建琴的声音最大。
“那小红有了这两盆兰花,岂不是要发财了?”她再次开口。
郑建琴马上要结婚了,对钱最敏感,听说这样一盆兰花就要上千了,那不是一台大彩电的价格?
想到侄女上山去玩,随便就挖回来了,郑建琴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感受?
难道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就像歌里唱的: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自己天天辛苦上班,却赚不到几个钱,侄女随便玩玩就搞到了大钱,难道真的是因为侄女福气好?
“别这么大声。”郑建国换好衣服下来,听到他们的话,连忙制止道。
农村里虽然大多数人都纯朴,眼皮子浅的人也不少,如果知道自家这盆花这么值钱,难保不会动坏心思?
“吃饭了——”叶知书在屋里喊。
“吃饭吃饭。”郑建国叫道。随手弯下腰,把那盆花端起来,拿到厨房后面的后院。那边有山挡着,别人进不来,比较安全。
安安看见了,也把另一盆花端起来,跟在爸爸的后面,放到后院的屋檐下。
叶纤红朝胡向阳白了一眼,怪他刚才不分场合,信口乱说。
这种事最好两个人时再说,现在被他一说,这盆花肯定不能养在家里了。
小姑虽然不是大嘴巴,但是肯定会跟身边亲近的人讲,那以后上山挖兰花的人肯定会增多。
自己剩在那里的二十多株九节兰,肯定也保不住了。
叶纤红有些后悔,如果早知道这种野生兰花这么值钱,把剩下的也全部挖回来就好了。与其便宜别人,不如便宜自己。
那时光想着不能挖绝,得留一些种子在山上,现在看来确实不现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