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Seven出生于1993年、现年23岁,身高型血,性格稍显内敛且不善言谈,我想这可能和我的生活环境有关。
我的身世有点复杂,因为自我懂事那天起,我的妈妈就不允许我叫她妈妈,而我也从未见过我的父亲,究其原因是因为我的母亲是我父亲婚姻的第三者,而我的母亲又是一名知名人士,为能嫁入豪门她在事业顶峰时期背着我父亲怀孕,本以为偷偷将我生下便会母凭子贵取代正宫的位置,但终究也不过是南柯一梦,同时她丢失了自己的事业。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这句话在我母亲身上得到了最好的印证,而大多数人对于真相的到来是无法接受的,我母亲就是这大多数人之一,于是她需要一个发泄口,而这个发泄口就是我,一个还在襁褓中只知道‘哇哇’哭泣的我,但谩骂还不足以够发泄她心中的怒火,她还需要借助外界物质来释放,那就是赌博跟嗜酒。
随着成长,我逐渐开始有了自我意识跟记忆,若可以我宁可没有,因为……因为我的母亲每每输钱或者喝醉酒对着便是一番怒骂殴打,我不明白我做错了什么?我想问、但是不敢,对于别的小朋友脸上的笑容在我脸上是不存在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对的熬,直至我五岁那年,母亲抑郁而终,而我也是在母亲的葬礼上第一次见到了我的父亲,一个豪门之后的大人物。
父亲给我的第一感觉很高大很威严很有气魄,我甚至有些害怕他,我不知道怎样接受这个突然出现在我生活中的男人,而且还要接受他做我的父亲,毕竟我过了五年不知父亲为何物的日子,但事实证明是他想多了。
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我父亲虽然本着一个做父亲的义务将我接回家了,但却从未尽过一天做父亲的责任,对于他而言我是他人生的败笔,所以我属于一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更何况父亲有自己的子女。
从小到大我是在众人异样的眼神下长大,在家里我感受不到家的温暖,在学校我饱受异样的眼神,只因为我是一个孤儿、一个异类、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这造就了我内敛怪癖的性格,我浑浑噩噩的活了十三年,直至我十八岁那年碰到了——她,我的女神,以前是、现在依旧是!
我永远忘记不了,夏日荷花池边柳树下,她一袭白色连衣裙站在那里,回头冲我莞尔一笑的画面,自此之后这画面就永远定格在了我的脑海里,因她身穿一声白色连衣裙、所以就暂且称呼她为白,而之所以会说道白是因为她是我人生的转折点。
因为我不善言谈且性格怪癖,所以自小到大大家眼里我被冠上了‘怪胎’的称号,遭到鄙视的同时也会遭到欺压跟讹诈。班上的值日生是三人一组,这天轮到我所在的小组值日,下午放学后他们如往常一般将所有要做的事情丢给我后便早早回家了,对此我已经习惯。
那天我一个人打扫到很晚,一直到天色暗淡下来,当我准备回家的时候被一群经常欺负我的坏学生拦下,他们问我要钱,可那天我刚好没有钱,但他们不相信,于是夺过我的书包便开始乱翻,在没翻找到钱后对着我就是一顿暴打,那一刻我就想,如若就这样死掉也挺好,但是上天似乎并不接收,因为白出现了!
这是我第二次见到白,原来白是学校副学生会主席,在白的威胁警告下,他们几人畏惧之下落荒而逃。
他们走后,白急前询问我状况,面对白着急的问话和关切的眼神,我不知如何应对,又或者说是我内心的自卑感在作祟,我推开白就冲出了教室,我的两条腿不受自我所控制的急奔着,直至我缓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冲出了学校。
这一夜我一宿没睡,一闭上眼睛全是白的身影,她漂亮、优秀,简直乃天之骄女,她是女神,而我不过是众人眼中的一个怪胎,我俩一个天上一个地上,相差甚远,但是……正是因为白的出现,让我浑噩的生活出现了一丝光明。
那晚我为她做了一张素描画,画的就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身着白色连衣裙、一头黑色长发站在柳树下荷花池旁的画面,我将这张素描随身携带,每每我陷入绝望时,只要看到她我就觉得生活充满希望,但让我未曾料想的是上天连我这最后的梦都给粉碎了。
几个星期后的一天,我再次被那几个坏学生堵住,原来他们因为上次的事情一直记恨在心,在与他们进行纠葛时,白的素描画被他们意外发现,同时他们也知道了我暗恋白一事,在他们看来我这想法纯属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们对我嘲讽戏弄不说还将白的画像撕的粉碎,我拼了命的想要阻止,但根本无济于事,他们走后我看着那一地碎片,突然发现他们撕碎的不是白的画像,而是我力量的源泉、我的心,于是我——疯了。
先前我是因为狂喜狂奔,这一刻我是因为绝望狂奔,无声无息的雨悄然而下,仿若也是在为我哭泣,我一口气冲到高架桥上,看着桥下那翻腾的河水,我最终选择了自杀……
……
在结束了Seven的第一次电话采访之后,林宛白被他所讲的故事震撼,她万万没想到这个红遍全球的巨星竟然有着这样的童年过往,她突然发现自己很过分,因为让他讲述这些无疑是将他那本已结痂的伤口再次撕裂开给她看,这让林宛白倍感自责,而自责的同时她告知自己一定要将这片报道写的精彩,这让她无形中觉得压力甚大,以至于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动笔,因为她发现自己无论运用何种写作方式都无法将他的情感淋漓尽致的表达而出,于是林宛白犹豫再三后选择使用了第一人称,将这篇文章尽可能的还原成Seven的自述,如此以来就更具有代入感,结果证明她是正确的。
这篇文章一出立刻若一记炸弹般引起了网络大爆炸。
有人说Seven为拿到MY-VOICE的冠军打苦情牌、进行团队运作;也有人说OICE上第一次露面,但由于他丑陋不堪,生怕粉丝不买账所以这才提前用他的身世做事;更有人说这故事一听就纯属虚构,这完全就是一个套路。
有反面舆论自然也就有正面舆论,毕竟Seven近些年的歌曲横扫各大音乐榜单,就连欧美有时都会被屠榜,所以Seven有很大一批死忠粉,他们对于Seven的一切信息都会无条件支持,这不,这新闻刚出,网上就出现了‘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的话题,粉丝们纷纷船上白色连衣裙对Seven进行支持。
这些都是Seven跟林宛白早先预料到的,但让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这片报道再次将林宛白推向了风口浪尖!!
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文章里的‘白’就是林宛白,如若说先前林宛白是靠潜规则拿到的Seven的独家,那么现在这个原因变了,变成她是Seven的女朋友,所以与其说这是Seven的独家撰记,倒不如说这是Seven借此机会大秀恩爱给大家撒狗粮,但对于这把狗粮大家所持有的态度那就是——不接受!并且大家认为林宛白没资格当Seven的女朋友。
无故中枪的林宛白简直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但事出了那就要想解决对策,最后在跟Seven一番沟通后她发表了与Seven毫无关系的声明,让大家别做过多猜想,虽说还有很多人不买账,但事已至此也只能先行如此。
因为采访不可能一次完成,那么篆记也不可能一次发表,所以这篇报道的卡文恰好是在Seven纵身跳下河水自杀那里,大家纷纷抱怨着撰稿人是故意卡悬念,这让林宛白再一次躺枪,因为她也想知道后续发生了什么,但Seven在说到那里后便以累了草草结束了这次采访。
但不得不说的一件事是——林姑娘火了!!
甚至这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接了她无数个娱乐公司的电话,他们扬言要包装她出道改行做网络红人,这叫林宛白内心若万匹野马奔驰而过却不得而出。
文章自发表后林宛白便寸步不离的守在电脑面前,为的就是随时观察网友的回馈反应,以便话题没扩大前好将其控制。
而就在林宛白忙着的时候,Peter也在忙着,毕竟Seven现在上MY-VOICE节目,那么为配合整个栏目组的运作,他不能发表一些未经节目组审核的言论,所以此时Peter正在刘导的办公室里各种解释。
这一番折腾下来,已是下午。
宫翎家,自从宫翎跟林宛白通完电话后就蜷缩在床上,呆滞的双眸凝望天花板,不远处镜子里倒映出他的影像——
一条狗!
宫翎清楚今天晚上自己是无法站在那个舞台上了,因为就算他回归人的形体身上也有狗的形态,一旦被人发现那他就完了。
但他之所以没将这件事的严重性告诉Peter,主要是心里的不甘心在作祟。
不甘心?
是的,是不甘心。
毕竟他迈出这一步可是下了好大的决心,现如今他距离这个舞台近在咫尺、而他竟要退赛?
不!
不可以。
他原本是想充分的利用仅剩下的三个月为自己活一把,他会认真的对待每一场比赛、把每一场比赛都当做最后一场,然后做好揭面离开的准备,可现如今上天连这个机会都不给他。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
宫翎呢喃的声音说罢,起身冲到镜前,镜中他的影像是一条狗、一条愤怒的狗,他双眸怒瞪、露着獠牙。
他说:“我绝不会就这样认命的!”
语落,他盘腿做打坐状,念起清心咒。
“南无飒哆,南三藐三普陀。俱胝喃。怛侄他。唵。折戾主戾。准提娑婆诃……”
昏暗的房间里一片沉闷,除了窗外那‘哗啦啦’的雨声外再就是宫翎念咒的声音,这使得本就沉闷压抑的氛围变得越发诡异起来。
只听‘轰隆’一声闷雷从天空砸下时,宫翎从狗的形态变成了人。
只是他的身上亦如刚刚那般有着狗的属性,他看着镜中自己那布满了一层黄色毛发的身体、竖起的倒V耳朵以及身后那条长长的尾巴面色一片凝重,稍作凝视之后他起身直奔衣柜,拉开柜门便在里面翻找了起来,他急躁的拿着一件又一件一副在试衣镜前比划着,最后他选择了一件长度直小腿的长款风衣,风衣将他的身材映衬的修长挺拔,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长风衣遮去了他那条长长的尾巴,但这还不够,因为他的手还裸露在外,看着手上那长出的黄色毛发,他又找来了手套,当他最后当他最后将狗头套面具戴上的那一刻,一切大功告成!!
宫翎看着镜中包裹的严严实实的自己,狗头套面具侠他的嘴角上挑,勾起一抹满意的笑容,然后高喊三声‘YES’!!
但兴奋过后那双洋溢着明亮光泽的眸突然黯淡了下来,他后退几个步伐‘扑通’一声坐在了床上,恍惚呢喃的声音说……
“我之所以参加MY-VOICE就是为了让自己不再像以前那样宛若过街老鼠般苟活着,可为什么现在却把自己包裹的越发见不得人?不不不,这不是我要的、不是要我的,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