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后的一个清晨,正式进棚开始录制电影的歌曲了为刚刚下过雨的缘故,那一天难得的凉爽,不用经受酷暑的煎熬,乐明晓的心情也就格外好。
今天先要录制的是插曲《旋转在晴空的竹蜻蜓》,为了使整首歌更加完整,乐明晓又做了一些调整。这首歌就是在几句童谣的基础上写出来的,他干脆把那几句童谣直接加入了歌中,让扮演他和祁耀童年时期的两个小演员来唱这几句,一来可以为整首歌增添几分童趣,再者也可以跟电影的剧情相互辉映。
这天乐明晓和祁耀早早地就约好了,到录音棚的时候刚过八点,没想到两个小朋友比他们比得还要早,于是就先录两个小朋友的部分。
乐明晓之前还是有担心的,怕小朋友不好搞定,怕他们没有录音经验,可真的进了棚,才发现两位小朋友比他想象中的要好太多了,而且需要他们唱的只有简单几句而已,所以短短不到两个小时就完成了。不过想想也是,人家虽然年龄小,但都是有名的童星,要按入行早晚来算,他和祁耀还得管人家叫声前辈呢。
送走两位小朋友后,接下来就轮到祁耀了。面对自己人,乐明晓当然就不会再客气,别看他长了张乖孩子脸,平时看起来挺软的,可到了工作上就会变得铁面无私六亲不认,尤其这是他第一次当人,要求就更加严格了。
因为嗓音条件的不同,乐明晓的作曲有着强烈的个人风格,很多歌就算是听起来旋律简单,可别人唱起来却很难。这首竹蜻蜓因为是为祁耀量身的,乐明晓已经尽量考虑到他自身的音域,而且整首歌朗朗上口,没有加入太难的技巧需求,然而祁耀毕竟不是科班出身,录音的经验也少。于是整个过程并不轻松,不断地重来再重来,乐明晓还特别注重细节部分,有的短短一句甚至能录上十几甚至是二十几遍。
弄到最后,祁耀都快要吐了,不过他也是出了名的敬业,并没有半点抱怨。中午吃的饭也是陆苗给两个人带来的外,就连吃饭时也不忘讨论方才的录音过程中哪里不够好哪里怎么做可以更加。吃过饭仅仅休息了十几分钟,便继续上工,一直忙到快七点的时候,才总算是把干音给录完了。
努力总是会有收获的,他们该感谢自己的较真,等到歌曲成品出来之后,制片人和导演都说不出的满意,这首歌也成了电影的一大亮点,并被人广为传唱,那时候身为创造者的他们,那种满足感却不是用言语就能表达出来的了。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就暂且按下不提了。
再说两人录完音,再收了尾之后,时候已经不早了,就算这个季节天长,外面也已开始暗了下来,陆苗因为有其他的事要办提前走了,乐明晓看着正在脱鞋套的祁耀,说道:“耀哥,要不要一起……”他是想说要不要一起先吃个饭再各自回家的,可话才说到一半,祁耀的手机就响了。
“喂……”电话接通的那一刻,乐明晓就看到祁耀唇角上扬,露出了一抹微笑,那样的笑容乐明晓从来没在他脸上见过,简直温柔得能把人溺死,他的话不多,只是时不时地“嗯”一声,或者说声“好的”,可从头到尾脸上都带着笑,不难看出来他现在的心情是满足和轻松的。
通话结束,祁耀从手机上抬起头来,就见乐明晓正两眼直勾勾地看着自己,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有那么点……哀怨?祁耀笑问道:“怎么了?”
“没有啊。”乐明晓扁扁嘴巴,“耀哥,是阿越吗?”
祁耀点点头,说道:“阿越今天没工作在家,做了饭等我回去。”
“哦,那你快点回家吧,别让阿越等急了。”乐明晓边说着,把背包背在了肩上,他就在外面凑合着吃点再回去吧,反正今晚家里也没人给他做饭。
“要不要一起?”祁耀说,这话一出口,就见乐明晓那双桃眼瞬间就亮了,祁耀继续说道,“我和阿越现在住的地方,你还没去过吧,要不要去参观一下,顺便吃个饭?”
“要的要的!”乐明晓点头如捣蒜,然后笑眯眯地看着祁耀,“就等耀哥你这句话呢……”
祁耀和江越住的地方,就在离公司不远的一处高档小区里,那是今年三月份的时候两人刚刚一起买的房子。当然,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里,要想有一套房子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很艰难的,尤其还是在bd中心的繁华地段,虽然当了艺人后,赚得的确比普通人多,可是销也相应地增长,何况再怎么说他们也是新人,所以就像大多数在这个城市打拼的年轻人一样,祁耀和江越也只是付了首付,然后按揭供房。
跟在祁耀后面进了屋,才一进门就是一阵饭菜香扑面而来,祁耀从鞋柜找了双没穿过的拖鞋给他,乐明晓正准备换上的时候,就看到江越从厨房探出头来。
“你回来啦,亲爱的……”江越一边说着,一边往这边走过来,乐明晓见他身上绑着围裙,一只手里还拿着铲子,那围裙不知道是在哪个超市购物时送的,明显偏小,上面还印着卡通的小熊图案,这围裙穿在近一米八五的江越身上实在是看起来有点滑稽。
记忆中那个人高马大的东北汉子居然也可以化身家庭煮夫,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乐明晓忍不住地就笑出声来,而这时江越已走了过来,在看到乐明晓时,脸上就露出了些不快,说:“你小子怎么来了?”
乐明晓知道他的脾气,所以也不着恼,笑嘻嘻地回道:“我来看看你有没有虐待我耀哥呀。”
“去你丫的,找揍是吧!”江越一瞪眼,抬脚就要踹人,乐明晓连忙缩到了祁耀身后,只探出个头看着江越,嘴里的话却是对祁耀说的,“耀哥你看,阿越他又欺负我了,你快管管他。”
江越又瞪他一眼,祁耀却只是笑了笑,说道:“阿越,饭做好了吗?”
“差不多了,还有一个汤。”
“我帮你吧。”
“行啊,”江越说,两人一起往厨房走去,“不过先说好啊,没那小子的份儿……”
那两口子去厨房忙活了,把乐明晓一个人丢在了外面,祁耀跟他说自己随便坐,想吃什么玩什么自己找,就跟在自己家一样不用客气,乐明晓也是这么想的,于是就参观起了两人的家。
这是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整个空间看起来不算大,但布置得很温馨,而且很见心思。乐明晓注意到屋里很多的摆设还有用具都是成套的,像是玄关处的拖鞋,沙发上的靠枕,客厅里用来喝水的杯子,就连放在头的两套睡衣都是一模一样的。
很快的,饭菜就做好了,祁耀喊乐明晓过来一起吃饭,乐明晓去洗手的时候,在置物架上看到并排放了两个做成小猪模样的瓷杯,里面各自放了一支牙刷,乐明晓的嘴角就不受控制地抽了两下。
这爆棚的少女心是要闹哪样!
饭菜已经上桌了,三菜一汤,一大盘的红烧排骨,还有一盘水煮大虾,剩下那一盘清炒豆芽就是江越这个素食动物的专属了,乐明晓看了看这明显的对比,不由感叹道:“原来是我错了,真是委屈你了阿越。”
“你小子懂个屁啊,老子愿意!”江越扫他一眼,边说着就动手剥了一个大虾,放到祁耀的碗里,乐明晓发现他俩的饭碗都是差不多样式的,上面还刻着名字的字母缩写,看起来应该是专门的,而给自己用的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白瓷碗,于是再次叹道:“早知道就不来了,我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人。”
“怎么就叫你是个多余的人了?”江越刻意地在“人”字上加重了语气,“你分明就是个灯泡好吗,还是1000瓦的那种!”
“嘁!”乐明晓撇撇嘴,不服气地回嘴,“你俩有必要这么腻歪吗,又不是八百年不见了。”
“你懂什么,谈恋爱就是要这样好吗?”江越又扫了乐明晓一眼,顺手夹了块排骨给他,“你和你家严总就不腻歪了?”
“什、什么呀!”一句话就戳中了乐明晓的死穴,他小声嘟囔道,“我们又不谈恋爱……”然后老老实实地吃饭去了。
晚上乐明晓回到家,家里就他一个人在,临睡前刷牙时,他突然就想到祁耀和江越那两个小猪的情侣杯,如果他和严铎也换上这么两个杯子的话……
这样一个念头从脑子里冒出来,乐明晓登时被自己吓了一个激灵,严铎跟小猪杯子在同一个画面中是怎样的情景呢,实在难以相信。
算了,谈什么恋爱呀,安稳过日子就行了呗。
然而并不总是这样安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