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燕国秘事
燕国的皇族一向不重视这种直系血缘的传承,甚至是说如果没有直系的皇族血脉的话,旁支的血脉也可以拿来作为继承人选。
三年之前燕国的内政发生动乱的原因就是在于燕国的皇帝已经有了三个儿子和若干女儿,并不存在需要其他旁支的血脉来继承,但是旁支的血脉却起了争夺的心思。
而在这个过程当中,燕国皇帝的大儿子和二儿子也发生了内斗,并且在燕国的朝堂上,出现了一位名声极大的权臣,这位权臣姓洛。
可别小看这个洛姓,洛家已经不只是百年的大族了,追溯到上千年前也是有史料记载可以来参考作为根据的。
可以说各国都有洛家,这些洛家都是一家,以能够显示其显赫的地方了。
都城里也有一家洛家,现在的位置已经是坐到了尚书的位置。
因为洛家的人脉权势还有庞大恐怖的财力,无论哪一国对待洛家的态度,那都是相当的敏感而慎重。
如果不能为自己所用,那么在自己的国家之内便一人都不能留。
但是这样所要牺牲的人力物力,各方面实在是太大了,与其劳民伤财,不如创造更加有益的局面。
所以,现如今燕国的朝堂上那位姓洛的权臣,应当就是洛家扶植起来的人。
那么相应的在楚国,扶植的就是指洛家的这位尚书。
据说那位权臣弄权之术十分了得,出了名的诡谲,秘法多端,平时神龙见首不见尾,说是长得面容可怖,常常戴面纱不敢示人,传的是神乎其神。
而根据祁晴初的情报而言,燕国能够成功的平复内乱,真是依靠了这位权臣,但是更详细具体的内容祁晴初是打听不到的。
最重要的是既然燕国的继承人已经确立了,那么为什么还要把这个流落在外的燕国三皇子给巡回去呢,要知道既然已经是等着继位了,那么势必会对自己亲兄弟要多诸多防备和忌惮,恨不能死了才好。
所以,祁晴初一直以来也是在做两种假设,或许燕国的人想要找到这第3皇子,然后将他给杀死,或者就是将这位第3皇子找回去,当顺位继承人。
因为他秘密受到了一种情报,燕国的大皇子和二皇子在争斗之中,各自两败俱伤在家中休养,持续了许久,几乎都没有再传出消息出来了。而现在还在皇位上的还是燕国的老皇帝,以及辅佐他的那位权臣。
关于这位第三皇子,祁晴初自己接触的话,其实也是想弄清楚他究竟对自己在楚国所经历的或者是将来预备打算的究竟是什么。
无论如何忠君爱国这一点是不会变的,祁晴初早就发过誓,要为自己的国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要忠诚于陛下,忠诚于百姓,忠诚于自己,最重要的就是忠诚于楚国。
一个人能够实现的事情有限,但是如果不去做的话,那就永远没有实现的机会还有可能性。
他从来没有质疑过陛下的决定是否正确,他也从来没有质疑过,陛下能够居然任凭这燕国的第三皇子在楚国快快乐乐的过了这几年。
虽然一早按照他的想法是将人囚禁起来最好。
但是怕的就是当李极夜被人囚禁起来,会招致更大的灾祸,而且对他们从各方面综合来考虑,并没有很大的利处。
这也是为什么自始至终祁晴初会遵从陛下的决定。不去主动去挑起争端,还有引起任何人窥视的机会。
“醋。”祁晴初在吃到饺子的时候,忍不住皱了皱眉,韭菜鸡蛋饺子,如果没有醋的话,不太好吃。
但是他这话是对着站着还很昏昏欲睡的李极夜说的。
李极夜没有将他的话给听进去,眼泪模糊了自己的眼睛,都是打哈欠给逼出来的。
一直在关注祁晴初的情况的李极彩,听到他说要醋,忙不迭地就从旁边的桌上取了小碗,然后倒了点醋走了过来,放到了祁晴初的手边。
然后恭恭敬敬的躬身退到了旁边。
店里面也是卖饺子的,错也是人家自己家里酿的,然后李极彩上门去买的。
李极彩时不时的就会包些饺子出来卖。大厅里的餐桌上每一桌都放了醋,和辣椒这些都是蜜蜂的小罐子,搭配一只小勺子,作为备用料选用的。
因为众口难调,加上众人口味不一的原因,“依照个人口味酌情添加”,这句话在李极彩做生意的这个过程当中,深有体会。
怪不得在现代的时候吃方便面放佐料的时候,人家都会说,酌量添加酌量添加,就是为了考虑到众人口味,咸淡不一的一个区别。
李极彩麻溜的动作让准备借此再跟李极夜聊两句的祁晴初有些傻眼。
但是此时此刻他也不好说什么,只得用筷子夹了一只饺子,放进了自己的餐碟里,然后拿李极彩刚刚拿来的醋倒了一些放进碟子里面,到时候取用的时候用饺子蘸醋就可以了……
李极彩一脸的殷勤,李极夜一脸的困倦。席子恩一脸的好奇,祁晴初一脸的面无表情。
后来谁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结束这场晚餐的,席子恩后来喝了不少的酒,微微的有些上头,站起身来冲着众人笔画着什么,甚至还胡言乱语。
祁晴初最初的时候一直默默忍受着,等到后来实在忍受不了的时候就站起身来,拎着他离开了。
李极夜被强迫着收拾完了碗筷以后,才被放回去继续睡觉。
李极彩兴奋的一夜都没有睡着,脑袋里反反复复的就在回想着刚刚才发生的事情。
祁晴初的身影,祁晴初的眉眼,祁晴初嘴巴一张一合说话的时候,虽然他总共都没有说过几个字。
他真好看。
朦胧之中他好像听到席子恩说祁晴初要监管翰林院的事情,马上李极夜就要进入到翰林院中,到时候肯定会跟他有所交集的。
凡事有些关系好办事,以后可能就要多委托祁晴初帮忙照看李极夜了,虽然对方可能并不会搭理她,或者给她这个面子,但是,李极彩觉得自己终于有名正言顺的借口去接近祁府了,不用偷偷摸摸这个偷打听那个偷打听的了,实在是太好了。
想想就觉得很激动,或许是因为今天吃元宵的时候,一不留神吃了太多,感觉肚子里有些鼓鼓胀胀的,十分不舒服,下次可不能吃这么多了。
但是回头想想又觉得如果不是因为今天她一时兴起到街上去逛街去吃元宵也不会那么巧就在路边上遇到了祁晴初,两个人更不会有这样的交集了。
缘分啊缘分妙不可言,妙不可言呐。李极彩在天刚微微亮的时候,才匆匆地眯起了眼睛,准备睡下,但是想起马上到白天了,又要开门做生意了,她这个大厨已经扛不住了,所以干脆今天就歇业吧,让大家好好休息休息,她自己也能够把缺的觉给补回来。
在她心里能够接待到祁晴初一次,要比她连续做上十天天半个月的生意,都要来的有意义,有价值。
刚想写上一张字条交给他们,让他们知道今天不开业,但是自己的那个字又拿不出手,所以就将挂在门口的木牌给翻了一个个儿,上面写着:“请勿打扰”。这样就没有人能够进来打扰到她了,她也可以安安静静的睡觉了。
可是无论李极彩有多疲累又多,困倦还是什么?
总有一种隐隐的悸动和躁动的感觉,催使着她的心里在想着什么,就好像有一颗种子落入泥土之中,经过了春雨的润泽之后,迅速地破土而出,生根发芽长成。
就对一种难以控制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复杂,一时之间竟然也说不清道不明。或许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才能够想清楚吧。
祁晴初拎着席子恩出门之后,并没有叫来马夫,祁府的下人和席府的吓人已经各立一边,然后等待着自己的主子上轿子然后打道回府。
他们的消息自然是十分灵通,知道自己主子在什么地方,估计着提早去在那儿等候,然后迎接主子回家。加上祁晴初常常出门的时候就是跟席子恩一同回去,所以两家人都十分的相熟,谁有了消息也是也会互相跟彼此透露,大家都是要守着自己的主子,不敢有一心半点的马虎大意。
满身酒气的席子恩遭到了祁晴初的嫌弃,将他推给下人之后,祁晴初毫不犹豫的就抽身离开了,连最后一眼都看都不看他。
先前的时候还有人传,这两人之间是不是断袖之癖?但是后来依据祁晴初对待席子恩的态度从来没有半点儿异样,也从来没有让人察觉出他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就仿佛是极为寻常的朋友一般。
有人也曾经说是席子恩单方面追着祁晴初不放,但实际上席子恩,在外的红颜知己,还有娶的妻妾可不少。
他本人自己曾经也是亲口说过自己喜好女色,并不喜好男色,虽然是一个浪荡形态的公子哥,但是对于说话方面还是极为负责,大家也都看得见。
所以时间长了大家只能不得不承认如此性格差异较大的两个人竟然能够成为朋友,真的是成为朋友。
当然除了席子恩有红颜知己之外,冰清玉洁高冷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祁晴初也有一位。
没错,就是那个闻名天下的洛家的人,洛怜芳。
这位洛怜芳乃是尚书大人的女儿,地位很尊贵,当然这个尊贵不仅仅在于他的父亲是朝廷重臣,而且他的姑母,不是别人,正是当今的太后。
那么这身份可是上了一个高高的台阶。平素来往皇宫里走动的也很多,小时候也是多跟公主和皇子在一起,自然也早早的认识了祁晴初,但是的年纪还要比祁晴初小三岁,比那个意甜公主还要大上几岁。
长得那是一个清丽脱俗,甜美可人,当然不是那种娇娇俏俏的,而是尽显了一种大家女子的风范,这是从小养成的,极为难得的风度气质。主要还是依托于太后的眷顾,从小在宫中学习各种各样的礼仪。
加上容貌底子都不错,也是芳名在外。
人说是皮肤细腻光滑白若珍珠,盈盈笑意十分动人,乃是一位容貌气质,品质才华皆是,超越其他普通女子的所在。这样的女子往往容易招惹妒忌。
尤其是今年是她的适婚的年龄,这就更加容易招人妒忌了,不知道哪家的男子能够娶到这家世和外在都十分分优越的女子。
不少人猜测,今年若是定下来的话,那么很可能就是洛怜芳和祁晴初这一对不二人选。若是男子当中跟祁晴初走的有些近的人是席子恩的话,那么女子之中,就是这洛怜芳了。
据说这洛怜芳,琴棋书画诗酒花,样样十分精通,比其他的女子要优秀,太多太多了,其他人根本就是望尘莫及的。
男俊女美,身份地位都相当,男子的条件优越,女子的条件也是十分不错,如此合适的一对,如果不能在一起,倒还真觉得会有些可惜了。
至少在外人看来,就没有谁能够配得上祁晴初。
但就从制造出来的假象而言,祁晴初已经完全把自己塑造成一个他想要的形象对外。
祁晴初至今还记得他第一次遇到洛怜芳的时候,那双黑葡萄似的眼睛闪闪发亮。眼中充满着天真无邪,十分美丽。
后来,洛怜芳似有若无的接近,他也没有拒绝,就是将她当做妹妹,当做朋友来看待,从未有过一星半点的非分之想。
尽管他的母亲祁夫人一直都希望他能够对洛怜芳有些非分之想。好歹也给他娶一房媳妇儿回来吧,按照他的性格是不会娶妻娶妾娶太多女子的。可是要是再这么耽误下去,那不是得到三四十岁才能够找得到妻子了吗?
可是没办法,祁晴初他自己向来有主张,从来不会因为别人的看法而更改自己的心意,当然谁也不知道他的心仪之人是否就是洛怜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