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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六章 陌生人来访

穿越之庶女的逆袭 润肺 7747 2022-11-05 00:52

  “这位小姐,请问此去青山该如何走?”青山是雀舌往北去的一个小地方,如果不是熟悉这片地方的人,肯定是不知道怎么走的。

  那么就是说像李极彩这样的人是绝对不会知道的,李极彩自己也刚来这雀舌没多久。

  李极彩原本正在锄地,然后准备下种子,现在还没有到种粮食的时候,不过快了。

  眼下还是可以种一些菜的,这边的水土不算太贫瘠也不算肥沃,只能说中规中矩吧。

  一直以来这个地方就给李极彩一种极为规矩的感觉。

  无论是城镇里还是郊区。

  无论是哪行哪业,都好像做到了一种中庸的感觉,大同的感觉。

  这种感觉说不上来好也说不上来坏,因为她曾经见过极为繁华的都城,也见过围绕某一行业,比如说丝织业十分发达的锦州,或者者是那种地形高远荒凉的凉州城。

  哪个地方都是有它自己的特点,或许在雀舌这个地方,中庸就是它的特点吧。

  听到有人说话,李极彩不经意之间抬起了头去看,没想到有人站在离她不远处的田垄上,冲着她行礼,然后发问。

  当然这也是有人故意安排好的,所说的话是人安排好的,所挑选出来的,出现的时机也是提前安排好的。

  当这里没有第三人的可选性的时候,对话便自然而然地默认施加到了李极彩的身上。

  看到对方是对自己说话,李极彩自然而然地冲着对方回了一个礼,然后有一些为难的请他再说一次:“方才太过专注,为能够听到您说的话,还请再说一遍。”

  对方听到似乎一点儿也不惊讶,笑眯眯地往前走了几步,更加靠近李极彩了。

  李极彩倒是显得有些不自然了,因为对方是一个看起来十分有风度气质潇洒的男子。

  虽然模样长得不是特别英俊帅气,但是别有一番举手投足之间的贵气。

  这种贵气让李极彩有种感觉,就好像是跟祁晴初那一类的人似的。

  可是看对方的装束却倒是不像,就是一个平民而已。

  于是,洛书又把他刚才所问的话仔细又说了一遍,声音不大不小,语气也很缓慢,音调像是淙淙流水而过的声音,十分舒缓。

  李极彩听了也觉得很舒服,但是她没有表现出来,对方提出的问题,她在脑海中仔细搜寻了一番,好像是曾经听人说过这个地方往哪里哪里走,是一个叫什么山的地方,但是不确定就是青山。

  “这……我也是来此地不久,对此地还不是特别熟悉,要不我去帮你请来一个村民问问吧?”李极彩极为诚恳地说道。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这些都是相互往来的,对方那么风度有礼,她李极彩也不能表现得太过粗鲁失礼了。

  “哦?姑娘不是当地人吗?”洛书工作惊讶地说道。

  “这个,还真不是,我也是刚来此地不久。”李极彩在对方清澈干净专注的目光注视下,不自觉地拉了拉自己的衣领,仿佛并不想让自己的伤口被其他人所看到。

  洛书顺着她看下去,也看见了那被烧得惨不忍睹的疤痕,但是他也只敢轻轻看了一眼,并不敢长时间专注地盯着那处伤口看。

  李极彩既然不自觉的下手遮掩的话,说明她对待这个伤口也是极为在意的。

  “瞧这姑娘的口音,似乎并不是本地人啊,怪不得呢,好巧,我也是从外地来的。”洛书似乎是不介意岔开了话题,继续往下聊了下去。

  一般来说不应当只谈自己或者只谈对方,这样会容易让人有戒备之心,毕竟谁都不喜欢被人给问来问去的。

  “是啊,你说的一点儿都没错,我就是外地人,外地来的。”

  “此去青山其实也是为了拜访亲戚,走一走,太过偏远的地方的,以后就要走不了了。”

  “那很好呀,估计你那个亲戚是刚刚搬的青山的吧,不然像你这般的重情重义的人肯定是多次来往的。”

  “这倒也不是,其实是一个远房亲戚家的妹妹出嫁了,嫁到了青山这处,我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顺便来瞧一瞧。”

  “哦!原来是这样啊!”

  两个人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起来。

  在此期间,李极彩倒是没有什么防备,问什么就说什么,比那些做传销的人还要乖巧。

  洛书也尽量用一种十分平淡的语气讲述着自己身边的人和事。

  李极彩将自己的泥手放在身前的地方用力地擦了擦,反正也是粗布麻衣服,不用刻意精漂洗的。

  也得亏李极彩能够参加下这些破烂粗俗的衣服,若是换上寻常人家的女子,估计是万万也不愿意穿上的。

  但是李极彩想的是穿好衣服的话,万一弄脏了弄破了修理起来难免心疼,还倒不如就穿着粗衣服干活。

  反正她又不是很考究这些。

  “看小姐乐观豁达,倒是个清新脱俗的人呀。”洛书故意夸赞道。

  他没有能够想到,真正的李极彩竟然是面前这个其貌不扬刚长展开的小姑娘。

  刚开始一瞬间的时候,他还怀疑。怀疑是不是苏白弄错了,怎么给他弄来个这么样的女子,是不是情报上有所错漏?

  但是对方的脖子明明白白是有伤疤的。

  “请教小姐尊姓大名未免太过失礼,在这里小生自报家门,小生姓谭名叫谭书墨。”

  不愧是看起来气质风度优雅的人,就连这个名字听起来都是十分舒服,谭书墨,一定是一个饱读诗书的人。

  “这名字真好听,小女子姓李,名极彩,发音跟芥菜十分相同,所以可以教我李极彩,也可以叫我芥菜。”

  “这样看来的话倒是个挺有趣的名字呢。”

  “哈哈,是吗?我也觉得我的名字取得不错。”李极彩看起来很乐观的模样,丝毫没有受到任何的影响。

  两人才聊了没多久,李极彩就把许多关于自身的事情告诉了对方。

  其实这也没什么好说的,主要是李极彩吃的苦受的最罪不少。

  当然,她说的都是精挑细选的,有些不合时宜的话,告诉了陌生人也有点不太好。

  “眼看着天色将晚,如若不嫌弃的话,不妨到我家坐一坐吧?”

  苏白和洛书正是因为想到了这个问题,就是为了故意把时间给拖延起来,然后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进入到李极彩的家中,然后见识到更多的东西。

  虽然知道姜喜湖的人就在附近,那么没有合适的理由,肯定是进不去的。

  一切都按照计划的进行,洛书简直不要太开心。

  他也发现了这个李极彩说话风趣幽默,常常自我解嘲,倒是个有趣的。

  同她说话,不会觉得枯燥无聊,可能这就是这个人的魅力之一吧。

  也难怪祁晴初对这个女子念念不忘的,确实是,有些地方也是不错的。

  不错不错,女子当真是不错,还是有些可取之处的,洛书很是满意,这样不就说明了,他当初选择来此地并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这个女子很有意思,没有什么坏心眼,看样子能够经历了不少的事情,但是眼界却没有那么狭窄,心肠也没有变坏,看人也没有变的扭曲势力,极为难得。

  如果洛书不是从苏白的嘴巴里面得知李极彩曾经经历过的事情的话,也不会想到将眼前这个看起来天真淳朴真实的一个女子,同过往的那些简直就是阴影一般的现实联系起来。

  看着对方大胆果断的邀请自己,知道对方的家里肯定还有其他人,不过洛书不是本地人自然也不用担心,被其他人所看出来。

  既然对方都诚恳的开口邀请到家里去坐一坐,那么就当然没有拒绝的理由了。

  正好,洛书对于李极彩极为有兴趣,也想要知道关于她的事情更多一点。

  通过交谈可以发掘一个人是否有趣,通过交谈也可以展现出来那种让人有没有想要再深入交流下去的欲望,当然交流也可以逐渐挖掘出来,对方是否有能够为你所用的特质。

  很显然,李极彩确实是这样的人。

  来到楚国这么久了,这还是第一次,让洛书稍稍地振奋了一些精神。

  或许以后要是有机会的话,可以将这个女子一同给带到燕国去,正好也了了新皇的一桩心愿。

  毕竟他此次亲自前来,一方面是为了国家大事,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皇帝的私事,走过来看看,看看这位女子到底过着如何是否生死未卜,如果一开始就已经证实死了的话,那就没什么好追究的了,但是偏偏是为人所救了下来,这边也不能昧良心。

  距离计划回国的日子已经近在眼前了,但是洛书还没有正式拜访楚国的皇帝,一直是较为警惕和不显眼的,在外行走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借交流花卉的名义才来到了楚国,顺便向楚国的皇帝分享一些燕国独有的花卉。

  一旦任务完成之后,他便顺理成章地离开,期间不能够留下任何把柄,也不能够为人所察探出任何的踪迹。

  以免遭遇不测。

  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洛书便要思考,是否要将李极彩给一起带回去?

  带人肯定是可以带走的,只不过,如果将这个人安插在这里可以获取更大的利益的话,那么为什么不将此人就留在此地呢?

  “唉呀,没想到小姐竟然还有这番境遇,现在乃是做了农官,真的是佩服佩服。在下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洛书简直就要为自己的演技忍不住鼓掌了。

  这些事情明明已经是先前都知道了的事情,可是他现在要在众人的面前装作第一次听说的模样,未免演绎的有些辛苦。

  屋里面总共就三个人,除了洛书。

  跟在李极彩身后的一个丫鬟,看起来模样不足,眼神十分警惕和镇静。看着应当是个懂事机灵的。

  旁边的那个看起来要稍微呆一些,跟李极彩给她的感觉一样,呆呆的,傻傻的。

  果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呀。

  “谬赞了,谭兄才是真人君子,将来一定是大有前途,同我这个弱小女子相比,又有何相比的了的呢?”李极彩连忙摆摆手,不愿意接受洛书的夸赞。

  她觉得自己是个经不住夸的人,被人夸的话,就有些不由自主的飘飘然。

  “据我所知,举国上下都没有几个女官,能够坐上农官的位置已然是十分不易了。”洛书再一次冲着她抱拳说道。

  两人原本就是在田埂上认识,然后相谈甚欢,一并携手回到了李极彩的竹屋当中,喝茶聊天。

  李极彩对于男子还是女子,这方面并没有过分敏感,即便是男子正常的来往,谈天说地也没有什么不可。

  即便是楚国这边的民风相对保守一点,不愿意看到女子抛头露面,这也不要紧,对于李极彩来说,这些风俗几乎等于没有。

  而且她现在又在一个穷乡僻壤,根本就没有人会观察到她的行为,如果有的话,那顶多是姜喜湖。

  可是姜喜湖是什么人?哪里能够拦得住她。李极彩向来是那种十分我行我素的人,天不怕地不怕的混子。

  “这地方甚是雅致,竹香阵阵,令人闻之不由得心神愉悦,十分舒坦。”这倒是真的,洛书自己原本就喜欢那些环境十分优雅幽静的地方,不喜欢为人所打扰,所以这里自然也就显得格外难得。

  等到回国的时候,洛书考虑自己在建一座庄园,然后仿照李极彩的这间房屋,也做个差不多类似的。

  毕竟身处在竹子的环绕当中,还是十分舒畅的,满目都是十分纯正清洁的绿色,无论是窗户的设置还是其他用具的摆放都很井井有条,看起来像是精心打理过的,若不是出于对这个地方的喜爱想必也不会如此。

  这个竹屋他之前也听苏白说过了,落地建成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一切都还是很新的,而且李极彩她们才刚搬进去不久。

  “是啊,这是管家特地为我建造的,十分用心,其实你不知道,我们现在所处的这片地方,原本就有一片竹林,现在外面刻意的规划过了,也有不少竹子呢。”

  “哦!那确实是十分用心了。”洛书点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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