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百户一行回到驿馆后,大概过了不到两刻钟的时间,那位他们在绩溪县衙见过的中年师爷模样的人就和绩溪现在的典史一起,将绩溪县近五年里的杀人案的案件卷宗全送了过来!
就像前面说的那样,绩溪县一个小小的县城,五年之内也不是天天都能发生人命大案的!
大案要案没有多少。
卷宗看起来虽有厚厚的一沓,但那是因为这卷宗是手写的,古代的纸张真心有些厚,就算再精致细小的字体也很占地方。
荣致到绩溪县来当县令,已经快四年了!
说起来,这些卷宗中发生的案件,大多都是在荣致任期内发生的。
这其中有一些还是荣致上任后清理的一些陈年旧案和冤假错案的卷宗。
卷宗送到之后,梁百户对这类卷宗估计是看的多了,只是简单的翻阅了一番那些卷宗,就招手对沈沐道:“这些东西,你以前是没有见到过的,拿过去瞧瞧。”
“是!”沈沐上前接过那些卷宗,在桌子的另一侧落座,拿起那些卷宗煞有其事地翻阅起来。
同在房中的韩琳见状,嘴角抽了抽,在他调查的资料中,这小子据说是不识字的!为了识字还跟那沈有期吵了一架。
百户大人将这些卷宗拿给这小子翻阅,这不是瞎子看灯吗,能看出什么来?
韩琳有这个想法很正常,其实沈沐在看到那些卷宗时,心中就马上就想到了这一点,只是他想着,梁百户就在边看着呢,这时候要是在扮演一个文盲,那实在是太憋屈了!
他心中衡量了一下自个的水平,虽说他做不出什么八股文章来,可前世义务教育总还是经历过了。
认识几个字,总还是说的过去的,甚至可以托词说跟小猫他们学的,就算梁百户心有疑虑,应该也不会在这方面跟他计较的。
可等拿到那些卷宗后,他这么一翻,心道:得!这下他纯粹不用装文盲了!
他丫就是一文盲。
在现代已经习惯了那种小的跟蚂蚁一样的印刷字体后,看着古代手写的竖排的卷宗,实在是一件很费眼睛的事情。
尽管这书写着公文的文书,也写得一手很好的毛笔字,很有几分风骨。
可他却无心欣赏。
他在前世,也只读到高中二年级,然后其他的各种知识都来自世界许多知名大学的旁听课堂。
但因为报仇之后就出国的缘故,他对其他一些国家的语言在以后许多年语境的熏陶之下,倒是学得不错,可这根本没用!
面对这卷宗中的汉字繁体字,一整张纸中他连蒙带猜,也只能认识一大半,还有十几个字不认识。
更别说这卷宗公文没有标点符号,看着更是别扭,真是一个大写的尴尬呀!
也就在这时,他突然醒悟,梁百户此行身边既然没有准备什么文书之类的人跟在身边,那说明在梁百户个人的文化水平也不低。
至少,梁百户自己阅读这些卷宗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而韩琳呢?家中世代是锦衣卫出身,家中子弟基础教育应该是有的,甚至还会特意加强这方面的学习。
只有他自己,这穿越标配也太差劲了吧。
先不说什么过目不忘了,或者博古通今了,好歹也拥有点繁体字识别功能也好呀。
心中虽各种吐槽,但面上他还是很淡定的,将那些卷宗一件一件的翻阅了一遍,至少凭着连蒙带猜,看懂了一半。
另一半,实在是这些卷宗,为了节省笔墨,那描述得一个言简意赅呀!
一个案子,甚至有时只有短短的几行字,想要从这短短的几行字中完全复原整个案件,真不是一件易事,那是相当需要想象力的。
通过翻阅这些案卷,他对绩溪县內这五年内发生的一切案件也有了简单的了解。
其中有一件案子引起了他的留意,那就是有一家什么人入了什么香会,最后家破人亡的事情,这件案子让他不由得联想到了弥勒教。
但更多的信息就没有了。
老乞丐儿子酒楼毒杀案,是三年前的案子,还是排得比较靠前。
但卷宗上记载的就更简单。
毒杀案发生的地点:绩溪县东大街福运楼。
毒杀案死亡人员,三名外地客商,齐大,齐二,马三。
毒杀案凶手,福运楼伙计,李小有。
除此之外,卷宗上能够获得的信息实在是太少了。
比如死去的三名外地客商,只有户籍所在地和姓名,除此之外,就没有更多的信息了,更没有标明,这三人到底是因何来到徽州府的。
但结案供词上却表明这个老乞丐的儿子,李小友是自己认罪画押的。
总之这起案件,从卷宗表面上来看,乏善可陈,真没什么好研究的。
但正因为描述的太简单了,反而,更加引起了他的疑虑。
因为他在翻阅到这件毒杀案的卷宗前,查看到的其它案件的卷宗,至少要比这起毒杀案描述的,更加详细一些。
从常理来推断,如果这是一桩冤假错案,那么描述得越发详细,就越容易被人发现漏洞。
他想了想,觉得自己对这大明律还是有诸多不解,不如先请教下专业人士,当下将那案卷挑拣出来,走到韩琳身边道:“韩大哥,这就是那老乞丐儿子的案子,麻烦你给小弟解说解说,看看这里面有甚不对劲的地方!”
韩琳看了他一眼,倒也没多说什么,接过卷宗,低头,很快就将这两页纸看完了。
然后将这卷宗放在一边道:“这卷中上描述的只能糊弄糊弄一般人,至多只能作为参考,让我们大体了解整个案件的大致过程,却做不得准。
更何况,要是这案子真的有蹊跷,那荣致岂会让我们从这案卷中发现什么蹊跷吗?那荣致有那么蠢吗?”
“那韩大哥的意思是……要查清当年的案子,还要从当年的那些知情人入手?”
“否则,你以为呢?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韩琳似笑非笑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