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莺回到新梦阁时,天色还未黑透。
秦音音坐在尚未开张的大堂里,呼啦呼啦的吸着一碗热腾腾的鸭血粉丝汤。见留莺进来了,才依依不舍地停下筷子,不怀好意地上下打量着留莺。
“哟,终于舍得回来了?看样子,被滋润地不错啊?”
留莺脸上发烫:“你还好意思调笑我?还不都是怨你,居然一直帮衬着他,瞒我瞒地好苦!”
秦音音哑然一笑:“我不是跟你道过歉了嘛!再说了,这回还是我替他张罗的,若是趁新梦阁这个机会,你还舍得下京城第一花魁的头衔,我就让你见到他。”虽然他一直没有回应就是了。
见留莺还是一副气呼呼的样子,秦音音挑着眉问:“不会吧,难道是司阿婆没把字条交给你?”
留莺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得了吧,我当时就快见到他人了,还要你那个破字条提醒我干嘛?”
秦音音无所谓地笑笑,拿着筷子指着旁边一没动的鸭血粉丝,问留莺:“吃么?我叫新招的厨子做了两碗,都是我喜欢的味道。你若不吃,我就自己吃了啊?”
可留莺还在生秦音音的气,她不耐烦地摆了摆手,学着秦音音的语气阴阳怪气道:“我不饿,你若想吃就别假惺惺地问我。我就奇怪了,你不也是刚从王府的酒宴上回来吗?喝一肚子酒,居然还能吃下两碗鸭血粉丝汤。还真不愧是音音姐呢。”
秦音音抬头看了留莺一眼,一面嚼着嘴里的鸭血,一面含含糊糊道:“你说酒?那种东西还没等我走出王府大门,就被我偷偷到茅厕里催吐出来了。从今以后,我不太好沾酒了,再有这样的场合,还少不得让你替我顶上。”
留莺一惊,一百种千奇百怪的病症从脑海里飘过。她小心翼翼地问:“你这是……得了什么要紧的病症了吗?是……绝症么?”
秦音音一面埋头吃粉丝一面忍不住挑了挑眉:“……我这是,怀孕了。”
哦,吓一跳,原来只不过是怀孕了啊……等等,怀孕?!
留莺的惊讶之情溢于言表。她最近几个月可都是和秦音音在一起,从来没发觉过她有什么异常,更没有见过哪个可能会让她怀孕的男人……哎,都怪自己太粗心了,若是换做郁笙烟的话,像怀孕这么大的事,肯定早就察觉到了啊!
秦音音外表看不出具体年纪,可实际她比留莺大出十好几岁,早已经不是年轻的小姑娘了,但她从来没有在人前露出想要成家的念头。看她的样子也不太像是意外怀的孕,那她究竟是什么时候决定要小孩子的?孩子的父亲又是谁?留莺一概无从知晓。
她想问问秦音音,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是秦音音完全一副不想多说的样子,一心一意地只要和那碗热气腾腾的粉丝较着劲。留莺张了张口,终于还是把想问的话咽了回去。
哎,算了,多问无益。不论她回答了什么,不论孩子的父亲是哪一位,只要看她这小心翼翼的样子就能知道,她是想要留下自己肚子里这副骨肉的。在自己不合适的年纪、在新梦阁开门迎客最繁忙的时候,秦音音还是坚持着孕育这样的一个小生命,这是一次怎样艰难的抉择。她留莺都知道这一点,秦音音她本人也没有理由想不到。但是她还是下定决心走了最艰难的一条路。这时候,旁人知道也好,不理解也罢,于她而言已经没有更多的意义。前路上的所有困苦坎坷、一切的利弊得失,只要她一人承担就够了。
这样的秦音音,留莺再理解不过。因为,同样的事情换留莺自己也会是一样的结果……
“你可知道,我最欣赏你的一点就是这个:性子够稳,心肠够好,还管得住嘴巴和那要命的好奇心。”秦音音捞完最后一片香菜叶,剩了一碗浑浊的汤,这才心满意足地抬起头,看向还站在哪里的留莺,“说吧,还有什么事要求我的?”
留莺听了这话,只好也尴尬地冲她笑:“看来,秦小老板您什么都料到了哦。”
秦音音也不点破,继续不动声色地反问:“‘哦’?那你说说看,我料到什么了?”
留莺无法,只好老老实实地回答:“您也知道的,林鸢他身体不好,家里一直缺一个能照顾他的人。我既然已经认定他了,就想着尽我所能地照顾他,让他能过地更好,所以……我要给自己赎身……”
“你既然说我猜到了你的请求,那你来猜猜,我会怎么回答呢?”
留莺丧气地垂下了头,目光不自觉地就聚集在秦音音的小腹上。她违心地挣扎着:“您当然会同意……”
“我当然会驳回的,你知道的。”秦音音一副看猫耍耗子的好笑表情。
留莺仍不肯放弃,继续说道:“我赎身的钱这些年已经凑的差不多了。我只要再问人借一些,再把金银首饰当一当,很容易就能凑够五百两……当然,如果是像当年单凤那样分期来还,那就更好了……”
“你还敢在我眼前提‘单凤’这个名字?你知道她的死给我粱梦阁带来了多少麻烦吗?怎么活着不好非得寻死——”秦音音一提到单凤就来气。
留莺见势头不妙,赶紧打住:“——那我人钱两清也行……”
“当然也不行了!”秦音音喘了一口气,然后装模作样地摸着自己因饭饱而涨起来的肚子,幽怨道,“你怎么能这样狠心抛下我们娘俩儿,跟着野男人在外面逍遥自在呢?”还不等说完,自己就率先忍不住,咯咯咯地大笑起来。
“……”留莺的脸都黑了。她不停地告诫自己,这是一个傻掉的孕妇,千万不要跟她一般见识,千万不要跟她一般见识……
秦音音一个人傻乐了半天终于笑够了。她一边揉着笑疼的肚子,一边语重心长地对留莺道:
“就算你真的有钱,我也是不能放你走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新梦阁就在后天就要开门纳客了,就算我没有身子,这头一年我一个人肯定也是忙不过来的。我之所以带你来金陵,就是为了有一天,在我无法脱身的时候,还能把新梦阁托付给一个我最信任的人。只有这样,我才能肯定自己在以后的某天,还能把我一手开创的新梦阁完好无缺地接回手来。而这个人,我思来想去,就只有你了,留莺。”
留莺沉默了。她从来都没想过,自己在秦音音的心中竟能达到这样重要的位置。
秦音音见状,就知道留莺暂时是不会再提离开的事情了。她悄悄地松了那口气,重新酝酿了一下,继续趁热打铁:
“留莺,你想想看,就算眼下你真的费尽积蓄地给自己赎了身,一无所有地进了林家的门,你就真的会让林鸢的日子变得好过吗?当年皇上一时兴起赏给他的那个芝麻大的文官,反倒是把林鸢从王府里硬调了出去。九品官的俸禄本就少得可怜,他那性子又傲,不肯平白受王府的接济,平日里无法,就只好靠替人写信抄书赚点买药钱。你看,他一人活下去就够困难的了,若是再加上你这张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嘴,可不得拖累死他。反倒不如,你留在粱梦阁,不但能帮帮我这个大肚婆,还能帮他分担些钱财上的困难。只要阁里一得闲,我就准你勤回去看他。这样,你觉得如何?“
留莺心动了。她晓得秦音音的每句话说的都在理,方才是她见到林鸢一时冲动,没有多想就一心只要留在他身边。冷静之后再看,离开粱梦阁只会让她跟林鸢的日子更快更深地陷入僵局。
……道理她都懂,只是在粱梦阁里浸淫了三年之久的留莺,一早就洞悉了秦音音话中的套路。她知道,她现在最好是假装再“犹豫”一下,才能得到她所能拥有的最大利益。
果然,秦音音见留莺仍不肯上钩,只好狠了狠心祭出了手中最后一条大鱼。
“两年,最多不超过三年,”秦音音把两只手指头伸到留莺眼前,“等我的娃大了,我也得了空,一准就放你离开。”秦音音顿了顿,“不过两年后,你的身价也不止现在这个价钱了,到时候,我得多收你……一口价,六百两赎身银!多出来的一百两,全当是孩子的压岁钱好了!”
留莺深谙见好就收的道理。“多一百两……你也真能狠得下心来开这个口……”她无可奈何摇摇头,“不过要是压岁钱的话,作为未来的干娘,说什么也得把这一百两凑出来。”
“干娘?”秦音音挑挑眉,“我什么时候有答应你做孩子的干娘?”
“当然,只有当干娘的才能给出一百两这么多的压岁钱。”
“……那我们提前说好了,你做这个干娘,可以,不过以后你老林家的孩子可别找我做干娘。我是不会多给她一文钱的!”
“……行,抠死你算了!”
###########
一日复一日,日日何其多。两年的时光,也不过是几百次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再简单不过了。
留莺发现,她到底还是被秦音音那个奸商“欺骗”了。
合约里的这两年,简直劳碌地超出了留莺的认知。本来说好的,只要得了空就可以回林宅,但实际上,真忙起来,她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更别提跑回去照顾林鸢了。特别是在秦音音生产的前后几个月里,新梦阁上下事无巨细都压在了她跟柳照君两个人的头上。纵使新梦阁远比不上位于天子脚下的京城粱梦阁那样热闹繁杂,纵使她还有秦音音预先给她写好的《宝典》,却仍为了一本本账、一桌桌客、一堆堆意外,忙活到焦头烂额。直到这时,留莺才真正开始佩服起秦音音来,怎么同样的事,她一个人就可以上上下下,打点地井井有条、游刃有余呢。
可即使忙成这样,留莺也仍然坚持每天晚上回家里住。尤其是在林鸢一不小心讲漏嘴,说他为了省钱已经一年多没用过早饭了之后。留莺朝他发了一通火,坚决地敲定了以后的早餐都由她亲自为他准备。
“这样……你真的能吃得消吗?”林鸢苦兮兮地挣扎,“你看你近来,每天晚上到家来都得四更天,这让我怎么能放心?若是太累或者太晚,就宿在那边,不要往回赶了,我一个人也不是不能……”
“你一个人就是不能!”留莺叉着腰大声地反驳,“若你真是心疼我,那就乖乖听话,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养身体,抄书的时候要注意休息别劳了神。音音姐一直都是让林大白大哥在晚上赶车送我回来的,他的本事你也晓得,虽然脑筋不太灵光,但辨位识路还是很清楚的。再者,他也算师承应二哥,身上的功夫就算再不济,一般的小毛贼也奈何不了他……你也不必再劝我,我心意已决,再有什么困难我自己也会想法子处理的。”
林鸢没辙了,只好随她“熟练”地拿着锅铲,为他洗手作羹汤。
好在秦音音没有真的如她话中所讲的那样,放心留莺这个“缺心眼儿”一直握着她视如亲生的新梦阁。在她生下女儿秦嘤嘤之后,没几个月就把新梦阁重新接过手来。宁可自己累着,一边带孩子一边看着阁子,也不用旁人“添乱”。
留莺这才能松一口气。往林宅跑的更勤了,恨不得一整天都呆在林鸢身边。
同林鸢商量过后,留莺掏钱请人把院子当中那棵枝繁叶茂的老桃树,挪到了家后面的一片鲜有人经过的空地上,又给正屋里开了几扇窗。原本阴冷的房子,一下子宽敞明亮了起来。留莺还闲不住地把旁边两间从没动过的脏兮兮的储物间收拾了出来,又亲自去置办了好些家什,布置成了书房跟客房。就连林鸢头次走进书房的时候,都忍不住的欢喜。
林宅越来越有家的味道了。
自打冬天前移到屋后面的那棵半死不活的桃树,居然在春天到来的时候,奇迹般地抽了新芽,开了满树的桃花。风一吹过,粉红色的落英漫天飞舞,如烟又如霞。
留莺很是高兴,她总觉得这是个吉兆。
“你看,这树原本长在家里的时候,分明形成了个‘困’字。所以,你才会想不开,总是把自己困在抑郁之中。现在好了,树移走了,还在咱屋后活的枝繁叶茂,这分明是预兆着要发生什么好事情。”
林鸢听了,忍不住笑她:“你这不就是之前训我的‘迷信’么?什么‘困’不‘困’的,里面的‘木’移走了,又来了一个‘人’,我可不又成了被你‘囚’在这里了吗?”
留莺气结,抡起拳头去捶他,却让他一下子截住,反被拉到怀中,堵上了一个绵绵地长吻。
好事情果然是有的。林鸢的身体在留莺的关照下一点点地恢复,就在这个夏天,他那顽固的旧疾,自返回金陵之后,头一次没有再犯。
王爷听说了这个事,也是高兴异常,把林鸢留莺两人一齐叫到王府里吃了一顿便饭,转天又把家里的大公子送到了林宅,非要拜林鸢为文先生。林鸢推辞再三,终于还是收下了他的第一位弟子。很快,民风朴素的金陵城里,好些达官显贵都追风把自家的孩子送到了林鸢这里来,甚至里面还有两个小姑娘也想着跟着林先生念书。
留莺担心林鸢累着,就帮着点了十几个跟王府大公子同龄的孩子,收了他们的束脩,其余的也都被林鸢婉言谢绝了。
从此,林鸢做起了教书先生,再也不用替人抄书赚钱了。
日子竟真的,在留莺来到这里之后,变得越来越好过了。在那之前,林鸢哪里能想到他还能过上今天这样安宁的生活呢。
一日他兴致大好,硬是拉着留莺给她唱了一段天仙配。然后说:“你该不会真的是天庭下凡的仙子,特意跑来助我的吧?”
留莺被他说的绯红了脸。自从他的嗓子恢复地差不多了以后,就没少用低音炮来撩拨她,他深谙自己禁不住这样的诱惑。
只是,留莺近来常常有些不安,总直觉得还该发生些什么才对。
直到某一天,进京探望外婆秦嘤嘤回到金陵,一进新梦阁的大门就欢笑着扑倒在留莺的身上,软糯糯地叫着她“干娘”。这一刻,留莺终于想到了,自己一直感到缺失的一环到底是什么了。
是孩子。一个像她又像他的,小小的孩子。
<更新更快就在笔趣网www.biqu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