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身体跃上门板并借助跳跃之势推开那扇门时,那人却甚是执着的同我一起跃来,并随着我一起滚进门去,在室内七磕八碰地翻滚着,只听得耳旁一阵唏哩哗啦地乱响声,也不知碰翻了多少东西。
好不容易稳住身子,定睛一看,周围已是桌歪椅倒,狼藉一片。
屋内雾气濛濛,好像是浴室。
追我那人一把扯下我蒙脸的布,她似乎并不知我是谁,我扯出一个笑,慢慢往后退。
身后的门通着内室,被我无意识的推开,转头一看,我瞬间石化,呆若木鸡。浴室中氤氲着朦胧水汽,烟雾缭绕里,好像看到有人正在洗澡……
我木头似的愣了,身旁的这个侍女也好不到哪里去,先是瞪目结舌,然后二话不说掉头就跑,速度之快,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就在我眼前消失了。
我放轻脚步,打算神不知鬼不觉的退出去,可已经来不及了。
“谁在哪儿!!”
一声惊呼,锦幄后的人便急忙披了件衣服,飞身而来。我认出了她是温耳,可她不认识我。
她此时恼怒羞愤,长剑出鞘,隐挟风雷之势,一点剑芒逼在我喉头。
“你是谁,来这里做什么?”
我挡住脸,急急道:“别动手,别动手!有话好好说。”
温耳一脸肃杀之气,命令道:“把手拿开让我看看你是谁!”
我哪里好意思自报家门。
我最开始的打算,是想特别体面的出现在这个情敌面前的,着重的彰显一下自己气势。哪里会料到,竟是这么个开场。
“你到底是谁,不说我杀了你。”
我吞吞吐吐,不知如何开口,遂打着哈哈道:“我谁也不是,我只是路过,这就离开,你莫要生气,生气就不美了。您继续洗澡,继续哈。”
温耳脸上怒色更甚,手中剑尖一送,已经刺破我喉头一点肌肤,鲜血缓缓渗出来,恨声威胁:“你若不说是谁,我就一剑杀了你。”
那一点锐痛让我又惊又骇又恼,我放下手,哇哇大叫起来:“我是乌洛兰牧夏,北邱的公主,你怎敢对我不敬!”
“你是北邱公主?”她一愕,不信地把我上下打量一番。
“怎样,我的气质不像吗?”我挺直腰板,铮铮回道。
她讪讪笑道:“看起来确实不像。”
“我确实是北邱公主。哪个,我不是故意进来的,也不是故意看到你洗澡的。”
我连尊称您都用上了,语气十分谄媚讨好。想着,她该感受到我炙热的歉意了吧。
俩人依然立僵持着,气氛一度尴尬。
她虽纤细苗条,看起来也楚楚可怜,可此刻我看光了人家身子,自然气短半截,顿觉她有泰山压顶般的气势。早先我只在城楼远远见过她,没怎么细看,现下面对面,我正好趁机看看她到底长什么模样。其实温耳也说不上多么精致漂亮,至少和听笙安康比起来是不如的,但她的眉眼生得动人。长眉入鬓,挺秀如峰,英气潇洒,不似那些弱不禁风的闺中女子,再配上那双晶亮有神的漆黑眼眸,还是挺好看的,至少比我好看。
我以为她还在生气,正思考着怎么抽身,温耳倏而沉声问道:“你到底来这里作什么。”
我费了半天唇舌,终于算是解释清楚了。
“你来我这里找吃的?”她犹自不信。冷若冰霜地回视我,让我笑不出来。眼前的人,还是城门口那个笑得温文尔雅,千娇百媚的温耳?真是个会变脸的女人。
“我当然是来找吃的,也没想会看到你洗澡,但我真的没看到什么。对了,你有吃的吗?最好能有一只烧鸡,若是没有,鸡腿也可凑合……”
“没有!”
随着“啪……”的一声,大门在我左脚迈出门槛的瞬间合上。
啧啧,真凶啊。
第二日,百里颛和长极随着温铉先行回都城复命。因我生病,长极便让我随着温耳一同回去,孟节倒是很仗义,因他懂医,遂主动留下来照顾我。我休整了两日,终于从床上下来。刚出门,温央一见我,不由意外道:“这才几日,公主怎的消瘦成这样了?”
我摆摆手,不甚在意:“饿的。”
接连吃了好几天白粥,一点肉不见,能不瘦才怪。
她体贴询问:“可需我搀扶?”
我婉言谢绝:“多谢将军好意,我自己能走的。”
“公主身子不适,我吩咐下去备了一辆舒适柔软的马车。若实在体力不支,大可在府中多停留几日,等养好了身体再起身也不迟”
她言辞恳切,倒教人意外。
我懒懒地笑笑,着实没什么力气与她客套。直言道:“不了,这都是老毛病没什么大碍。我回去养养,过不了几日便会好的。”
我抬头看了看头顶的天,看样子今晚怕会下雨。
“对了温将军,北邱来信说,拓拔诏将军劳烦温侯爷给我捎来件东西,不知侯爷现在何处,我好去谢谢侯爷。”
我突然记起,阿诏在信里说过他托温铉给我带了礼物的,因为这几日的耽误,我便给忘了,现在才记起来问。
温央面露难色,也似才想起来要说这事。
“早先父亲交代过了,待公主回来,便将拓拔将军捎带的东西交到公主手中。我今早去军中,本想要替公主将东西捎回,可到那儿后发现,这事实在有些棘手。”
究竟是何物,竟让温央觉得棘手,我不禁疑惑。
……
……
温央领着我去了后院,院里头有个硕大的笼子用黑布盖住。走近时,笼子微微摇晃,里头时不时发出响动,像是在啃骨头的声音
我狐疑的看看温央,又看看孟节,两人皆无回应,吊足了我的胃口。
脑海里忽而闪过一个念头,稍稍有些激动。为应证我的想法,大步流星走上前去一探究竟。
孟节连声制止:“别过去,缺缺小心。”话落,一个箭步冲上来挡在我前面,我颇不耐烦的推开他,迫不及待的掀开这层布。
黑布下的礼物,让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说呢,又惊又诧,更多的是喜悦。
“月食!”我欣喜若狂。
想不到,阿诏千里迢迢给我捎来的礼物竟然是月食。
月食见着我,明显也是一愣,全然忘了嘴里叼着的骨头。嗷呜一声,骨头便从嘴里掉落。
月食不住的扑打笼子,我知它是见着我激动,急于出来。
我打开笼子,抱着月食一顿猛亲,开心得不行。没想到两年不见,月食跟我一点都没生分。
孟节担心月食会伤我,几次想把我们分开,月食为此不太喜欢孟节,对着他龇牙咧嘴,吓得他连退了好几步。温央掩嘴偷笑,这让孟节十分没面子,却还嘴硬道:“我可不是怕它,我只是……”他措不出词,脸上晕红一片。
我亲了亲月食,揉揉它的脸,转头对着孟节投去嫌弃目光。“胆子真小。你放心吧,月食很有灵性的,它不会伤人。”
孟节冷哼:“哪有人把狼当宠物养的。”
“我啊。”
我养过羊,养过马,最让我自豪的就是养了月食这匹狼。
回去的路上,因为我要把月食带上马车而惹怒了孟节,他愤愤的质问我:“我和它之间你选谁!有我没它,有它没我。”
这还用考虑吗,人怎么能和狼比较,
孟节岂能与月食同日而语。
于是我果断答复:“自然是选月食啊。”
孟节错愕的瞧着我,一脸不可置信。声音颤抖,扶着车轼甚是伤心,指着月食悲切道:“人不如狗,人不如狗啊!”
我顺了顺月食的后背,瞪着孟节:“我家月食是狼,纯种雪狼,才不是什么狗。”
我暗暗构想,日后上街,我定要带着月食去。有了月食,我再不怕那些地痞无赖会找我麻烦。保不准,我还能成为建康一霸呢。
月食又嗷呜一声,十分高傲的抬起它高贵的头颅,转瞬偏头,轻蔑的瞥一眼孟节。
我以为有月食在,孟节是不敢和我坐一辆马车的。可他还是翻身上车坐在我对面。
孟节本想坐在我旁边,可稍微一动,月食便龇牙恐吓他,震慑着他不许他动。孟节煞是难过,冷眼盯着月食,月食却毫无在意,窝在我怀里睡睡醒醒,好不自在。可它体形太大了,又沉又重,压得我腿麻。
月食身上有北邱的味道,那么熟悉,那么好闻。我这么抱着它,不多时也睡了过去。
……
……
回到建康的第一个夜晚,因为月食的到来,让我兴奋得睡不着,也可能是白天睡多了。我坐在床上来来回回的给月食顺理毛发,它也难得乖巧,将头放在我膝头上,眯着眼睛很是惬意。
可叹它不会说话,如若不然,它定会向我倾诉思念。
也因为月食,朵步对我难得的宽容,既不追究我擅自随着长极出城,也不责备我满身是伤的回来,还心情大好的找来羊肉喂给月食。
我和月食玩闹至半夜,依旧睡不着。心里突然多了点事,最后决定带着月食去蹭朵步的被窝。
月食一跃跳到床榻之上,毛茸茸的尾巴摇来摇去。舔了舔爪子,又十分乖巧的跑过来待在我身边,
“朵步……”
我站在床边,轻声唤她,没反应,又用手指戳了戳她的脸颊,她只翻了个身,继续熟睡。
我玩心大起,又伸手拽拽她的头发,她还是没反应。
醒着的朵步冷漠又寡言,让我有些发怵,轻易不敢捉弄她。现下她沉沉睡着,我这样看着她,反觉得她亲切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