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德国间谍?
离开丘奇芬顿空军基地后,约翰一行并没有返回伦敦。斯帕茨在克利夫顿就下了车,明天他要去那里的一个澳大利亚步兵师驻地看看,据说他们正在换装美国援助的汤姆逊冲锋枪。多诺万则要去更北边的苏格兰,考察那里的“特别行动委员会”训练基地。
至于约翰嘛,他在北约克郡找了家乡村旅社住了下来。与被随时可能光顾的德国轰炸机弄得紧张兮兮的伦敦相比,位于奔宁山脉东麓,拥有大片平原、丘陵、河谷、草场和沼泽的约克郡,简直可以算得上是世外桃园了。
作为英国的“纺织之乡”和重要粮仓,目前岛内五分之一的粮食产出都来自于这里。想想吧,清新的空气,“丰富多样”的食物补充,还没有防空警报、宵禁和灯火管制。约翰自己都觉得,打着考察的旗号“躲”到这里来,简直是太明智了。
反正多诺万已经悄悄向他透露过,考察团过不了几天就要撤了。也是,如今国内选战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了,考察团里的那些白宫高级幕僚和国会议员怎么可能待得住。
约翰已经打定了主意,考察团撤退之前他就在这待着了。白天,他可以四处逛逛欣赏欣赏田园风光,顺便了解一下英国的战时乡村生活和农业生产情况,晚上就在旅馆里安安静静地写报告,这多惬意。
就连多诺万都对约翰的选择十分“赞同”。作为范德比尔特家族的重要盟友,他当然不希望约翰这个本派系的“重点栽培”对象出什么意外。他跟约翰约定了返回伦敦的日期,又给他留下了一名司机和一辆沃尔斯利,就离开了。
在乡下的头两天,约翰过得简直是“神仙般”的日子。每天可以睡到自然醒,还有新鲜出炉的约克郡布丁和姜汁饼可以吃。即便附近大片的玫瑰园已经改成了土豆田,但他还是可以从乡村杂货店里卖到手工玫瑰糖。约翰花了一英镑6先令买了两大玻璃罐,准备带回去作为给小艾拉的礼物。
但是好景不长,一天下午,约翰在四处闲逛的时候惹出了个大麻烦。说起来,这完全是他咎由自取。
事情的起因源于当天午餐时,他和旅社老板娘的一次闲聊。当时,老板娘告诉他,下午店里的伙计要去4o公里外的“禁区”购买菊苣(根可充咖啡用)。约翰随即想到前几天自己去大使馆交报告时,听使馆秘书说起过,白宫要求他们密切关注英国民众对敌国侨民审查和反间谍活动的看法。
就在前不久,英国内政大臣刚刚签了一则命令,在取缔本国亲德法西斯组织的同时,加强了对敌国侨民的审查力度。当然了,欧洲就这么屁大点地方,战前各国的民间往来实在是太频繁了。上到国王乔治六世,下到普通老百姓,谁家没个外国亲戚。英国政府显然不可能把所有来自德国占领区的侨民都抓起来。
实际上,从战争爆到现在,英国也就只拘捕了486名存在间谍嫌疑的敌国侨民,另有8ooo多具有“法西斯主义”倾向的16-6o岁的德国人和奥地利人被集中监视居住。
约翰知道,老板娘所说的“禁区”其实就是一处英国政府集中收容这些敌国侨民的地方。虽然名字叫“禁区”,但跟德国人关押犹太人的集中营完全是两码事。
居住在那里的“敌侨”,除了每天要向警方报告,不得使用汽车和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以及禁止在晚上8点到早上6点之间出门以外,日常生活和留在禁区内居住的英国本地人(主要是为了方便进行监视)并没有太大区别。
出于好奇,约翰提出想搭乘旅社的小货车去“禁区”参观一下,老板娘也没多想就同意了。
下午,当旅社的伙计与杂货店老板讨价还价的时候,约翰在所谓的“禁区”里转了转。在他看来,这个“禁区”跟普通的英国乡间小镇没有什么太大区别,只是在出入小镇的桥头多了一个值班岗哨而已。
小镇上大概居住了三四百户人家,有一座教堂、一间邮局、一个警察局、一个救世军(源于英国的一个国际性宗教及慈善公益组织)诊所,几家小杂货铺和小型食品加工厂。
因为这里的成年男性,无论是本地人还是被强制迁过来侨民,大多都在附近农场和小加工厂里工作。街面上只有一些老人、妇女和孩子。
貌似还挺和谐的嘛。约翰将这里与历史上,美国在战时扣押日本侨民的“集中营”比较了一下,觉得英国佬在这方面还是蛮有人情味的。当然了,严格说起来盎格鲁-撒克逊人也是日耳曼人的一支,不像日本人,和美国白人完全是两个人种。
约翰独自在小镇上四处溜达的时候,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盯上了。也难怪,一个穿着考究,操着外国口音的陌生人在镇上四处乱逛,谁看了不觉得可疑。
事实上,当约翰从一个小烟摊买了一包烟之后,卖烟的老太太转身就去警察局举报他了。很快,约翰就被一帮警察摁倒,押回了警察局。
这时候,约翰才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妙。都怪自己这两天过得太轻松惬意,思想上麻痹大意了。现在他穿的是便装,口袋里除了钱包和外交护照啥都没有。
跟他们说自己是来买菊苣的?光他身上的这身衣服和鞋子就比那一货车菊苣还值钱了,鬼才会相信他的话呢。
拿出外交护照说自己是来考察的美**官?那帮警察绝对会觉得自己是在侮辱他们的智商。况且,哪个间谍身上没有几本假证件?
更糟糕的是,现在每抓到一个德国间谍,英国政府最高可以给予15o英镑的奖励。约翰不觉得在他们面前,自己会比15o英镑更有魅力。
果然,哪怕那个旅店的伙计闻讯赶了过来,帮约翰说了一堆好话,镇上的警察也坚决不肯放人。事实上,要不是这个伙计就是本地人,大家都知根知底的话,警察说不定连他都一起抓起来了。
无奈之下,约翰只能打眼色让伙计赶快回去通知自己的司机,然后一遍遍地告诉对方,自己是美国公民,不是德国间谍,要求带他去上级部门验证身份。
好在小镇上的这些警察也是头一回遇到这种事,兴奋之余,他们自己也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几个警察商量了半天,最后决定派两个人押着约翰去一趟利兹市警察局。
可怜的约翰就这么被带着手铐,塞进了一辆三轮摩托的挎斗里。在前往利兹市的8o多公里旅途中,差点没被颠吐了的约翰一直在骂自己是头不长记性的蠢猪。
上次在里昂的教训还不够吗,这会儿又把自己送进了局子。这下可好,一个美军中校被当成德国间谍抓起来了。大使馆那边,托马斯估计嘴都能笑歪了吧。要是这事再传回国内,约翰可就真没脸在军界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