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点头,找了个角落蹲下去,脸埋在腿间,如同早上在阳台遇见他的时候一样。
从厕所出来,他依然蹲着。
我把手中的血袋放在他面前晃了晃。
他吸着鼻子抬头,喉结上下滑动了下。
“给你。”装着我心头血的血袋递给他。
他立马站起来,却没有接,“这……”
“这什么这,你这男鬼怎么婆婆妈妈的。喝了这袋心头血,去完成你最后的遗愿。”
“为什么?”他用一只眼睛看我,九阴之体的心头血,不是随随便便能够得到的。
“你再这么多话,我就把血收回来。”说罢,我作势要收回来。
他伸手把血袋接了,手指在袋子的封口上摩擦,“谢谢。”
我又豪爽的在他肩上拍了一下,“我们做的是交易,一物换一物,没有什么好谢的。”
男鬼转身,背对着我把血袋中的血喝完,催动灵力,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金光,成功升级为摄青鬼。
我松了口气。
他摇身一变,一个身着白色西装的清俊少年出现在我的面前,还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原来男鬼收拾齐整之后长得这么好看。
随后,他又变出了一辆跑车,打开副驾驶座,让我上车。
“我可能还需要你帮一个忙。”他挑眉。
既然一个两个忙都帮了,还会在意第三个忙吗?
他变出一大束百合放在我的怀中,却没有百合该有的甜腻香味,“我要去与她正式分手……可能要委屈你当下我女朋友。”
我拿到花时的笑僵在脸上,缓缓说道,“你觉得呢?”
可能是我的表情太过瘆人,他往后退了一下,又开始结巴,“如果你不愿意,我……我再想……其他办法。”
我捧起百合放在鼻尖轻嗅,那是爱的味道,“看在这束花的份上,答应你了。”
车一个漂亮的甩尾,停在暗红色油漆门前。
她正在门前的花坛边浇水,一席长裙,神色无悲无喜。
奈何跑车太过扎眼,她下意识的抬头往这里看,恰好与刚下车的男鬼对上。
时间静止。
阔别五年的相见。
她手中的小水壶落地,心心念念五年的人终于回来,她却不知所措。
慌乱之间,滚落在脚边的水壶忘记捡,转身就要进屋。
他依然意气风发,可她已至中年。不想见他是假,只是不愿意让他看见自己狼狈的模样。
在门要关上的瞬间,男鬼用一只脚抵住,她无法再把门和上一分。
她转头就对上他似笑非笑的眼睛,“许久未见,就要让我吃闭门羹?”
她怔愣片刻,重新把门打开,想到他的脚被门夹了,问道,“疼吗?”
男鬼只光顾着看她,哪里还理会自己的脚疼不疼。
两人足足对视了半分钟。
男鬼收回视线,垂下眼帘,看不清神色,“不疼……”这些小伤,怎么能够比得过失去你的疼痛。
她轻声问道,“你都走了,回来干什么?”
他往前走一步,几乎与她的身体贴在一起,皱眉,“你身上怎么没有百合的香味了。”
她爱百合成痴,身上总是会有似有若无的百合香。
她神色微微一变,“那是五年前的我了,五年后的现在,我喜欢艳红的玫瑰。百合?谁还喜欢。”
他往后小退了半步,她五年的记忆,没有他的参与,她的习惯,他也全然不知。
这让他有种恐慌,从今以后,他真的要消失在她的生命之中。
她有些不耐烦,又问了一遍,“你都走了,还回来做什么?”
男鬼苦笑一声,他放在身侧的手,五指握紧,还未握成拳,又松开,“我……还欠你一个分手。”
她咬唇,仰头坦坦荡荡,眸光中澄澈干净,“好,我听着,就当我们之间最后的了断。”
他敛神,掩盖住一点一点暗下去的光亮,“小怡,我们分手吧。”
她抿唇,深吸一口气,笑了,“好,祝你幸福。”
男鬼一步步的往后退,每退一步,心都在滴血,“忘了我吧,你有全新的生活,也祝你幸福。”
小怡拿着手机,神色淡淡,“如果你不介意,在这里等一会儿,可以见证我的幸福。”
男鬼点头,只要能看着你,一秒都不会浪费。
小怡拨通了电话,“我在家,上次你向我求婚,我答应了。带着你的戒指来。”
一说完,小怡便挂断了电话。
我在车上蒙的慌,又看不见她们两人到死在干什么,下车来透透气。
就见到一辆跑车停在了我的面前。
他神色看起来有些着急,额头上还渗这细密的汗,下车,目光落在我怀中的一大束百合上。
“这花很漂亮。”他赞美完之后,便往暗红色门的方向去。
因为好奇,我探出头去。
男鬼看着迎面走来的帅哥,是个青年才俊,并且阳气十足。
男鬼无法离他太近。
青年才俊却无视了男鬼,在小怡一步前单膝跪地,掏出钻戒,深情的望着她。
小怡泪流满面,一个劲的点头。
“小怡,我爱你,从今以后,让我来保护你。”
两人相拥在一起。
再之后,男鬼失魂落魄的出来。
我看到,小怡往我的方向看来。那眼神,竟然看得我莫名的心酸。
我脑子一热,也上前抱了男鬼一下。
小怡哭着哭着就笑了,笑得比我怀中的百合还要美。
暗红色的门关上,隔绝了前世今生。
男鬼在车中沉默了许久,“挺好,我终于可以不用做鬼了。”
车里,只有百合花开得艳烈。
房中。
“他走了。”
青年才俊把戒指放回了西装口袋中,“这是我欠你的。”
小怡听罢一言不发,擦干脸上的泪水,翻开红色笔记本,摸出笔,纸上出现一排隽秀的字迹,“还在吗?”
良久,本子上再也没有浮现出狂野的字迹了。
她趴在桌上嚎啕大哭,碎花桌布下露出一角发黄的纸张。
她泪眼朦胧之中把报纸抽了出来,时间是在五年前,恰好是男鬼出车祸的一天。
报纸上赫然一张大大的轿车爆炸的图片,还有散落在地的沾染着鲜血的百合花。
她盯着报纸看了许久,大力的把其撕了。
拿起笔在本子上写了句,“你走吧,我以后不会再想起你,我要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
盖上本子,闭上眼,让泪水肆意滑落。
“我爱我的男朋友,以前是,现在也是。那狂野的看不清字的笔迹,我怎么会不知道是你。”
……
男鬼用最后的灵力幻化出一幅图放在我的手上。
他那只血红的眼睛与满是血污的衣服,竟然让我倍感亲切。
他转身,一步步离开,没有与我告别,只是随意的挥了挥手。
人生很多时候是没有告别的,因为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
她们的爱情让我触动,而我与沈冥却要不停的误会着,浪费这大好时光。
一瞬间,很想打电话给沈冥,告诉他,我爱他。
却又生生的忍住。
我爱他,他却不爱我。
回到宿舍,已经中午。
画像拿到手,我缓缓的打开。
最先入目的是一袭红到灼眼的衣裙,古代复古的款式,并不轻便却好看的紧。
与沈冥之前穿的有异曲同工之处。
袖子与裙摆也绣满了大朵的彼岸花,只不过这彼岸花是白色的。腰间用金色的绸带束着,腰身不堪一握。
黑色长发铺下,鬓间编成辫子,系着精致小巧的红色铃铛。
我把卷轴铺在桌上,从下往上看。
越往上,越心惊。这身搭配,很合我的心意,似曾相识。
画轴缓缓打开,看到脸的一刹那,我松开手,差点跌倒在地上。
拿起镜子,一会儿看着镜中的自己,一会儿望着画轴上的脸。
为什么可以这么像?
唯一不同的,可能是眼神。
画中女子的眼神更加犀利,含着杀伐果断,不近人情,额间的金色六芒点缀着她的眉眼,亮得让人不敢直视。
我想,她穿上战袍可能会更好看。
胡思乱想间把画像收了起来,发现角落有一个署名,“承钰”。画中女子原来叫承钰。
之后睡了个午觉。
接近傍晚才醒来。
暮色四合,晚霞千里,美得不真实。
我望向窗外,欣赏了一会儿美景,夏风吹得人越发的精神。
看过画像之后,冥冥之中有什么牵引,放弃了早上选的小西装,挑了件大红的长裙。
款式与画中女子所穿有些许相似,显得我肤白貌美。
鬼使神差之间,把及腰的长发披下,鬓间变成细细的鞭子,用同色系的丝带绑着。
昂首,眼神略带蔑视。
一瞬间,我的脸与画中女子重合。
头疼欲裂。
我立马抱住头蹲下身子,缓了好一会儿才不疼。
手机闹钟恰时响起,我慢慢的挪过去,把闹钟关了。
是时候出发了。
带着邀请函,打了辆车去连家别墅。
在车上,司机大叔透过后视镜看了我许多眼。
而我全程望向窗外,看着所有景致倒退,也很有意思。
有了男鬼的帮助,我的阴阳眼已经到了阳眼的实力。
竟然在连家别墅旁发现了一幢鬼气森森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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