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欢这才搞明白,原来那个‘沉默是金’才是他们中间的老大。
“我已经是死过的人,怎么还会害怕呢。”常欢叹了口气,从一个三岁的小孩口中说出这样的话,众杀手都笑了起来。
“哈哈……”众人的大笑惊起了林子里一群休息的鸟儿,也使的这里的气氛顿时凝重起来。
“你们这一次可没那么好的运气。”两个同样的面容上都是一片萧杀之色。
不知为什么,常欢护在两个小侄女的面前,手里拿着的唯一武器,正是杀了他们小弟的那把匕首。
“小娃娃,你过来。”‘沉默是金’蹲下来,拿出一包点心,向她招招手。孩子,都应该是喜欢吃糕点的。
哼,你以为一包点心都能把我引过去,常欢有点想笑,他难道不知道正是她这个小娃娃,把他的小弟给杀了吗?怎么还能以平常人对待她?
还是觉得小孩子都是爱吃点心的?那你可真是错了,没有人会想到,这个小孩子的身体里面装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灵魂。
无聊的看着那个‘沉默是金’的大哥,自己玩吧,我要走了。拉着抱着孩子的老两口就准备离开。
“不准走!”‘沉默是金’扔了手中的点心,面无表情的站起来。
常欢无奈的转过身去,看着‘沉默是金’站在离她一步之遥的地方,高大的身材缓缓散发着迫人的气息,脸上冷酷的表情却没让常欢感到一点的害怕,这种表情,她前世里已经看的太多,当时既然不会怕,现在当然更不会怕。
“小娃儿,如果你不是我的杀弟仇人,我想我一定会收你为徒,继承我的位置。”‘沉默是金’赞许的说到。
常欢却看到站在他背后的弟弟眼中露出的愤恨。
人心难测,即使狡猾如狐的他也没想到,他的弟弟心中已有了怨恨,恐怕要不了多长时间,他的弟弟就会反击,到那时,是地位重要还是亲情更重要?就自见分晓了。
常欢不会提醒他,她要看看他们兄弟俩究竟谁能笑着活下来。
无聊的人生,看这样手足相残的戏码倒也不差。
‘沉默是金’的确没有感觉到自己兄弟的怨恨,这也成为他这一生唯一的败笔。
“小姑娘,我很欣赏你,所以,你们当中只要有两个人死了,我就可以放过你剩下的三人。很划算吧?”自以为给了常欢一条生路,‘沉默是金’压根没想到如果她拒绝怎么办?
“什么,我没听清楚?”‘沉默是金’想不到她们竟然回绝自己,还以为是自己没有听清楚。
“要生一起生。”老两口笑着,站在常欢的后面,无声的支持小主人。
“你们还真是想死?”‘沉默是金’脸色渐渐阴沉下去,冷冷的说,虽然心中实在可惜了这个小女孩,但是他却也不允许任何人违背他的意志。
‘沉默是金’慢慢的往后退,杀手们围了上来,手里的刀刃反射着冰冷刺目的光芒,就如三九天的寒冰,封住了几人求生的后路。
这时一团飘荡着的黑雾快速来到他们身边,在杀手的周围缓缓游荡着,直到黑雾越来越浓,掩盖住了每一个杀手的面孔,然后黑雾似有生命围绕常欢的身体转了一圈,又悠悠然飘散于空中。
那是?小阎王!常欢没有看错,刚才在黑雾里出现的那张脸正是小阎王的。常欢努力维持着自己平静的表情,小阎王对她眨眨眼,然后就不见了踪影。
那些杀手已经躺在那里,没了气息。
‘沉默是金’抿着嘴唇,不知在想些什么,突然他动了,大手一挥,还活着的手下就有秩序的离开。
“我们以后一定还会见面的。”‘沉默是金’留下这样一句话,就翩然离开。
常欢放松了全身紧绷到疼痛的身体,不知道‘沉默是金’为什么会放他们一条生路。
他们继续上路了,他们要去的地方是那个以鲜花闻名的云南,那里有对冷家最忠心的部下。
然而走着走着,他们遇到了一群逃荒之人……
今年初春的时候,季节反常的下了一场暴雨,连着一个多月的雨,造成了江河的泛滥,凡是低平的地方都遭遇了洪水。尤其是他们,一个几千人的小镇,在那场洪水里,活下来的只有一百多号人。而这一百多号人在逃亡的路上又染上了瘟疫,没有一个城镇敢收留他们,不但不让他们进城,更没有为他们找来大夫和吃的。
这一百多人就这样流浪着,任瘟疫侵蚀了他们的身体,慌乱无奈的看着自己的身体慢慢腐烂,长满了蛆虫。
虽然老两口都有功夫在身,但遇上了这麽多人,他们只能勉强抱住小主人,身上的粮食和换洗衣服都被拿尽,分给那些可怜的人。
他们还不满足,竟还要几人交出身上的银子。
常欢面无表情的看着站在他们面前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生物,他们的身体都已经腐烂了,他们的心也腐烂了。
是这个时代的悲哀还是整个人类的悲哀?常欢说不清楚,只知道,这个时候不能心软。常欢默默取出身上的匕首,狠狠向着两匹马的屁股刺去。马受了痛,嘶鸣一声,向着人群撞去,撞倒了几个体弱的老人;撞得他们身上流出了血;撞得他们身上掉下了恶心欲吐的腐肉。
然而,他们其中一个胆大的身体还算结实的年轻人,孤注一掷,竟然拽住了马尾巴。
马儿一路狂奔,就将来不急跑的年轻人给拖行了出去,一直跑出了几里地,那个年轻人已经遍体鳞伤,就是不肯松手。
常欢见他不肯松手,手中的刀狠狠的刺向男子的手,但即使血流如注,男子也不肯松开手。常欢一怒之下割断了马尾,马儿受痛,扬蹄踢向了那男子,使得本就没剩多少力气的男子再也经受不住,口吐鲜血,昏倒在路上。
别怪我,如果拖上你,我们就活不成了。看着在视线里越来越小直至看不见的男子,常欢在心中说道。
夜半,他们借宿在一户农家里,昏黄的油灯下,老两口抱着不知何时发起烧的两个小孩子。今天已经是他们的百天之喜,所有的包袱却都被抢走了,身上只剩下一锭二两的散碎银子,和几百个铜钱。请来的大夫张口先提银子,只看病就要十两,这还没有加上他开的那张写满各种名贵药材的药方。
屋漏偏逢连夜雨,老两口找遍了自己身上,就只凑出了三两银子,再多,实在是没有了。
大夫一看这,撇下了那张药方,然后一番嘲讽之后,拿着那三两散碎银子走了。
老两口这下可为了难,看来两个小主人是传染了瘟疫,怎么办才好?
常欢静静的坐在那里,看着两个小侄女被烧红的脸蛋儿,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
回想到是她们的母亲帮自己挡下了那致命的一剑,总觉得亏欠了他们。是她让她们刚一出生就没了父母。
走过去,静静的轮流抱起小侄女:从此,常欢这条命就是你们的,这一生,我就只为你们而活。所以,你们必须要活下去。
掏出那个药圣不知什麽时候塞进自己荷包里的玉佩,常欢趁着夜色,跑到了城里,三个时辰后叫来了最有名的大夫,替那两个小侄女治疗。她却藏起了自己跌伤磕碰的身体。
天将亮的时候,她们的烧退下来了。常欢怀里抱着一个小侄女儿,静静的等着那个所谓药圣的到来。
果然,那药圣是跟在他们后面的。快晌午的时候,药圣那辆红的耀眼的马车停在了她的面前。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求我的。”竟像一个得了好处的小孩,药圣欢快的说。
求?常欢挑起了眉,无所谓,她并没有花力气反驳药圣的话,跪下来,直直磕了三个响头,正式做了药圣的弟子。
“乖,好徒儿,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为师一定满足你的要求。”药圣觉得自己竟能让个如此骄傲的孩子跪下,自己真是太伟大了。<更新更快就在笔趣网www.biqu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