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危局(1)
今日家庭聚会,和一群长辈还有兄弟们喝多了,更新晚了,呵呵,头疼,睡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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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谷内,雷东风面对困兽犹斗的西方联军士兵毫不留情,只有视线里还留露出反抗意图的,要么弩箭穿心,要么拍马上去一戟戳死。一时间,小雷这种铁血无情的模样,叫大多数还在抵抗的西方联军心生寒意,加上罗拉和阿德尔曼的呼喊,大多数的西方联军开始选择放弃抵抗。
“大哥,要将这些俘虏就赶快押送到岭上,捆绑起来,否则等阿尔斯回援,就麻烦了。”张策一身鲜血,从狮头岭尾杀来的那群汉兵骑兵中排众走出。
张策虽然自由习武,也算文武双全,但毕竟是长期醉心于谋略和发明,所以一战下来,身上增添了不少伤口,此刻手中倒提着一把长剑,却有了几分血性的男儿气概。
罗拉一见张策受伤,立刻迎上去,为他包扎起来,不过看张策呲牙咧嘴却满脸幸福的模样,显然很享受这样的服务,罗拉白了他一眼,这家伙才恢复了正色。
“孙得胜,你立刻带人将这些.俘虏压上山,有胆敢抗拒者,当场格杀!”雷东风大吼一声,孙得胜立刻指挥四周汉兵开始对剩余的近两千条顿重装步兵团的士兵进行缴械。
很快,这近两千条顿重装步兵的.武器都被收缴,汉兵骑兵押解着他们向狮头岭上走去。
那狮头岭后,张策早准备好捆.绑俘虏的大片空地,这也算他未雨绸缪。
好在山岭不高,否则时间还真来不解。不过就算这.样,再将最后一个条顿重装步兵捆好,扔在草丛里的时候,狮头岭首的位置又腾起了一道细细的烟尘,显然是西方联军的小队人马正奔驰而来。
“是西方联军的斥候,应该是来探查谷内情况的。”张.策望去。
“放进来,给我活捉他们。”雷东风吩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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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已经按照你的吩咐,派出了两队侦骑,前后.相距一里,如有情况,将及时向你回报。”段义臣对阿尔斯道,这个身受箭伤的鲜卑之狼,坚持和阿尔斯一路追杀李炎。
“雷东风若是聪.明,就会选择退兵;但他若是更聪明,就会选择吃掉那块美味的蛋糕。然后,等待我去与他决战。”阿尔斯看着狮头岭的方向,此刻已经距离狮头岭有十几八里的模样,前方十几里处,拓跋宏川率领的鲜卑骑兵正与李炎率领的汉兵骑兵纠缠在一起,他正带领大队向那个方向前进。
“这样被拖着走不行,汉兵人人双马,甚至三骑,速度始终比我们快一线,总会将我们拖垮的。”一个西方联军参谋皱眉道。
“门格尔万夫长、布鲁斯科尼万夫长、段义臣副军团,这里暂且由你们带队,我带我的明光骑去追那李炎。”阿尔斯道。
“不可,大人,汉兵若有埋伏,肯定也是针对您,您若现在单独带队出击,正和了他们的心思,我留一千骑兵给大人,带剩下的两千鲜卑轻骑代你追杀,我到要看看是他汉兵骑兵厉害,还是我鲜卑骑兵更胜一筹。”段义臣道。
“这个……好吧,段,你已经有伤在身,一定要注意。”阿尔斯沉吟片刻,点头道。
“无妨,这伤只在表面,并没有伤到筋骨。”段义臣反手抽出一把五尺多长的长柄弯刀,耍了个刀花出来,果然那肩膀上的伤口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影响。
“段,我为你殿后!”阿尔斯笑道,已然下定决心要吃掉李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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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什么帝国杀神,就知道如同草原上最软弱的兔子一般,四处逃窜!”拓跋宏川狠狠的向马头前唾了一口吐沫,满嘴的尘土让他本就焦躁的心更加不耐起来。
本来,拓跋宏川根本不把眼前这一千多汉兵骑兵放在眼里。这个自小在草原长大的男人眼里,除了鲜卑人,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好的骑兵。
可今日一路追击下来,拓跋宏川才发现,不论这些汉兵骑兵的实战经验如何,单就这操控马匹的本事,就不比自己手下的鲜卑轻骑差。
而且,无论他怎样和手下,百般辱骂,离他马头直线距离不超过五十米的汉兵骑兵们,一个个拼死向前,就是不回头应战。
而这段山路多为弯道,正常在平地上,以鲜卑轻骑的骑射功夫,在这个距离完全可以射杀敌军。但此刻,因山石和树木所阻碍的原因,追击的鲜卑骑兵们连汉兵骑兵的马毛都没碰到一根。
射出去的羽箭不是被山石、树木阻挡,就是被汉兵从容的躲过。
反观汉兵骑兵最后的李炎,凭借凶悍的射术,却接连射下了十几个鲜卑骑兵。
就连拓跋宏川也差一点着了李炎的暗算,脸皮上擦出一道不深不浅的血痕,这让拓跋宏川恨不得插上双翅,好能立刻追上李炎,把他碎尸万段。
这种带着拓跋宏川乱跑,还不时射杀他手下的行为,简直是对拓跋宏川、对鲜卑骑兵赤luo裸的挑衅。
他把鲜卑骑兵当什么了?当成愚蠢的牤牛,还是草原上的野狼?
然而,就是这不足五十米的距离,除了让拓跋宏川和他的鲜卑骑兵吃了一肚子灰尘外,其他什么也没有得到。追击的时间将近二十多分钟,可前方的汉兵还没有停止的意图。
“他们一人三骑,我这边出来的匆忙,大批马匹都给段大帅的主力,勉强是一人双骑,,头一次这么憋屈。”拓跋宏川心里算计着,愈发郁闷。
在草原上,从来只有别的骑兵追着鲜卑骑兵马屁股的道理,哪有现在这样,鲜卑骑兵追在人家马屁股后吃灰的道理。
“大人,汉兵速度变慢了。”一个鲜卑骑兵略带惊喜的叫道。
“小心——”拓跋宏川叫道,手中狼牙棒一舞,将袭向面门的一支羽箭磕飞出去,但刚刚开口叫喊那鲜卑骑兵则没有那么幸运,另一支羽箭直接飞入他还未来得及闭合上的嘴巴里,那可怜的鲜卑骑兵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噗通一声摔下马去,被随后赶上的马蹄踩成了肉泥。
“可恶,李炎小儿,你也吃我一箭。”拓跋宏川大怒,草原上的骑兵哪有不会射箭的道理,只是这里山路弯曲,地形复杂,他们一时习惯不了罢了。
拓跋宏川和他的鲜卑骑兵所用的弓箭和帝国制式弓箭却有不同,都是用上好的牛角和黄杨木所制,而且鲜卑骑兵的弓箭普遍都是家传,即父亲的弓箭传给儿子,再传给孙子。
在帝国,鲜卑一直实行的是全民借兵,下马是牧民,上马即骑。虽然历经千年的时间,鲜卑一族已经不断被汉族同化,而且太祖当年也有意在蒙北、青甘等草原地区建设了大量城镇,迁徙了大量汉民前往西北,同时吸引鲜卑一族定居,但鲜卑一族男子从出声就必修骑射的传统,却还是坚持了下来。
这种家传的弓箭一般都经过几代人细心的调理保养,品质极佳,所以鲜卑骑兵一般很少使用别人的弓箭,因为一旦更换弓箭,根本就很难上手。当然,这种弓箭一般只传给家中的最优秀的子女,所以鲜卑六万骑兵,能用上这种弓箭也不过是两万人左右。
而且这种弓箭从劲道上都超过普通的汉兵骑兵所用的骑兵制式弓,据说只有帝都飞虎军团骑兵所用的铁胎弓能超过他们的射程。
拓跋宏川拿在手里的这把弓,就得自他自己的祖父,此弓光从长度上就超过普通弓箭甚多。
而且是他的弓箭的弓弦,用三股牛筋绞和而成,使用的也是出自中都龙阳高级军械场量产的上好的狼牙铁箭。从此也可见拓跋宏川气力十足,能开得起这样的硬弓。
拓跋宏川从箭囊中抽出一支狼牙箭,手指轻拈箭尾,搭在了弓弦上,双臂一发力,拉圆了弓弦,接着手指一松,随着嗡嗡的一阵鸣响,远处被树影遮挡的汉兵骑兵惨叫一声,晃了几晃掉下马去。
“大人神威!”一干鲜卑骑兵喝彩到,士气大振。
“都给我住嘴,等我射死哪李炎,你们再叫喊不迟。”拓跋宏川并不满意,他要杀的不单是这些汉兵,而是那个视他们鲜卑骑兵如无物的李炎李惊涛。
从听闻李炎入神的战绩后,拓跋宏川的心里产生的不适恐慌,而是滔天的战意,在草原上向来强者为重,更有一个悠久的传统,挑战强者。
将至强强之人挑落下来,你就是新一代的强者。
而李炎今日指挥汉兵骑兵一路奔逃,不敢应战的表现,更坚定了拓跋宏川挑战他的决心。
更何况,能将李炎纠缠住,就算完成了阿尔斯交给的任务,就算功劳一件。
所以,无论从那方面讲,拓跋宏川面对李炎,都只想着战斗。
“李炎,你若是个男人,就不要只顾逃命,你可敢与我一战。”拓跋宏川对着几十米外那个高大的身影吼道。
“你这家伙,一心送死,今日我李惊涛就成全你!”一直奔跑的李炎忽然放慢速度,勒住马匹,转身对拓跋宏川冷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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