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偃术传闻求全订
天地君亲师的社会基础人伦关系,是在东汉独尊儒术是才正式慢慢成为主流社会观的,但是并不代表在此之前,华夏的人伦关系就松散混乱一些。
先秦之前的诸国主流社会观,还是以天地君为主,所以孟子的民重论才会被当然各个学派反对,天地自然不用说了,自古以来都是华夏文化中重要的敬畏构成,祭天祀地才能称之为人。
而君则是更加不可动摇质疑的主流价值观。
而且这个君,不止指代君王,还暗指任何的领导阶级,甚至包括父母也属于领导阶级,所以在秦国律法中,父母到官府告儿子,可以直接谒杀处死,是合法程序。
跟主人告奴仆的概念一样,所以那个时候亲的概念还并非独立出来,也不可能在后期跟孝绑定高过君权。
虽然孔子说礼乐崩坏,但是基本法大家还是要遵守的。
一个团队中,不管领导能力如何,属下对领导最基本的尊重和礼数还是要存在的。
但是从晋痴和白袍少年对待公输矩的态度上,似乎并没有看到一点尊重和礼数,甚至还有点,无视。
所以自然,王诩看出来公输矩并不是他们这个小团体中的领导者,里面睡着的盖华才是。
听到王诩略带质疑的询问,公输矩挺了挺腰板“大帝信我,我真的是他们的仲兄。”
王诩笑而不语,走近木屋,里面的药香更加浓郁,大约四十多平米的房间,十分干净,而且房间内的木桌木椅虽然是孤竹样式的,但是似乎却更加精致一些,应该是公输矩亲手做的。
房间东面靠窗的位置有一张木榻,上面躺着一个浑身缠着绢布绷带的男子,似乎还在昏迷中。
西面有着一个还在冒着烟气的药炉,和红砖搭建的灶台,以及一个巨大的木箱,里面似乎装着很多竹简和帛书。
其他生活气器具和武器也都整齐的摆放在房间各处。
这个房间的整洁和精致程度,已经比得上王诩的房间了。
而出门在外逃难,并非游玩还能把住处整理的如此井井有条,即便是有洁癖的翟仇也无法做到,所以王诩觉得,应该只有女子,还是从小锦衣玉食的女子才会有如此习好。
王诩看了眼木榻上昏睡的盖华,是一个年纪应该不到三十的男子,剑眉高鼻子五官正气,让人一看就是成熟稳重,古道热肠的类型。
虽然脸色苍白无血色,但是听呼吸应该是没有什么大碍。
不过更吸引王诩的是木榻上方从房梁上吊着很多藤编的小球,似乎还散发着淡淡的香味。
“红砖我们兄弟帮着造砖窑时朱先生送的,桌椅是我们亲手打造的,哦,那个叫做药囊,里面可以装小艾提供的药料用来助眠,驱蚊提神醒脑,也可以抓一些流萤,晚上可以照明。”公输矩生怕房间内有什么东西引起王诩的不适,详细的解释道。
“嗯,不错。”王诩坐在椅子上感受了一下,这个椅子坐起来的感觉似乎更加舒适,尤其是背靠的弧度,公输家不愧是专业做木匠出身“说说你们还想要什么,不要说太多虚的,像刚才那个卢氏医者一样直言不讳吧。”
公输矩尴尬的笑了笑,开口道“大帝能够给吾等亡人提供一处安身之所,吾等已经感激不尽了,又哪来多余的奢求呢,不过若是大帝觉得吾等还有其他用处可拆迁,吾等自然也是义不容辞。”
“你觉得你们适合做什么?”王诩手撑着下巴打了个哈欠,不知为何,有些犯困。
“嗯,那在下就斗胆了。”公输矩抿了抿唇“在下观大军武备精良,壮士雄壮,但是似乎在战阵配合以及训练上似乎有些生疏,晋痴身怀晋家魏武卒家学,可以为大军增色几分。”
“你看到我亲卫了吗?”王诩问道。
公输矩点点头“大帝亲卫是我观诸国君王之中,最为雄壮的一支,而且战力非凡,但是似乎灵活不足。”
“观你年岁不大,去过很多国家,面见过不少诸侯?”王诩眯着眼笑道。
公输矩神色一暗“在下年少时随父母游历诸国,公输氏名声尚可,也多的诸侯青睐,有幸拜见过,但是那些往昔君王,雄军猛将如今都已成秦贼刀下亡魂。”
“公输家应该还有族人吧,毕竟不是一个小家族。”王诩问道。
“应该还有故人分离在各地,但是如今故土以成禁地,公输矩恐怕此生都难以再看一眼家中门阀。”公输矩声音有些哽咽。
“是不敢回去?还是不想回去?”王诩轻笑着问道。
公输矩神色微微一凛,抿唇皱眉不敢轻易回答。
“不是不敢,也并非不想。”这时门口传来白袍少年清亮的嗓音。
“慎言?”公输矩身子一僵,转头严肃的冷喝一声。
白袍少年似乎被公输矩突如其来的严肃吓到了,表情一滞。
“于荒的骨接好了?”王诩笑了笑,帮着转移了话题。
白袍少年抿了抿唇,对着王诩作揖道“已经无碍了,不过可能手臂和下巴会酸涩两天,并不碍事,但是那位将军身上似乎有很重的内伤,而且似乎被人施以偃术,而且是很残忍的那种。”
“偃术?”王诩微微皱眉“那是什么?”
“穆王时有巧工偃师,有鬼斧神工之能,施以偃造倡者,与真人无意,皆傅会革、木、胶、漆、白、黑、丹、青之所为,穆王惊叹其与造化者同功。”公输矩开口解释道“偃师一族由于夺天道造化,为俗世不容,但是墨家墨子与家祖公输子皆与其有过交流,在家书中有记载。”
“这个偃师啊。”王诩微微挑眉,这个传闻他自然也知道过,偃师的神秘程度甚至比墨家公输家的机关术传的还要邪乎,不过主要记载就是在列子当中一个孤例,难以考证,这个职业有点像是后世造机器人的科学家,专门研究造人造人,机关机甲人的。
“但是那位将军被人所施的偃术十分粗鄙,而且野蛮,稍不注意,便会丧命,而且人非人,怪非怪。”白袍少年继续说道。
“你见过偃术?”王诩皱眉道。
白袍少年摇摇头“在下没见过,但是在家传经学中有大量记载关于偃术的案例,老祖卢医子钻研过偃术,并且从中提出过偃医之术。”
“何为偃医?”王诩心中一动。
“就是,以偃术取革、木、胶、漆、白、黑、丹、青之物造五脏四肢,换以残疾之人。”白袍少年说道。
王诩下意识的眯起眼,这就是传说中的移植手术的。
历史中确实记载过一段扁鹊给鲁公扈、赵齐婴两人换心的传说。
但是普遍学者认为,这里手术如果存在,应该也不是移植手术,更像是一种催眠治疗的心理手术,扁鹊医的是心病。
但是从这个记载可以看出,在先秦时代,中医是对外科有涉猎的。
不过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扁鹊的记载确实有些差异,扁鹊倒是并非跟鬼谷子一样为后人杜撰,扁鹊在先秦古籍中都有记载,但是这个人物的年龄跨度三百年之久,所以如果不是记载出问题,那么就是扁鹊并非一个人,也或者像是墨家巨子一样,是一个领袖的代号。
现在眼前就有一个扁鹊传人,看样子还是嫡传子弟,王诩确实不准备放过,笑着问道“先生如何称呼。”
白袍少年欠身作揖“在下卢艾,齐国人。”
“于荒身上的偃术,可有医疗之法?”王诩问道。
卢艾摇摇头“请恕在下浅薄,不敢妄断,只能辅助调理,至于其他,不敢妄言。”
“于荒身上被植入的兽皮和异物,有办法弄掉吗?”王诩问道。
“可以,不过要承受剥皮之苦。”卢艾点头道。
看着卢艾那张底气十足的娃娃脸,王诩还是感觉有点不太靠谱,虽然这算脱毛手术,但是在容易感染,还没办法输血的古代,确实很难达到,所以即便是卢艾有把握,他也不愿意让于荒当这个小白鼠。
不过从卢艾的态度来看,似乎确实胸有成熟。
“不错。”王诩再次点头道“这样吧,我聘请你做大军的营养师。”
“何为,营养师?”卢艾微微一怔。
“就是随军医师,不过不只是管治病,主要管调理身体。”王诩笑道。
卢艾眨了眨眼“调理药剂需要大量药材,贵人确定?”
“药材嘛,暂且这蛮荒之地应该遍地都是,你可以就地取材,我多派给你两千人,做采药。”王诩笑了笑“若是有成效,回去后还有重酬。”
卢艾眸子一亮,刚准备开口,就被旁边的公输矩抢了先,笑呵呵的说道“多谢大帝垂爱,吾等定然为大军康健禅心竭力。”
卢艾鼓了鼓脸颊,似乎有些话要说,但是最后咽下去了。
“还有什么别的要求?”王诩看着卢艾问道。
“续命草。”卢艾眨了眨眼。
“哦。”王诩轻笑着摆摆手“不会少了你的,禺春把你带的给他。”
禺春听后拆开裤子的内兜,从里面拿出一团绢布,里面包着两根小人参,似乎有些不舍,看了眼王诩,最后都递给了卢艾,沉声道“麻烦卢医师,好好为我外面那些兄弟调理一下身体隐疾,若是续命草不够,我再去给你弄。”
“放心。”卢艾看了眼禺春,伸手接过点点头,然后就不理其他人走向药炉了。
“大帝见谅。”公输矩笑着帮忙赔礼。
“医者仁心,行医为重。”王诩笑了笑,看着公输矩“刚才的问题,你想清楚答案了吗?”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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