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有女心骄
等王云讯拖着脸肿起来老高的李元康走到楼下,等候多时的秦媛媛和赵袁琪连忙上前问:“怎么样呢。”
但他们看到的是王云讯惊恐的神色和李元康肿起来的脸,李元康现在人事不省,只能问王云讯。
王云讯神色惊慌道:“那严不闻简直就是魔鬼!”
“魔鬼?”赵袁琪和秦媛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再三询问下王云讯才将刚才的事情说了出来,这让秦媛媛和赵袁琪都非常震惊,严不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恐怖!之后一挥手,算了,一方面却是是李元康作死,另一方面李元康的惨状也说明严不闻也不是个好惹的主,四个人只得怏怏离去。
楼上,严不闻揉了揉手掌,一连打了他十几个巴掌,手还有点痛。
“姑爷,我跟你揉一揉。”严不闻坐下后,小蓉坐到桌子对面,然后让严不闻把两只手拿过来,仔仔细细的揉着。
小蓉后怕道:“我还真以为你要吃那个哑巴亏呢。”
严不闻笑道:“对付小人,不能让。你让一尺,他进一丈。”
“这两个人也太气人了,还要姑爷你签什么合约,鬼才签,打他脸还算轻的,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小蓉捏着严不闻的手掌,一边捏还一边笑,姑爷的手非常白皙,比她自己的手还要好看。
“冬瓜,外面发生什么事了?”曹元岸正在伏案写东西,就听到外面有吵杂的声音,好像是什么人吵起来了,自己才打算出去看看,就发现严不闻办公室里面两个人相互搀扶着跌跌撞撞跑下楼,最里面还嘀咕着什么,于是曹元岸就喊冬瓜进来问个清楚。
曹元岸笑道:“哦?那就是李元康,哈哈,还真不要脸,竟然想着让不闻签个合同,将诗一分为二,真亏他想得出来。”
“而且刚才严先生的眼神实在是太吓人,直接吓得那两个人都快瘫倒在地上,真是恐怖,我都不敢看他眼睛……”冬瓜接着道,刚才在严先生那个房间里,突然一瞬间,就感觉到自己到了冰窖中,一股寒意由内到外散发而出,在他面前,动都不敢动,而且严先生抽那个李元康的十几个嘴巴,也吓坏了冬瓜。
吓人?曹元岸看到冬瓜声音越来越小,想了想还是笑了起来,能有多吓人,多恐怖?不过是个才毕业的学生而已,曹元岸自恃见多识广,自然是不会将严不闻放在眼里的,像陈国维先生那点小九九他能看不出来,无非是想让严不闻在这边实习一段时间等业务熟练后,将报社交给他来管。可,曹元岸不由得捏紧了手中的钢笔,这报社从小到大,可以说倾注了他不少心血,怎能就这么轻易的拱手让人?
再者而言,这严不闻自己曾经也有过了解,也没见过有多有才能,纵然会写点诗和小说也没什么了不起,既然你喜欢写那就在编辑部好好给我待着,这报社经理一职你是别想。况且,这次曹元岸让小陈将他的创作故事改了一点,也没见他大声嚷嚷,屁都不敢放一个,有何可怕?
终归是年轻人,阅历浅!
曹元岸风轻云淡的一笑,不把严不闻放在心上,接着问道:“今天的报纸销量多少?”
冬瓜赶紧将一张纸递上来:“昨天已经将三千份全部分发出去,刚才不久已经有四个报亭发来消息表示要加印。”
曹元岸有点震惊:“具体加印多少?”
冬瓜道:“刚才通过电话了,报亭老板说这一期的报纸非常好卖,才一两个小时就已经卖掉一大半,所以每个报亭要加印50份。”
曹元岸惊地站了起来:“你说什么,50份?他们吃得下?什么人买的?”
冬瓜憨厚的一笑:“好像大多都是些路过的文青,还说上面诗写的好,其他我就不知道了,反正他们就是这么对我说的。”
曹元岸随后坐下,嘴里嘀嘀咕咕:“好家伙,4个报亭就要200份了,那到下午两点之前岂不是要上400?”
曹元岸一拍桌子:“告诉印刷部的,赶紧多印刷点,起码200份起步,将昨天多印刷出来赶紧给人家报亭送过去。”
“的咧。”冬瓜赶紧下楼,留下曹元岸一个人沉思。
果然当初没想错,竟然比预期的还要多,一首诗能提升这么多发行量,突破曹凌渊增加的300发行应该没多大问题,不知道能不能突破400,严不闻,严不闻,曹元岸笑着,果然得佩服自己,这一期的报纸主打这首诗,加上修改过后的创作故事,以及严不闻和曹凌渊的同窗之情,配合之前《沪报》宣传过曹凌渊的余势,这一期发行破纪录也不是没有道理。
……
“我得回去做饭了,你早点回来。”小蓉给严不闻手掌捏了好长一段时间,然后看了看严不闻的手表,时间不早,就打算回家。
“一块回去吧,反正待在这也没啥事。”严不闻本来还打算写点小说,但临近饭点,写着也没多大必要,于是就跟小蓉一块回家,小蓉道:“提前下班,不要紧吗?”
“不要紧,说一下就行了。”严不闻下楼跟老张打了个招呼就出了门,一路上小蓉叽叽喳喳的像个小麻雀一样跟严不闻说着,不一会走路上路过一个小报亭,旁边站了几个穿着五四装的学生,有男有女,这群学生将那个小报亭围得水泄不通,最里面叽里呱啦的说着什么。
严不闻路过的时候一听,那个高个子的男青年问道:“老板,有最新一期的《大江报》吗?”
“没啦,没啦,早就卖光了,以前塞给你们都不要,现在怎么抢着要。”报亭老板无语。
男青年于是朝着旁边的女青年摆摆手:“真没了,要不跟其他人借一份看看得了,不就是一份报纸。”
女青年嗔道:“什么就一份报纸,你知道那上面有什么吗?气死我了,要是你有才能,也写出那首诗来。”
高个子男青年无奈道:“大不了我抄给你。”
女青年瞪眼道:“谁要你抄,我就要报纸,你不知道我们学校的女学生嘴巴巴的跟我说,拿着剪下来收藏的报纸骄傲的道,这种诗也只有留学博士才能写得出来。”
《大江报》,诗?严不闻笑着走过,没想到《再别康桥》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连学生都抢着买。而且按照这些女青年的逻辑,是要将诗收藏,就跟明星狂热的粉丝一样,收集关于明星相关的东西,只是抄写这感觉就没那么醇厚了。
忽然,报亭老板从饭盆下面抽出一张报纸道:“哦,对了,早上吃早饭的时候拿着一张报纸垫着饭盆了,你们谁要?”
这一下引起轰动了,好几个男青年争先恐后的想买,但随后发现报纸上有一滩油迹,然后大家都摇摇头。
这时候一个女青年看了一眼,将报纸打开,发现刊登那首诗的版面没有油渍,于是马上道:“这报纸我买了,多少钱?”
报亭老板看到有人愿意出钱,连忙笑道:“五角。”
“好贵……”
“这不是坐地起价?”
“平常一份报纸才一角钱,沾了油渍的白送都不要,现在竟然卖五角,真是黑心。”
报亭老板一副无所谓的态度:“爱要不要,你们不要,我正好拿着来垫饭盒。”
之前那个女青年咬咬牙:“这是五角,我买了。”
“好咧,您慢走,记得啊,下午还有一批报纸要进过来,想要的话早点买,不然就没啦。”老板将五角钱收起来,笑了笑,这群年轻学生真是疯狂,一首破诗而已,用得着这么疯狂,光今天卖这份报纸的收入就能抵他好几天的。
女青年如获至宝,而其他女青年眼馋也没办法,听到老板说下午还有,于是让自己的男朋友下午早点过来抢。
小蓉看得瞠目结舌,之前在姑爷办公桌上看到这首诗的时候虽然觉得好,但也不知道好在哪,现在看到这些年轻的学生哄抢,就知道这首诗不一般了,能好到让这些知识分子抢那该有多好,小蓉是无法形容这诗的好来。
“傻站着干什么,赶紧回家。”严不闻笑道,拉着小蓉就往家走。
……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她,戴着黑色的框边眼镜,皮肤非常白,眉目清秀,摘下眼镜后甚至可以瞧见眉角间的骄傲,一颦一笑,举手投足之间气质高贵优雅,有一种自然的妩媚。
“这诗有意思。”她将手上的报纸合上,如果是平常,她肯定不会翻动这种充斥着花边新闻的报纸,但今天早上路过一家书店的时候,看到有很多人围着买这一份报纸,于是她好奇之下也买了,回到家仔细看看,一份报纸下去,就这一首诗让她觉得惊奇,之后再一看旁边的介绍,原来是一个留洋博士写的诗。
不过随后她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这诗骗骗没文化的小姑娘还好,和心中的他比起来,水平还差得远呢。
“小姐,曹先生来了。”正在这时一个佣人走了过来,低声说道。
她眉头一皱,眼神中露出不屑,但这种不屑很快消失,她隐藏的很好,随后道:“他来干什么?告诉他,我身体不舒服,不见。”
佣人点点头,准备回去回绝,但突然她又说道:“王妈,等等,让他进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