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女人结婚前是一个样,结婚后是另一个样。简希却觉得男人也不外乎如此。沈少华在确认关系前是一只谦谦君子般的大灰狼,在确认关系后,就变成了一只为所欲为,尽心纵欲的大灰狼。
简希把从认识他到现在的过程回顾了一下,认为其实他们俩在确认关系前,沈少华这只大灰狼已经野心勃勃。只可惜那时候她情窦未开,完全是一只傻不拉唧的小白兔,以为沈少华一直缠着她一定是别有目的。她所谓的目的,自然和简家的安危有关。她曾怀疑,沈少华靠近自己是为了将简家弄垮。
所以她不能掉以轻心,用了百分之两百的战斗力去防御他的进攻。但是她哪里能预料到,自己防御着防御着,就默默地,突然地,防不胜防地……掉入大灰狼布置好的坑了。
于是,她怎么爬都爬不上来。
于是,她在坑里被大灰狼吃掉了。
于是,她再也没机会逃掉了。
等到白兔和大灰狼把关系确认之后,她的心虽然淡定了,他的身体却不再淡定。即便那时候折了一条腿,他依然不愿意安安分分养伤,每天一展狼风,把她从头到尾吃抹干净。
简希回想着每次被扑到时,少华的眼神,应该是眯着眼,黑色的眼眸深得看不见白光,连自己的倒影都化成一簇簇火苗,吱吱吱地烤着两人的心房,着实煎熬难耐。
就像现在的两人。
简希对这一场未能预算的来势汹汹的暴风雨,抱着无比坎坷的心情。要知道,因她大姨妈这么一来,折腾了她大半月的光景,某只大灰狼也跟着憋了大半月,今晚一下子爆发出来,该是要多么恐怖,多么持之以恒。
即便简希的身体刚刚好没多久,她自觉也承受不起这场叱咤风云的暴风雨。
即便没有蛋,她也突然觉得蛋疼……
“等一等,我有话要说。”当少华把门关上的时候,简希看着最后一丝光线消失在眼前,吞着口水说:“是很重要的话,你不让说的话……我会……”仔细想了个重要的理由,说:“我会无比暴躁,做任何事,包括滚床单,也无法专心。”
大灰狼看了她一眼,将她抱在门口沉默了半天。简希可以从他沉重的呼吸之中感觉到他的不愉快。
但终于还是理智胜过身体,沈大帅的克制力还是极其强大的。
“好吧。”少华他弃械投降,抱着简希都到床边,将她轻轻放下,他则坐在另一侧说:“你说吧什么事。”
“这个……”
“最好真的是十分重要的事,不然被我发现它的微不足提的话,你应该知道后果。”
放羊的孩子撒谎的后果,是被狼吃掉。
简希撒谎的后果,也是被狼吃掉,还要吃一个晚上。
她不禁打一个哆嗦,面上却装得镇定自若:“是大事,确实是大事。”
沈少华眯起眼,靠近她。
简希心里的小鼓一敲:“你看,我们都要结婚了!就在月底,可是我们连新房还没装修!新婚的房间怎么能不装修了,不论如何都要重新粉刷一遍吧!你看看你房间里的墙纸,都老得泛黄掉牙了。虽然是个历史悠久的古建筑,可古得太不美丽优雅了。”
少华闻言,抬头环顾一下四周,果然见到墙角的槟榔花图纸微微卷起一个角,颓然地垂地,似在哭泣的模样,一点也不迎合新婚的喜气洋洋。
他跟着皱眉说:“你这么一提我才看到。”摸了摸她的脑袋,温柔哄着:“乖,我明天就吩咐人重新刷上一张颜色靓丽的。”
简希暗暗舒了一口气:“虽然新婚需要在各方面显得喜庆一点,但毕竟只是个墙纸,颜色方面不需要特别靓丽的。”
少华顺着她的意思点头:“那么……”
简希又说:“需要显得有点古典,但又不能让人觉得像是回到晚清时代那样特别的古典。”
少华:“……”
简希说:“需要显得优雅,但又不能特别优雅,会让人拘束。”
少华:“……”
简希说:“颜色可以用红色的,但是又不能特别红得张扬,也不要暗红得压抑,更不要粉红色的,一点都不像新房。”
少华:“……”
简希啰嗦了半天,终于说的口干舌燥,才发现少华默默无言地听着她发牢骚,诧异道:“你怎么不说话?”
少华捂着小腹,像是在忍笑的模样:“在等你说完呢,现在说完没,还有什么意见要提。”
简希仔仔细细想了一遍,似乎没有什么要求。在前半个月,她刚刚踏入这个家的时候,少华已经按她的喜好将屋子改头换面过一番了。唯一没兴师动众的,是一些古典的摆设和大体上的风格。其实简希是个挺随性的人,不嫌弃古朴,也不排斥新颖,墙纸颜色再暗沉也无所谓,而今只不过是她吹毛求疵,想把话题引到一个欢悦的聊天气氛上,讲不定大灰狼就放过她了。
但是沈少华从小就知道如何与上司斡旋争斗,如何跟下属走怀柔政策,作为一个商业和军事的两大领域的才子,简希这一点小小的心思,已被他琢磨透。
现在由着她闹一闹,只不过想知道她脑子里想着什么。
因为今晚她看上去存了点心事。他觉得很可能是那个姓路的编辑跟她说了点什么,这才让她面对自己的时候微微走神。他不喜欢两人在亲热的时候,她却心不在焉地想别的事,大概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喜欢。
少华摸摸她的脑捏,再捏一捏她的脸,威胁笑道:“如果不说就是没事了,没事的话我们就……”
简希还真想说‘应该没什么问题了’,但被他这么一威胁就惶悚了。脑中像是开火车似得,轰隆隆一阵嗡鸣,突然某个白光亮起,灵光炸开:“对了,我听说你收集过我的文章?”
沈少华突然顿住了在她头上肆虐的手,一贯沉寂的心猝不及防的跳了。
她是怎么知道的?
是谁告诉她的?
顾乔梁,还是康叔?
他在心里蹙眉想了想……应该是那个姓路的编辑。当初通过关系把简希介绍给他的时候,就把珍藏许久的剪报拿出来给他过目过,这才得到他的赏识,同意简希进报社工作。
若不是听说这位姓路的编辑是个软硬不吃的,他也不愿意把有关于简希的东西拿出来。只是没想到这个编辑还是个大嘴巴,竟然被他抖出来了。
那么,她从他进门开始就有点心神不宁的样子,就是为了这件事?
而简希呢,她在话一说出口就顿悟到,为什么从少华回来到此刻面对面聊天,她的红心始终像一座坏掉的老钟,咔嚓咔嚓没个规规整整的停息。
她竟然这样在意他收集剪报的事情。简希活到现在,除了在意亲人的一举一动,即便连陆双双和高珩她也从未关心入毫厘。但现在仅仅因为他收集一些她写的文章的事(普通人也会有收集的习惯,或是文章,或是邮票,这不算什么大事,顶多就是个小爱好)
所以说,简希为了这个小爱好,心绪混乱到自己也没发现的地步,可见少华在她心里的地位大约已经从喜欢的人,升级到水乳相溶、密不可分的亲人了。
从爱人变成亲人,简希的心里有爱,更有溶为骨肉的牵绊,就像血缘这一东西,走到哪里都是不能否认,不能摆脱的事实。这一生一世,仿佛注定缘牵一线,生死相随。
脑中凌乱的思路被慢慢理顺之后,简希也想通了许多事,在少华的脸上停顿几秒,对着默然无言的人,再次笑道:“你不要多想,我只是想看一看,想知道你多久前开始收集了。”
因为多久前开始收集,也就代表着多久前开始喜欢。
少华没有反对,也没有起身下床到某个柜子前。只是浅浅转身,从另一边的枕头底下抽出了……它,或者是它们。
那份薄薄的剪报。
“你发表的不多,我已经尽可能收集过了,都在这里。”少华把它们装裱得很漂亮。一张一张都用很薄的玻璃贴在本子上,像是市面上那种金装来送人的收集本。只不过人家也许是价值连城的古代钱币,他收集的却是一张张破旧的报纸杂志。
从踏入学堂开始,她的几篇在校刊上发表过的小诗歌,到步入社会,刊登过关于生活的杂文随笔,都一一被录入此间。若是曾经在报刊上明登的文章倒是挺好找的,那窝在校刊上小角落里的诗歌都能被他发现……
除却点评他确实有毅力之外,只能说他关心她到这份田地,不愿遗漏她一丝一毫的想法。
因为一个人的文章和字里行间透露的情感、观点,就能完完全全体现这个人的思想、性格。
这也是沈少华为何会如此了解她,比她自己还要了解。
简希抚摸着穿着金碧外衣的‘褴褛乞丐’们,吸了吸鼻子,竟然有点小姑娘般的感动:“都破成这样了,还收着。”
少华笑了笑,同时覆上她的手,两人依靠在床头模样,像极了一对老夫老妻看往昔年轻岁月时的照相。
“在我眼里,它们无比珍贵,千金不换。”<更新更快就在笔趣网www.biqu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