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难得有点空闲,任甄决定去看一下大眼。
大眼的父母亲离异后,一个去了英国,一个改嫁去了香港,所以大眼平时都是独来独往。这次出事后,大眼主要由几个看护照顾,林丹和林凤祥也会经常来陪他说说话。
出发前,任甄特地去找了间有名的粥店,给大眼打包了各式各样的粥。他对照顾人没什么经验,只知道生病的话需要喝粥,这是麦麦的妈妈教导的。
风风火火的赶到病房,看到林凤祥也在,任甄扬了扬手上的粥,笑道:“一起喝粥,我买了不少。”
浓浓的香气混合着针水味,变成了一种奇怪的味道。
大眼半躺在床上,嫌弃的翻了翻眼皮:“怎么又是粥,我都快吃吐了,我想吃炸鸡、喝啤酒、吃烤串、吃咸鱼干,为什么就不能满足我,你们就是这么对待病人的吗?”
他的声音中气十足,听起来完全不像是个病人。
或许是怕别人为他担心,或许是适应能力强,现在的他除了一只眼睛蒙着纱布,整个人的状态差不多已经恢复到受伤之前。
任甄皎洁一笑,走过去把餐桌架起,不由分说的摆了满满一桌。
林凤祥目瞪口呆的道:“任甄你这是买了多少?他肯定也吃不下了,你来晚了,我买的也是粥,刚刚逼他吃下去了。”她没有想到任甄这么夸张,买了十几种粥。估计是把粥店里的粥挨个点了一遍。
这种事情,以为就只她这个大小姐才能做得出来。
任甄转向大眼,大眼皱着苦瓜脸重重的点点头。
最近吃的太清淡。肚子里都快没油水了。大眼一看又是这琳琅满目的粥阿,就忍不住要反胃,哪还有什么胃口。看他那表情,面前的食物简直比狗屎还不如了。
任甄道:“你不吃了?真不吃了?”
大眼坚定的摇头:“真不吃,看了都想吐了。拜托你们吃的时候离我远一点,这味受不了。”
“那就好。”任甄慢慢吞吞从另一个纸袋子里掏出来一只烧鸡来,故意在大眼面前晃了晃。得意的道:“这可是你说不吃的,别怪哥们不仗义。”来医院之前,他特地又绕了一圈。去南田最好的烧鸡店买了一只烧鸡,准备给大眼解馋。
刚打开包装袋,烧鸡的味道立刻飘了满满一屋,大眼伸手欲抢。任甄连忙躲了一下:“你不是不吃吗?”他从来没有觉得大眼的动作能如此敏捷。若不是他闪得快,还差点得手了。
大眼撇撇嘴:“你们就气我吧,在这医院已经够受罪了,想吃点什么都不让。”
林凤祥指着大眼笑道:“你看看他,二十多岁个人了,还像个小孩,心理年龄太不成熟。”
“没错,这哪还像一个混黑社会的?”任甄把烧鸡的鸡腿撕下来。塞到了大眼的手里:“吃吧,免得你回头说我小气。”
大眼心满意足的啃了两口。指着那只蒙着纱布的眼睛,含糊的道:“就是这造型才像黑社会的呢,不挂点彩,你好意思说你是道上混的?我这也算是没救了,只能从此在这条道上走到黑了。”
大眼的这番话,令林凤祥和任甄感到有些心酸。
大眼受伤的原因,大家彼此心里都非常清楚。虽说不是任甄直接造成的,可是和任甄也脱不了干系。因为这件事,任甄始终都过不去,他觉得如果他早就意识到敌人的目标是大眼,这一切都可以阻止的。
大眼明白任甄的想法。所以总是不惜自嘲自己的形象,以减轻任甄的心理负担,可越是这样任甄越是不好受。
气氛徒然变得沉默了起来。
空荡荡的病房里,就只有大眼故意发出来的咀嚼声和赞叹声:“嗯,真香,还是烧鸡好吃。”
林凤祥看了任甄一眼,好像想要说点什么,却又抿着嘴低了头。
大眼出事后,这个小丫头居然也变得心事重重了起来。任甄揉了揉林凤祥的脑袋:“你出去,给大眼买点宵夜,一会他饿了吃。”
买宵夜?桌子上摆着各式各样的粥,角落里也堆着两大袋食品,而且大眼嘴里还吃着烧鸡……
林凤祥撇了撇嘴道:“你这是要支开我吧?我偏不走,我要听听你们说些什么?”
大眼冲林凤祥努了努嘴:“喂,丫头,让你走你就走,快去买宵夜去,别再买粥了阿,再买粥回来打你屁股。”
听了大眼的话,林凤祥这才极不情愿的站起来。慢悠悠的晃到门口,她还不忘回头冲任甄做了个鬼脸:“一会你别偷溜,我还得让你送我回家。”
任甄笑道:“看来现在只有你能治她。”
大眼意犹未尽的啃着鸡腿骨,直到把骨头啃得干干净,这才抹抹嘴角道:“她呀,就是一个小孩。年龄十六,外表是二十六,现在的小孩看起来都太成熟,可实际上是小屁孩一个。对了,她和你妹妹倒是有点像,你妹妹最近怎么样,好久没见她了。”
任甄道:“老样子,她前两天还问起你呢。”
大眼开心的咧咧嘴:“等出院了去你家看看,对了地窖里的酒给我留着,别都给我喝光了。”
“一定给你留,等你出院了我们一醉方休。要不然吃院后,你搬我家去住吧,反正我家也够大。”
“我才不要。我那好歹也是个狗窝,住别人家里我可不习惯。”
任甄点点头:“随便你,什么时候想来都成,不来我也不勉强。”他突然清了清嗓子,换了种更缓和的语气道:“二叔那边,最近有没有人联系你?”
大眼摇摇头:“说来也奇怪,以前每周最少会联络我一回,最近有快一个月没再联系了,不过零花钱倒是没忘给。我不过是他们底下打杂的,估计二叔最近也没什么业务,要不然也不会这么久没动静。”
任甄道:“我准备和二叔谈谈,让他把你放出来。”
“你是说让我脱离二叔帮?”见任甄点头后,大眼语气坚定的道:“他们不会同意的,以前曾经有人提出过同样的要求,结果当天就被人断了一只手。我一只眼睛没有了,我可不想再少一只手。”
任甄道:“真的没有其他可能了?如果我给他们钱呢?”
大眼道:“我知道你有钱。但是这帮人的胃口很大,如果能用钱解决的事,那一定也不是小数目。我劝你不要费这个力了,我做这个也挺好的,每个月有点零花钱。”
任甄道:“二叔是什么样的人,你未必比我了解,如果缺钱我可以给你。我不想让你再重复以前的生活。”
钱我可以给你,不想让你重复以前的生活。
这样的话,只有真正的兄弟和亲人才会对你说,大眼心里顿时一暖。
任甄继续道:“只要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这事交给我来处理吧。”
大眼心事重重的道:“我是不希望你淌这趟浑水。”
沉吟片刻后,任甄道:“二叔帮的事你了解多少?听说二叔还有认了其他人为大哥,那些人你们有没有见过?”
大眼摇摇头:“我们只知道二叔有很怕的人,也称其为大哥,而我们就叫大哥大。我们私下都知道大哥大为人很暴戾,别说是我们了,就是二叔也是小心翼翼。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那些人,却也听说过一些传闻……”
“什么传闻?”
“说大哥大和大哥大身边的人都有什么盖世奇功,只要他们一出手几乎没有人可以抵挡得住。此前,有见过他们面的,统统失踪了,连尸体都找不到。或许是这样,二叔才会这么怕他们。要不然,二叔为什么会听他们的?”
“盖世奇功?”任甄忍不住笑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