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恢复了王爵,开始接受元帝国皇帝的培养教育。
拖雷毕竟已经五十多岁了,他此前经历太多人生波折,看过了太多的人世沧桑,世态炎凉。
至于和窝阔台的一种权势争夺,我作为一边亲眼所见的人,亦不好说多。
拖累系,都是依附拖累的才华,也会是希望他当可汗的。
窝阔台系也是一样。
但是这世间争权夺利还是可以明着看到的。
暗中嫉贤妒能的,孰能看清是谁?
人很难突破自己的愚昧和无知。
忽必烈经过几次挫折,也看淡了这世间的须有浮华。
世人都是看着别人女人漂亮,就想上去沾一手,看见别人赚钱,事实就要分一杯羹。
看别人家出书,就想不花钱要一本,最好带签名的。
他......是看书的么?
我最终把如何去做人的道理,讲给忽必烈去感悟。
其实要做好人的方法有很多,具体的,一个最快就能辨别如何去做好人的方法,就是让它看到很多小人卑贱的作为。
他感觉到这种小人的作为很恶心。
你的一种传统教育才叫实施到位了。
最早构陷别人罪错,来给自己提供上位机会的头号小人,是来俊臣。
他的作为我们在前面一章,论大唐治下时,已经说得很透彻了。
他早期就是诬告他人被杖责一百。
这种贱人在被官府弄清楚事实后,两股被打得皮开肉裂,其实应该反省自己的罪错,也不会后来是在市集凌迟处死,尸体的肉都被人割去吃了......
来俊臣一生去害别人,最终害的其实是他自己。这种人把自己最终还系作死了。被统治阶级事实利用后,用另一位酷吏顺手刀杀了
其实很多小人,他们过去、现在、还有将来,他们从不会,在我们身边,缺少这个角色。
侮辱罪,诽谤罪是指使用暴力,捏造,虚假事实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的人格,达到在人前破坏他人的名誉,导致最终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事实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他自己躲在暗处看起来没有问题。
我的书写到这里,不时有人举报这个举报那个,其实看书的宝宝事实不下数千了,为何还有人这样打击和诋毁,我写书很低调了,还来这些坏人恶搞......这个原因很多人知道为什么?
很多不错的写手,因为受不了这种无端的屈辱,最终辍笔......
我此前的故事,有的内涵引用莫言的故事,它来举报低俗,我来引用国外的,某政治家的一些公开历史评论,他举报涉政。
最终我最近搞来一段易中天先生出的书,写人之初的内容,它来举报“涉黄”,
后台不知道啊,给出提示说要我修改,要我淡化......于是我做人很低调,不给后台人家吃这碗饭的难堪,此前删除或者部分修改了,莫言的原文文章,修改了很多外国文豪的笔墨,我不敢修改易先生的,我怕宝宝们打我......
真的,我不想说什么了。屏蔽就屏蔽,我这本书认真写到这里,也快完篇了,即使全篇封杀,宝宝也看了很多真实做人的道理。
本身这本书,就是写野蛮和一种睿智的较量。
这些人所谓的举报,我事实也是醉了,我不想去问他们:你真的看书了么?看了多少名人的书?举报他们的内容,令我修改,我不敢。
下一次我引用托尔斯泰的,巴金的,还有更多人的......等着来俊臣,举报......
这里很多人,看了并不说话,他们为何不举报,你想过没有,为什么?
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但是很多人不懂么?它说践踏,就践踏过来了。
他或许以为这样阴冷的举报,搞我十几次,我就能扛不住,最终就扑街了......其实我在几个网站同时出书,月薪过万,你能让我如何扑街?
遑论我在某集团公司有大笔股份,又能如何扑街?我做人很低调,不用这里拉票混饭......别人给了我推荐票,很感激,写书回馈他们我人生的心得体会,这是我的一种个人修养问题,如果系我没有问题?那这里谁有问题?
做人,自己不是那个修身的德行,就不要装神龙鬼去碰人家的书。
去恶搞别人,肥大不了你自己。
因此,行事做人看到这里,我们很多人感悟了,我的目的就达到了,我只是要全勤,没有要其它。
现代社会法律一再强调,不要无端的去攻击它人,即使举报是一种个人权力。
诬陷,诬告,用各种形式侮辱它人,达成诋毁目的,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家(国旗国徽,领导人)形象的,你可以不假思索的去举报。
很多事实,你本身对很多事实的界限,都不清晰就去举报了了。
你势必就是来俊臣。
古代的刑律是保证贵族阶级和其追随者的。
因此,下九流的人,事实侮辱和实施了人身攻击,处罚的刑罚是很严苛的。轻则杖责,重则格杀。
所以,历来人类社会,都鄙视小人行径。
它刑不上大夫,就是保证一个群体的利益。
元朝一个最不得人心的法律就是,它保证元朝的官吏阶级。
它维护色目人的权利,它不保证汉人的权利。
汉人被当街殴打致死,只是官府判下来陪点我们如今所谓的丧葬费。
其余的居然没有了。
那么误工费,医疗费,子女赡养费,想都不要去想。
汉人要是被欺负得反抗了,打了蒙古人,色目人。
轻则被官府派人拿去,一顿大板子痛打,重则罚做苦役终身和流放,不但赔钱还要这样处刑。有的汉人不小心把蒙古人,色目人打死了,公堂上挨打了、赔钱了,最终还要赔上一条命。
这就是封建王朝,所谓的法制和他们所谓的社会管理。
它不被明朝取代,也没有道理。
这世间只有一个公道,在人心。
那些贱人,所有作为,其实是在自己作贱他自己。
事实我们能看到的,好人皮毛未伤。
因此我们焚香净手,开书拾卷,为的是自己的修养能够提升。
那些小人,亦能作贱我们多少?更不要坏了吾辈,求学问道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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