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锦跟着背影,一路穿过小街僻巷,来到城西一处院子。
院子不大,靠着城墙,干净,精洁,院中种满小花,初春的晨曦中,静静地绽放;房顶,有炊烟袅袅,巷中,隐约有粥香。
烟火的气象。
背影熟练开门,走入院中,反手,将门掩上。
片刻之后。
“娘的药抓回来了,我来煎药。”背影的声音。
“你别沾手,我随手就煎了,你去备课,粥已经好了,先端给娘吧,她今天咳得厉害呢!”声音清爽利索,一名女子,嗓中,有烟火的气息。
寂静,老妇窸窸簌簌起床的声音,咳嗽,喝粥,唠叨,埋怨自己无用。
俄顷,房中传来朗朗的读书声:“有朋自远方来,”
“虽远必诛!”
文锦大笑,轻推柴门,缓步走了进去:“原乡,果然是你!”
惊愣,书本落地的声音。
吱呀声中,房门大开,一人踉跄抢出:“锦郎,怎么是你?”
堂屋。
三人喝粥,满头大汗,文锦吃完,巧官为难,粥,没有了。
原乡看着巧官的眼神,自嘲道:“锦郎千里做客,原乡以粥待之,还不能管饱,真是惭愧。”
文锦更加惭愧,粥没有了,他当然知道,原乡清贫,一眼便知,并不需要调查;自己出去,到哪都能混一顿饱饭,可原乡与巧官,要饿半天肚子了。
见原乡自嘲,知道这个话题不能深聊,越聊越尬,便拍了拍肚子,笑道:“饱了,你们不是去了胡夏,如何又到了广固?”
岔开话题,便是最好的话题。
“一言难尽!”
原乡叹了一口气,叹出了前世今生的悲凉:“我当年为躲追杀,带着娘和巧官,不敢投靠叔父拓巴忍,一路往西,去了胡夏,胡夏虽然安全,可语言不通,风俗大异,实在无法讨生活;
好在家中有些积蓄,想着宴国虽然与朔国为敌,但同宗同族、同言同俗,便一路辗转来了广固,姓名之中,去掉拓巴两个字,在此地赁了一处院子;
我这个人,前半生有父亲庇护,随心随性,看似风流倜傥,其实毫无用处,竟没有谋生之术,好在读了几本书,便谋了一个先生的差使,勉强糊口而已,日子虽然清贫,还好老母尚在,巧官陪在身边,只是苦了她二人。“
巧官已经是一个泼辣的妻子,见原乡感慨,便收了碗,斥道:“清贫有何不好?当初跟你,没想着过这么好的日子,这日子还能算苦?虽不大富大贵,总好过有些人三妻四妾,眠花宿柳。”
文锦心中一惊,脸色微红,以为他说自己,便要解释,眼珠滴溜溜转了几圈,才知道她不过泛指而已,并非特指自己,便住口。
此时天已大亮,红日高悬,春风徐徐吹入房中,令人精神清爽,原乡见天已不早,笑道:“我该去学堂教书了,虽说是小小的公塾先生,毕竟是个饭碗,丢了,还真不好找。锦郎,陪我走走如何?”
文锦欣然,进内房问候原乡老母,辞别巧官,便一起出门。
“我们中午回家吃饭,准备点酒菜。”原乡嘱咐巧官。
巧官局促,要是有酒菜,谁愿意喝粥?有几个积蓄,都给娘抓药了。
“不用,我们带酒菜回来。”
文锦顺口答道,随后反应过来,要是有钱买酒菜,又何必到原乡家里混粥!
车到山前必有路,中午再说吧,便随原乡一起出了门。
“锦郎昨晚宿在青楼吧?”
街上,原乡手中抱着书,并不看文锦,只轻轻问道。
文锦站住,扭头,不解地看着原乡:“你何以知道?”
“哼,我是谁,你大概忘了!”原乡不屑道:“锦衣华服,却衣衫不整,嘴角有血迹,走路夹着裆,身上有酒肉之臭,发间有脂粉之香,想白嫖,却挨了揍,我没说错吧?”
文锦刚走两步,又停住,疑惑地看着原乡,试探道:“你,跟踪我?”
“不必,闻香识女人,曾经是我的拿手好戏,虽然久不去青楼,基本素养还是在的,你身上如此浓烈的脂粉之气,有什么好奇怪的?走啊,别耽误我时辰。”
文锦欣慰,这才是原乡,活的,比自己透。
“你是大千岁座上之宾,想白嫖,易如反掌;以你的身手,在青楼挨揍,不可能的,所以,你是伪装的,你,心里苦!”
原乡不管不顾,给文锦做心灵按摩。
文锦愣住,停脚看着原乡,像受尽委屈的孩子。
泪水,顺着脸颊,无声淌下。
伪装、调侃、不屑,玩世不恭、自暴自弃,仿佛劣质的堤坝,并不需要风雨,只需一个小小的蚁穴,便轰然倒塌,滔天的洪水,一泻而下。
世人面前的坚强,被原乡轻轻一刺,破防!
文锦再也不管,再也不顾,任凭泪水,如注!
原乡并不说话,站着静静等他。
许久,才轻轻道:“你哭出来,我们还是兄弟,要是还装,以后不要蹬我的门。”
迈步,往前走去。
文锦跟上,仿佛找到心灵的寄托。
有点恋恋不舍!
可原乡,毕竟不是江湖大哥,他的心灵鸡汤,只有文锦愿意喝。
中午下学,原乡两手一摊,怀中的书掉落一地,却顾不得捡:“答应巧官的酒菜,如何弄?”
原乡的本事,主要还是精神层面的,说到生计,基本还是靠两手一摊。
手中无粮,文锦心中也慌,却故作镇定:“无妨,先往回走,自有办法。”
二人一路往回走,不自觉地双手在身上乱摸,希望能找到分毫银两;偶尔摸到一个硬物,便心中一喜,以为是银子,仔细拿捏,又心中一沉,不过是衣服的皱褶。
路人纷纷侧目,见他二人上下其手,自抚其身,神情古怪,表情丰盈,时而陶醉,时而憎恨,以为两个花痴,无钱同上青楼,在大街上自娱自乐。
原乡终于发现路人异样的眼光,局促道:“锦郎,别做怪样了,别人以为我们疯子呐!”
却见文锦神情凝重,将信将疑,从怀中深处,缓缓掏出一张纸片,随即长出一口气,叹道:“酒菜,有着落了。”
展风飞的名刺!
左边,一座轩敞的大酒楼——乐陶居,文锦拍拍身上的尘土,昂首,走了进去。
乐淘居的酒菜,果然不同凡响,连原乡久病的母亲,都硬朗地下了床,扔掉拐杖,独立走到桌旁,夹了一块肥肉,大快朵颐。
肉,才是良药。
巧官略显矜持,翘着兰花指,一手抓一个肘子,
饕了个餮!
文锦与原乡最文明,他们的朋友,是酒。
“锦郎是皇子座上宾,何至于一贫如此?“原乡饮一口酒,吃了一块鸡肉,含混不清问道。
“我不向宴国称臣,自然不挣宴国朝廷的俸禄。“文锦身上虽无银子,并不缺肉食,倒顶得住。
“那,你来学堂,我给你开个外挂,你讲兵法,挣两个活钱。”
“好主意,我是衍圣公亲传弟子,你可晓谕天下,说是我弟子,如此,可以教私塾,报酬高很多,挣的银子对半分。”文锦开始兜售资质。
“滚犊子,少占我便宜!你我兄弟相称,我为何做你弟子?”原乡仰脸,白眼滚滚。
二人相视大笑,对饮一口酒,同时看着盘中最后一块炙肉,文锦武功高强,又师从乞伏桑平,下手极快,将炙肉抢入口中。
原乡无奈,只得夹了一粒蚕豆,嘴中嚼着,却徐徐问道:“锦郎有何打算?”
文锦噎住,咳嗽一声,仰头,满饮一碗酒,叹道:“再说吧,寄人篱下,能有何打算?”
原乡举碗,与文锦一碰,便看他的眼睛,文锦眼睑下垂,默然不语。原乡仰头,干了碗中酒,叹道:“好酒!痛快!”
“锦郎,你不属于这里,你,该有自己的传奇!”放下酒碗,原乡淡淡道:“至少,你应记住今天的日子。”
“天周二十五年,四月初七。”文锦仰头,眼中暖阳融融、风和日丽:“因为遇见你,今天,是个好日子!”
吃过午饭,文锦想起与若谦之约,便告辞出门,左右寻找雪地追风,这才想起,雪地追风,还在芳菲馆。
扭头就跑。
芳菲馆门前,文锦惊异地发现,昨夜乱停乱放,占了别人的拴马桩,雪地追风,被人堵了。
一起被堵的,还有芳菲馆,围困的军士,不知是哪家王府的护卫,
排场,挺大的!
文锦靠近拴马桩,雪地追风勃然大怒,龇牙咧嘴、怒吼嘶鸣,咬牙切齿、抬腿便踢,你一夜爽透,扭头就走,把老子撂这儿,差点让人卖了身,给你抵债。
王八蛋!
这是人干的事儿吗?
老子一匹马,也干不出这事儿!
文锦赶紧赔罪,亲热地摸了摸马鼻子,把马头抱在怀里,轻轻安抚,雪地追风才慢慢消了火气。
护卫头领却一把扯住文锦,老泪纵横,泣不成声:“文锦公子,你再不现身,若谦殿下就要对我们行军法,你,跑哪去了?”
“为何围了这里?”文锦万分诧异,指着芳菲馆大门问道。
“要人!”头领咬牙道:“公子的马在这里,他们必须交人!”
“撤了撤了,人家也是正经生意,我们走!”文锦命道。
头领挥手,军士整齐列队,徐徐撤了包围,护着文锦,趾高气扬,
扬长而去。
马蹄声渐远,尘埃缓缓落地,老鸨带人探头探脑走出大门,看着远去的卫队,脸色苍白,双手合十:“阿弥陀佛,他竟是若谦皇子的客人,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
王八头儿看着自己的右手,忽然坐地痛哭:“为他妈一钱银子,老子恐怕要丢一只手,天理何在?天理何在?”
姑娘倒沉得住气,拍了拍胸口,压压惊,看着两个废物,不屑道:“嘁!早上不是挺能打吗?劝都劝不住。人家公子不是凡人,会跟我们一般见识?我估着,他今晚必定还会再来,到时候,看本姑娘的!”
骄傲地仰头,回身去了,老鸨一路小跑跟上:“丝丝姑娘,拜托了!拜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