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前往晋州(中)
“师傅,停车,停一下。
“跟你一起去啊?你怎么没等等我?”轩辕辰逸嗔怪道。
“我不知道你也要去啊?你不是说过不去的吗?还说要跟你的青梦在一起呢。”蓝歌想起轩辕辰逸当时的表情,气不打一处来。
“我怎么能让七妹你一个人去晋州,我们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对了,我让彩霞告知你了的,”轩辕辰逸回头看向身后的人,“你没告诉你们公主吗?”
蓝歌看向轩辕辰逸身后的马背上,彩霞低着头小声的说道,“奴婢,奴婢忘了。”
蓝歌奇怪的问,“彩霞,你怎么来了?一大早就找不到你人了,还以为你特么没义气,都不来送送本公主我,原来去会情郎了啊?”蓝歌逗着彩霞。
彩霞脸一下子就红了,对着蓝歌一直摇着头,“不是的,不是的,公主,奴婢是,奴婢是去叫六皇子的,六皇子昨日让奴婢今早去叫他早起,怕误了时辰。”
蓝歌又逗道,“你没有忘记去叫六皇子,可是,你忘记跟我说六皇子也要一起去晋州了?哈哈,哈哈。果然重色轻友啊。”
彩霞脸更红了,红到了耳根,轩辕辰逸伸手阻挡住蓝歌的视线,“你就别逗彩霞了,人家不小心忘记了就忘记了嘛,人家彩霞有喜欢的人的,我也是有喜欢的人的,”轩辕辰逸转过头对着仍然低着头的彩霞说,“彩霞,你去马车里坐吧,我骑马。”
彩霞的眼神里划过一丝伤痛,笨拙的从马上下来,上了蓝歌她们的马车。
蓝歌问帘外的轩辕辰逸,“六皇兄,你不上来吗?”
轩辕辰逸笑笑,“不了,好不容易出京一次,我要好好游览一路风光。”
“那你就慢慢游览吧,有好看的好玩的记得叫我们一声。”蓝歌说完放下帘子来,坐正了身子,跟冬香、彩霞闲聊起来。
“彩霞,你走了,她们三个三缺一,会很无聊的。”蓝歌说道,冬香在一旁点头同意。
“御膳房的小杯子现在正在跟明月、夕阳、晴朗学习呢,我想他很快就会学会了吧。”彩霞说。
“哦,这样啊,诶,冬香,去晋州得几天啊?”蓝歌问。
“晋州在我们轩辕国最南边,最少也得10天吧。”
“什么?10天,这么远啊?”蓝歌拉下脸来,一脸的愁容,还是21世纪好啊,一个飞机就到了。
突然蓝歌眼前一亮,对着冬香道,“那不如我们一路游山玩水,见闻奇乐吧。”
冬香无语,“公主,我们这次是去抗瘟疫的,得加紧赶到那里,晋州的百姓还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呢,我们要快去解救他们。”
蓝歌两眼向上一翻,好像是诶,晋州的百姓都等着我呢,虽然一路无聊,但是,忍吧,忍吧。
一路上,蓝歌与两个小丫头叽叽喳喳,叽叽喳喳闹腾到不行,直到夕阳西下,才慢慢闭上眼睛,进入梦乡。
“七妹,七妹,醒醒,彩霞,冬香,快醒醒,”轩辕辰逸摇着睡着的蓝歌三人。
蓝歌缓缓地睁开睡眸,看了看四周,天好黑啊,“天黑了,要住客栈吗?”蓝歌问。
轩辕辰逸说,“我们找了很久,没发现这附近有客栈,也没有一户人家,就只能扎营了,忍忍吧。”
蓝歌眼前一亮,扎营?听起来蛮不错的,挺刺激的有木有,蓝歌还从来没在外露营呢。
蓝歌兴奋的下马车,帮忙跟大家一起搭帐篷、整理床铺,蓝歌新奇的看着赶车的马夫李大爷从怀里拿出个火苗子,轻轻一吹就燃起了小火,然后往已经堆好的柴火上移去,火苗子一接近枯柴,“哄”的一声,便燃起了熊熊大火,李大爷甩了甩火苗子,火苗子上的火熄灭了,李大爷往怀里一揣。
蓝歌惊奇的看着古代人的这一伟大杰作,鼓起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对着李大爷,“李大爷,我能看看你的火苗儿吗?”蓝歌指指李大爷怀里。
李大爷先是一愣,然后笑着从怀里再次拿出那个火苗儿递给蓝歌,便看见蓝歌好奇的自己观察着火苗儿,心下想着,果然是皇宫里住惯的人,人人都知道的火苗儿也觉得这般新奇。不过这位公主倒是没有想象中的娇气,还会帮着搭帐篷,整理床铺,本以为这些贵族们是不会沾染这些苦力活的。李大爷当下对七公主好评。
晚上,大家随便吃了点干粮,蓝歌一个人漫步在月光之下,心情舒畅,没想到第一次露营是在古代,大家一起围着火堆说说笑笑倒是挺好玩的。
蓝歌又想到了晋州的百姓,古代的瘟疫不好治,得找到病原才好解决问题,到了晋州之后先找姜太医了解情况讨论下吧,相信一定可以克服的,“魔高一丈,道高一尺”,不是吗?
“簌簌!”这时,蓝歌听见前方有小动静,条件反应四下看了看,又盯着发出声音的地方,什么东西?
此刻的蓝歌已经忘记了害怕,慢慢靠近声源,想要一探究竟,这时,发出声音的地方,一个黑影一闪,消失在夜空。
蓝歌望着安静得有点吓人的夜空,天上挂着一弯圆月,回头看向轩辕辰逸他们还围着火堆摆得欢,心里一阵轻松,继续向前踏了一步,想了想,收回右脚,转身向着火堆而去。
还是回去吧,怪恐怖的,蓝歌心想。
蓝歌躺在帐篷里的床铺上,想起了白子轩,想到了他的不告而别,想到了他温柔,一切都是过去了,算了,过去了,该学会放下的。
深夜,曼罗国皇宫
一黑影自上而下闪现在皇帝百里晟轩的乾坤殿内,来人一黑色锦衣,面容英俊,轮廓分明,只见他走到一身雪白华服的男子身后,那男子转身。
绝代风华!
明净皙白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一双浓密的剑眉下却是一对劤长的桃花眼,妖娆多情,让人一眼就会沦陷;高挺的鼻梁,绝美的薄唇;一头黝黑柔顺的长发只用一根简单的玉簪随意束起,任发丝随风轻拂;雪白的锦袍无一不彰显出他的高贵与优雅,是仙是人,竟让人傻傻分不清,却透着王者之气。
这位绝代风华的男子,自然是百里晟轩了,那个上战场需要带面具的男人。
“王,这是那边的飞鸽传书。”黑衣男子恭敬的说道。
百里晟轩右手接过纸条,缓缓展开,一对凤眼瞧着上面的白纸黑字:如歌公主已经出发前往晋州。<更新更快就在笔趣网www.biqu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