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于这本书
闭眸之间,只听到那呼啸声离自己越来越近,不过很快似乎转了方向,从他的旁边掠了过去,而且越行越远。
随着呼啸之声的远去,感觉到击在脸上的沙尘渐渐的少了,张浩天便睁开了眼睛。
等他站起身来,四下环顾,顿时暗暗叫苦。
原来,从他被“好脾气”抛下马背到现在,最多不过二十分钟的时间,但是,眼前的一切已经完全变了,刚才的山丘变成了凹处,而刚才的凹处却变成了山丘,就像是有一只无形的魔手,将所有的景象颠倒过来。
更糟糕的是,此的太阳已经躲进了云层里,天地昏暗,向他既分不清方向,也无法找到来时的路途。
其实,张浩天并不知道,自躲过了一劫,适才那一阵风沙与呼啸的声音就是沙漠常见的一种自然灾害“龙卷风”,无论人畜,要是被卷进去,甚至有可能飞到几十里开外摔下来粉身碎骨。幸亏“好脾气”是一匹经历丰富的老马,曾经在沙漠中行走过,有着动物避难的本能,将他掀了下来,而且所处的位置也不是在“龙卷风”的中心,否则的话,真是凶多吉少了。
在进入沙漠前张浩天深知自己对情况不熟悉,还是很谨慎的,定下了只走一段距离就回走的计划,可是哪里想到会遇到这龙卷风,而且天气忽变,现在没有了太阳指引方向,路又不一样了,他要是乱走,很容易成为无头的苍蝇这漫漫的黄沙里迷失方向。
见识到龙卷风的威力后,他更加谨慎了决定等待,等到太阳或月亮星辰出来后,再根据它们辨别方向,回到小湖泊,在这沙漠最多寻上三天,不管碰不碰得上那些强盗要回转,他到边境的目的本来是想搞到武器,然后等周雪曼的病好些了,再悄悄的潜回兰亚族将她带到安全的地方去,现在他已经在加鲁那里搞到了枪,而且对于草原的方向也渐渐的摸索出了心得,用不着退到边境上去了天之后,估计周雪曼的病已经好转就可以前行了,最好是回到达格族加鲁说好话让他带路,等到了兰亚族的聚居地外将他弄晕就是。
然而。自从进入这草原之后。地确是事事不顺心。张浩天在原地等着。一直夜幕降临。太阳都没有从云层中露出来。更让人痛苦地是。连月亮都没有。他想通过天体来寻找方向地想法。显然失败了。
加鲁地食袋里只有两个馅饼。张浩天已经吃了一个。见到“好脾气”不停哧着。显得很烦燥。知道它也饿了。便将剩下地馅饼咬了一小口。然后把另外地一大半都给了它。就连水囊里地水也让它喝得只留下了很小一部分。这倒也不是张浩天有怜悯动物地妇人之仁。因为他知道。来地时候是骑马来地。要是饿死了“好脾气”。就算判断出了方向。要靠自己地脚走。至少也需要三倍以上地时间。真要杀马饮血吃肉。也只能在逼不得已之时。
随着夜幕来临。气温顿时骤降起来。温差显然比草原上要大得多。张浩天没有带毛毯。冷得抖。还好这是夏夜。不至于将他冻成冰棍。
月亮星辰没有如愿望中地出现。张浩天也陷入了两难地景地。如今摆在他面前地有两条路。如果没有方向地乱走。万一走错了。那会把自己送入绝路。但是。要是明天还是一个阴天。他停在这里。似乎也是死路一条。
思索之间。天生地冒险性格终于促使他做出了随便找一个方向前行地决定。不过这个决定倒也不是完全茫无目地。他对这里面地地图还有记忆。知道这扎布汗沙漠远远比不上撒哈拉沙漠。只要找准一个方向行走。出去地机率是很大地。他绝不能再在这里坐以待毙了。
于是,他翻身骑上了“好脾气”,在黑暗中举目四顾,就随意的朝着一个方向而去。
向前走着,一直到天色白,仍然没有走出沙漠,太阳不仅仍然没有出来,天空阴霾,竟然洒落起小雨来,张浩天此刻的心情就像头顶上的天空一样阴沉。
现在他最担心的是,自己走的并不是一条直线,毕竟在没有坐标的沙漠中要确定一条直线是非常困难的,稍微的一个偏差,都有可能偏离方向,要是在里面转圈,那就危险了。
此时他诅咒起老天来,下雨也就罢了,可偏偏下的是丝一般的小雨,他想仰头用嘴接雨水也是不能那些雨降落在沙里,瞬间就钻进去了,要得到一些水更是想也别想。
又走了几个小时之后,他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直叫,而“好脾气”行走起来也是有
了。
眼前仍然是一片黄沙,张浩天也越来越知道了沙漠的可怕,默默的抚着行走越来越慢的“好脾气”,心里已经是一片的悲哀,“好脾气”是哈斯其其格的爱马几天来对自己的帮助也非常大,可是如果到了最后的关头,杀马喝血吃肉只能是他唯一的选择。
正想着,忽然感觉到“好脾气”的度忽然加快了,向着他的右手方向而去,他连忙望去只见在数百米的远处,出现了一簇物事等到近了些,这才看得清楚,竟然是十余株仙人掌。
等“好脾气”到了那簇仙人掌之前,张浩天一跃下马,面对着这些外表沾着沙尘,长着密密麻麻的尖刺扑扑中透出绿意来的仙人掌,他此时的感觉就好像是守财奴见到了金山一样充满了兴奋与惊喜而“好脾气”也不停的出低嘶,它显然知道这种植物自己是无法下嘴的用头来拱着张浩天,示意他弄给自己吃。
这时张浩天从兴奋中渐渐冷静下来,打量着这些足足有半人高的仙人掌,忽然看到,很多的地方都是平的,竟然是被人削过,而且削的痕迹看起来还是新的。
如此的现,让浩天又多了一层欣喜,在这个扎布汗沙漠里,能够削这些仙人掌的,无就是居住在里面的那些强盗了,从痕迹上看,他们应该才路过不久。
肚子又饿又渴,他没有再,拔出了插在腰间的弯刀,一刀就砍下了一大截仙人掌,小心翼翼的拿了起来,将外面的刺削去,先喂到了“好脾气”的嘴中,跟着自己又削了一截,猛的咬了一大口咀嚼起来。
仙人掌入口非常苦涩的,但是,对于此时的张浩天来说已经是人间的极品美味,仙人掌的肉质很嫩,而且水份充足,比起草尖来,当然有天壤之别。
由于生存的需要,张浩做了一件竭泽而渔的事情,那就是把十几株仙人掌全部砍倒,与“好脾气”好好的享受了一顿之后,便把余下的仙人掌全部削了皮,然后脱下自己的内衣,打了一个大包,托在“好脾气”的背上,重新穿上衣服后,就翻身上马。
此刻,的心已经稳定下来了,有了这些能够食用又有水分的仙人掌,他和“好脾气”至少可以维持三到四天,在气候变化极大的沙漠,这三四天之间是不可能没有太阳星辰的,如果不出意外,生命可保无忧,而且也能够在沙漠里继续搜索,这里无是强盗们经过的路线,他们就在附近也说不定,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强盗们要在沙漠里生存,必定有可以扎营长期生活的地方。
骑在马上,在四下张望,想着该往哪一个方向而行,然而“好脾气”却“呼哧”一声,不等他驾御,自己小跑起来。
从“好脾气”跟着自己开始,来都是温顺听话,不会乱跑的,现在自作主张的跑动起来,张浩天先是一愣,但很快感觉到“好脾气”的跑动是有方向感的,忽然想起,哈斯其其格说这“好脾气”是其父苏合送给她的,而加鲁也说过,阿尔敦愣王爷曾经三次征集三大王族的人进入沙漠围剿里面的强盗,苏合是兰亚族的族长,自然参与过此事,那么“好脾气”很有可能来过这沙漠,也许是这簇仙人掌唤起了它的某种记忆,动物求生的本能,有时候是过人类的。
松开缰绳,任由“好脾气”小跑着,见到它的度越来越加印证了它来过此地的猜测,张浩天开始警惕起来,取下了背在身上的马枪握在手中,这两天他已经研究过马枪了,这种武器肯定是比较落后的,但威力比普通的猎枪要大,枪膛填满可以连射五枚子弹,总的性能应该和当初日本人侵略中国使用的“三八大盖”相近,而且很有可能就是从这种武器改良而来的,他在c市的射击训练基地曾经练习过步枪,射击当然不会有问题,但是,如果遇到那些强盗,他绝不能先开枪,否则是无法查到自己身世的。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好脾气”已经向前奔行了一两公里,就在行进之间,远方忽然现出了两个黑点,隐隐间竟是两个靠得很近的山丘。
又向前奔驰了一段距离,张浩天已经看得很清楚了,那的确是两个山丘,对峙之间,形成了一个山谷,山上并没有什么绿色的植被,但是不知道山谷之中有没有水源,如果有,那么强盔们居住的地方很有可能就在里面了。
行进之间,离那山谷已经只有三四百米,正在这时,忽然见到山谷之中有一群人疾驰而出,显然是向自己拦截而来。
见到这些人,张浩天并没有害怕,反而松了一口气,因为他心里明白,离自己身世彻底揭开的时候已经近在咫尺了。
不一会儿,那些人就到了张浩天的面前,并立刻散开将他围住,手中的马枪全都瞄准了他。
张浩天打量着他们,共有八人,个个是面容凶恶的彪悍大汉,年纪从二十岁到四十岁之间,大多衣袍陈旧,只有两人穿着不是很合身的新袍,当然是才抢来不久的。
这时,他忽然做了一个动作,将马枪一把扔在了地上,然后翻身下马,站在了这些人的中间,什么话也没有说,而是快的解开了自己蒙古袍腰带,双手拉住衣襟,猛的一分,豁然间就露出了自己胸口前那头狰狞染血的白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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