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凌身边几个警卫忍不住偷笑。
这种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孙团长平时高冷得什么一样,但遇到他外公,那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外公,你别闹了。”
孙凌打死也不会去的。
让他一个团长在公园里脱了衣服打拳,这成何体统?
这事要是被传出去,他的脸都没地方了。
他还没有女朋友呢,外公你老人家还想不想要重孙了?
“你以为我是在跟你闹?”方老爷子淡然说道,“我这是在帮你,你懂不?”
孙凌当然懂。
初步来看,巫大师这个徒弟的身手,那是和特种兵不相上下了。抛开那些专业的东西不说,真要是赤手空拳地打起来,谁输谁赢还真难说。
而且年龄看起来也不大,有机会招进部队,说不定两年之后,就是个厉害的尖兵。
但有些事不是他想怎样就能怎样,就算他有爱才之心,也要人家愿意入伍才行,不是他去陪着他在大庭广众下打一套军体拳就行的。
比起这么一个个例,他更看重的是以后跟巫俊的合作,能让整个军队的战斗力提升一到两个层次,比一个优秀的尖兵更重要。
“外公,我知道你的意思,但这事我有我的考虑。”
“随便你,”方老爷子摆了摆手,“反正你是团长,军衔比我退伍前都要高,我还要叫你一声首长,我的话你也可以不用听了。”
孙凌无奈地叹了口气,有个这么不讲道理的外公,他也没脾气啊。
“外公,我还有事要回驻地了,过两天再去看您老人家。”孙凌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对了,等会儿您帮忙把孙丽带回去,这几天还关她禁闭呢,不能让她乱跑。”
“我不管你这些事,我要跳舞。”
“那随你好了。”
孙凌带着警卫忙不迭地跑了,不过刚才看了方恒的表现,他对巫俊的蔬菜更加期待。
看来接下来要多花点时间,争取早点把这事促成。
这边方恒和侯永平几套拳打下来,赢得了一片叫好声,要不是他的发型因为剧烈运动,显得有点凌乱了,效果可能还会更好一些。
刚才还风头大盛的李麒,此时也没什么去关注,默默地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见他不声不响地要走,旁边几个大妈不由笑道:“小伙子,别灰心,其实你跳得也不错,回去好好练练,我们西林市欢迎你再来!”
李麒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我是因为输了才走的吗?
不是!
我赢了!
我不光赢了斗舞,还赢了好多粉丝,还有好多打赏!
老子才是最大的赢家,怎么你们的眼神就像老子输得灰头土脸了一样?
这还是他第一次觉得赢了比输了还要糟心。
有点像一个博士,到乡下碰到一个只会种田的农夫,偏偏这个地方的人觉得功夫种田的本事厉害,比他还牛逼。
果然是小地方的人,没见识,他根本就不该来这鬼地方。
李麒边走边摇头,路过巫俊身边的时候,还特意看了巫俊一眼,因为他刚才听方恒叫他师父。
巫俊也在看他。
在他看来,李麒今天的确是输了。
不是输在斗舞上,而是输在了气度上。
方恒今天的选择,让他还是比较满意的,至少他看到了自己的弱点,也能看到自己的长处。
而这个李麒呢,却只能看到自己的长处,无视了自己的短处。
这也是正常的,每天被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粉丝追捧着,难免飘飘欲仙,以为自己就站在了世界的巅峰。
遇到不喜欢他的人们,就觉得这些人没有眼光,不懂得欣赏。
这样的人一直成功还好,一旦跌下神坛,他们很难再次振作起来。
不过这跟他没关系,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他不能要求所有人都按照他的思路来。
于是他对方恒招了招手:“走了。”
“好咧师父。”
方恒兴致勃勃地捡起地上破烂的衣服,帅气地理了理头发,临走的时候,巫俊看到好几个女生追过来问他要>看来多带出来露露脸也不错,说不定多来几次,就能把方恒父母的心愿了了呢。
“方恒,”回去的路上,巫俊说道,“师父决定了。”
“决定什么?”
“从这个月开始,每个礼拜给你放一天假。”
“放什么假啊师父?”方恒很不理解地问,“我平时跟放假也没什么区别啊!”
“这不一样,”巫俊道,“而且我还打算,每个月再给你涨三千块零花钱。”
方恒就更不能理解了,师父今天这是什么情况,谈成一笔大生意了吗?
“但这三千块你不能存起来,每个月都必须花光。”
方恒挠了挠头,虽然不知道师父为什么这么做,但他还是说道:“谢谢师父。”
见他一副懵逼的样子,巫俊心里轻叹一声,师父也只能帮你这么多了,能不能找到女朋友就看你的悟性了。
……
第二天上午,邹海和范彭又无所事事地过来蹭茶喝,三人正在讨论这次五四青年节,要不要组织一次集体活动,一个高大魁梧的身影就出现在大门口。
巫俊觉得这家伙也是没谁了。
昨天他不过是客气一下,让他到家里来做客。
结果孙凌还真不客气,今天就来了。
就这么等不及吗?
“这是谁啊?”范彭问。
“孙凌,”巫俊回道,“孙丽的哥哥。”
“居然随身跟着四个警卫,看起来级别不低。”邹海目光如炬地说道,“不过他来找你做什么?”
“买菜。”
邹海听了面色凝重,他当然知道“买菜”到底是什么意思。
“被注意到了?”
“本来就是避免不了的吧,”巫俊随意说道,“只是比我们预计的时间稍微提前了点,而且目前应该只是他个人。”
“那你怎么打算?”
“怎么办,凉拌,”巫俊喝了一口茶水,“让他等等再说。”
说话间,孙凌已经到了草庐,几个警卫员标杆似的站在草庐外,严密地注视着周围的一切动静。
孙凌也不是没脑子的人,他今天只是来混个脸熟,并同时多了解一下巫俊这个人和他的生活。
至于买菜的事,他倒是一句都没提。
不过一直到中午他都没有离开,摆明了是要在巫俊家里蹭饭。
巫俊也就随他了,反正就是多添几双筷子的事。
“大师,你们过来吃饭了!”
十二点刚到,覃晓雨的声音就准时从厨房那边传了过来。
“孙团长,不嫌弃的话,一起吃个便饭吧。”
“大师客气了,我那我就尊敬不如从命了。”
孙凌本来就是来蹭饭的,此时哪里还会客气,不光是他要蹭饭,四个警卫员也要跟着一起蹭。
今天的午饭很简单,米饭,凉拌蔬菜,炒蔬菜,蔬菜汤,一点荤腥都没有。
不过孙凌却是识货的人,一看到这些菜,心里就有点激动。
这可是能增加体力的蔬菜,想要在西之林的饭店里吃这么多这种菜,没有几千块可拿不下来。
还有米饭也是,西之林饭店这种米饭,一小碗就要五十块,他从来都没吃饱过。
一是价格太贵,二是不好意思。
但今天不一样,都到原产地了,他还客气个什么?
端起拳头大小的碗,几口就把一碗米饭塞进嘴里。
“我帮你再盛一碗吧。”
覃晓雨看他吃得这么快,赶紧放下筷子,接过了他的碗,又满满的给他装了一碗。
“谢谢你啊妹妹。”孙凌笑着说道,“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覃晓雨。”
“这个名字好啊,能不能帮我再盛一碗?”
覃晓雨又赶紧起身给他装了一碗,孙凌边吃边说道:“我妹妹岁数跟你差不多大。”
“真的?”
“嗯,不过她没你长得漂亮,更没有你勤快。”
覃晓雨被夸得不好意思,脸上微微一热,刚想自己也吃一口饭,又听孙凌说道:“能不能再来一碗?”
覃晓雨还没有见过吃饭吃得这么快的人,于是笑着说道:“要不我给你换个大点的碗吧。”
“好好,谢谢了!”孙凌正求之不得呢,他也不好意思一直让覃晓雨盛饭啊,他都吃三碗了,覃晓雨一口还没吃上呢,“比我妹妹懂事多了。”
巫俊笑而不语,不过他还是挺佩服孙凌的。
几个警卫都慢条斯理的小口吃着,他一个团长却一点面子都不要,在桌上狼吞虎咽,恨不得连盘子都塞进嘴里。
这样的人性格耿直,而且他知道他要的是什么。
覃晓雨很快端着一大碗饭走了过来,这个碗是平时盛汤用的,估计一碗就能装半锅。
孙凌毫不客气地接了过去,大吃了几口这才问道:“妹妹,你给我盛这么多,万一大家不够怎么办?”
“你放心吃吧,锅里还有好多呢。”
孙凌奇怪地问:“难道你知道我很能吃,所以故意多做的?”
“这倒不是,”覃晓雨摇头道,“其实你吃的这些,原本是用来喂狗的。”
孙凌听了一愣,这话说得有点扎心啊姑娘。
“不过没关系的,”覃晓雨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急忙解释道,“大黑他们也不爱吃米饭,等会儿我给他们烤点蛋糕就行了。”
孙凌感觉更加扎心了,这特么是到了地主家里啊!
他稀罕得不顾面子拼命吃的米饭,结果人家是用来喂狗的!
偏偏狗还不喜欢吃!
还要专门给狗烤蛋糕!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狗啊?
正想着的时候,他突然感觉背后射来两道视线,让他浑身紧绷。
几个警卫看到两只超大的狗走了进来,也是紧张得全身戒备。
不过好在这两条狗并没有什么要进攻的意思,而是走到两只大盆面前,发现里面空空的,不由抬头看了看覃晓雨。
“大黑,茉莉,你们别急啊,”覃晓雨说道,“今天来客人了,你们等下再吃好吗?”
大黑和茉莉又齐齐看向了孙凌和几个警卫,礼貌地对他们点了点头。
茉莉一看到孙凌面前那一大碗米饭,眼睛就亮了起来:这兄弟可以,居然拿这么大的碗吃饭,看起来是个性情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