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五章 三昧真火
这只野鬼此时此刻心里在想些什么,已经不是林天想要关心的地方了。
对于林天来说,他此刻已经基本上算是漂漂亮亮的赢下了这场对战,甚至解决掉了这些传说里十分难以对付的毒虫,轻松解决。
野鬼也有些意料不到,甚至整张看起来就非常凶恶的脸上也很明显的出现了错愕的神情。
独宠有着这样一个致命的弱点他是知道的,毕竟大部分的虫子其实都是怕火也怕水的,但是相对于怕水来说,火焰才是他们的致命敌人。
不耐高温的这一个性格特点,简直让所有的毒虫都在各种各样的火焰当中吃尽了苦头。
这也是为什么这种虫子已经如此的臭名昭著,但是却并没有出现过在历史上大规模伤害人类的事情。
毕竟所有的人心里都清楚应该用什么样的方法来对待这些虫子,而使用火焰,只不过是最初级也最简单的一种罢了。
在历史之上,对待这些有害的虫子人们基本上都是会用自然的力量,或者是寻找到鸟类这种天生就对虫子相克的天敌,来用最温和的办法解决。
如果实在解决不了的话,他们才会直接使用火焰燃烧这样的方法,让这些毒虫在火光当中彻底爆体开来。
虽然说这样的方法用起来其实有些杯水车薪的嫌疑,毕竟虫子实在是太多了,放一把火根本不可能把所有的虫子都兼顾到。
但是像林天现在这样,只不过是眼前面对着一群虫子的情况之下,那倒还是可以采用火焰这样的方法。
更何况林天符咒当中所召唤出来的火焰,一眼看上去就和寻常的火焰不是一个等级的,他的这个东西,威力绝对是更大。
虽然心里难以置信,但是野鬼还是不得不对这个人类产生了一丝佩服的心情,他手里最后的底牌也被掀开了,忽然就产生了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心态。
用一种冷淡的语气反问林天。
“人类,虽然你知道用火焰来对待虫子确实算是比较机智,但是你用的这究竟是什么样的火,寻常的火焰根本不可能对毒虫产生这么迅速的效果!”
这一点也是他实在没有办法弄明白的,如果他们不能现在一口气向他问个清楚的话,就算灰飞烟灭也是不会甘心的。
毒虫虽然也是虫子,可是这是因为这么多年以来修炼者和普通的人类们都使用火焰来对付他们,因此世世代代的传承下来以后他们也拥有了一定的抗性。
大部分的虫子在面对火焰的时候都是能够抵抗上一段时间的,甚至只有当火焰燃烧到了一定的时间和程度之后,他们才会有所反应。
但是只要能够给他们一点抵抗的时间,他们就能够依靠这段时间努力的冲上来将放火的人给碎尸万段。
或者说就算没有碎尸万段的能力,只要被这毒虫给狠狠的咬上一口,那以后也基本上就告别了正常人类的行列,下半身瘫痪算是最简单的。
这也是为什么野鬼百思不得其解的原因,他自认为选择的这一群毒虫算是能力各方面都比较拔尖的。
但是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直接就被林天给推队了,这简直让他想都不敢想。
林天也没有丝毫隐瞒他的意思,毕竟这只野鬼他是一定要将他除掉的,现在对方的命也已经捏在他手上了,索性透露一点底细也没有什么大碍。
随后他便淡定的对这只野鬼说道。
“你看起来我似乎只是画了一道符咒,但其实我所召唤出来的火焰,正是九重天之上老君炼丹炉的三昧真火!”
听到他的这句话之后,本来心中还存在着一点念头的野鬼,也彻底打消了自己垂死挣扎的所有想法。
这火焰竟然是三昧真火!
说起这三昧真火,倒也不光光只有一种途径可以获得。
对于大部分的普通人来说,想要将他召唤出来是难如登天的,基本上你没有一点特殊的手段或者是天之骄子一样的运气,又或者是强大的实力,那就想都别想。
这三者当中任意一个都是普通人类没有办法达成的,因此三昧真火的货的条件基本上是难如登天的。
除此之外,想要获得的三味真火也是有着等级划分的。
在这个类型当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哪吒三太子的风火轮的火焰,以及老君炼丹炉里的炉火。
这二者之间的效果说不上谁更好一些,但是基本上都是非常罕见级别的火焰。
虽然说他们都是存在于神话传说当中的人物,但是所流传下来的这三位真火,倒是确实是有着和传说之中一样的能力。
这可能也是这火焰和传说之间唯一的一点关联了。
自打得知了这三昧真火虽然是老君炼丹炉里的火焰,野鬼就彻底放弃了自己想要反抗的这心思。
虽然说他先前一直在动一些小心思,甚至连毒虫都召唤出了这种非常罕见级别的。
但是所有的东西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只是白费而已,面对这样的对手,他也只能束手就擒了。
看这个人类的样子就知道,他能够召唤出这个火焰绝对不是偶然,说不定他正是有着强大的实力和手段,才能够如此轻轻松松的召唤出这特殊的火焰。
就在这只鬼魂心里不断的哀叹和绝望的时候,林天倒是表现得非常的轻松,丝毫的压力和窃喜的感觉都没有。
本来也是,他召唤出三味真火的这个过程确实不是误打误撞的,能够拥有这样强大的火焰,主要还是他所休息的这个法术和道家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太上老君也是到门里面最为强大的一位神仙之一,有着这样的关系在,他的金光咒也基本上已经练到了一个炉火纯青的地步,想要召唤出对方的火焰确实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只不过眼前的这只野鬼并不知道他也算是有着一点特殊的手段,还以为他的实力已经到了升仙的地步,倒算是误打误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