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红色岁月的困扰
易菲一定是误会了,这个时代写小说不比唐朝写诗赚的少。
相反,有的人很赚钱,不过庄平没有过多解释,毕竟自己写小说三年了,确实也没赚多少,还不到余额三个月的活期利息。
而且,既然易菲有这份心,那也挺好,无疑又是一个动力。
庄平挠头笑道:“好,不过也不必操之过急,眼下够咱俩吃喝的。”
在这里生活,没有房租,没有房贷,三四千收入妥妥的够。
再说了,不够还有余额呢,没有人会跟钱过不去。
之所以对余额不屑一顾,只是自己喜欢享受当下的生活罢了。
咕噜噜…
“不好意思…”易菲摸了摸肚子,尴尬地笑道。
庄平看了看挂钟,1:30
“时间过得真快啊!早饭吃得太晚,我都没意识到,该吃午饭了。”
习武之人确实容易饿,五脏六腑,新陈代谢,都比常人旺盛。
“你先喝个酸奶,垫吧垫吧。”
庄平从冰箱里拿了两盒酸奶,递给易霏。
她就要伸手接,一摸酸奶,立刻收回手。
“怎么了?”
“好凉…”易菲脸色绯红。
“凉?”
庄平一愣,习武之人怕凉?
易菲埋头不语。
见她的状态异常,庄平立时明白了。
原来最近是她的特殊时期。
然后,在本子上写下了今天的日期。
1月11日,红色岁月,一个值得缅怀的日子。
“什么意思?”易菲忽然问道。
“哦…没什么,只是忽然想到了一点创作灵感。那个,这个酸奶就别喝了,冬天冷。我去做饭,再忍耐半个小时,也就是半个半时辰。”
“嗯。”
“你想想都需要什么东西,一会告诉我。”
易菲点点头,确实开始想了。
庄平戳开一个酸奶,吸溜。
把另一个酸奶放回冰箱,低声喃喃自语走向厨房。
“每个月的11日前后,说什么也不能招惹她,血溅五步的节奏…”
进了厨房,拿出电饭煲,淘洗了四人份的大米,放了七颗大枣。
煮上米饭后,跑进院子,从三足鼎中扒拉开积雪,提溜出一只白条公鸡。
这是赵大爷家的,前不久下棋输给自己的。
当然了,下棋只是油头,其实他早就想送了。
这里的人们很热情,庄平时常受到他们的款待。
来而有往,有好东西庄平也会送给他们。
把鸡放在砧板上,拿出剁刀剁了两刀试了试。
鸡肉冻的有点硬,两刀下去都没把腿卸下来。
可是时间又来不及,不可能等它彻底化冻,怎么办?
庄平提溜着鸡走到屋门外,看了看屋内正在想事情的易菲,又看了看餐桌上的腰刀。
“易菲,出来一下。”
易菲疑惑地走过来,“有事?”
“那个…你那把刀锋利吗?”
“吹发可断!”一说到专业,易菲就很自信。
“哦…那你能用它把这只大公鸡剁了吗?”
“……”
易菲冷静了十秒钟。
“罢了,反正斩影刀和我的武艺已经无用武之地了…”
易菲回屋从餐桌上毅然决然拿起斩影刀,走到庄平面前,盯着他手里的白条鸡。
斩影刀剁鸡肉,这可是武则天御赐的啊!
呼…
“放下吧…”
“好嘞!”
庄平把鸡重新放回到院子中的砧板上。
“先卸腿,后卸翅,然后咔咔一顿切,一段一寸就行。”
庄平就跟武术老师傅一样,在鸡身上一顿指导。
“嗯,让开吧…”
易菲的情绪有点低迷,毕竟拿自己最心爱的东西做这种事情,搁谁心里也不好受。
庄平安慰道:“不破不立,想开点。”
锵!
易菲闪电拔出斩影刀,庄平赶忙躲到一旁。
……
“好了…”
“好了?刀碰到鸡了吗?”
庄平看了一眼砧板上还完好的鸡,疑惑地看向易菲。
“嗯。”易菲淡定的点点头。
“雁过不留痕?神乎其技啊!”
庄平拿起鸡腿,已经剁成了一段一段的。
随即,整只鸡都散落开来。
同时散开的,还有…砧板。
“……”
庄平拿起一块木头,慢慢转头看向易菲。
“这…”
“这个没办法,避不开!”
说罢,易菲转身进了屋。
庄平无奈地摇摇头。
“鸡都切的这么均匀,还能避不开偌大的砧板?”
庄平拿了一个不锈钢盆,收起鸡块,顺手清理了零碎的砧板。
回到厨房,洗了洗鸡块,倒进加水的锅里烧开,去掉血水。
然后,油锅里化开冰糖,加入葱姜,倒入鸡块翻炒。
最后把鸡块放进高压锅,倒入水,加入葱、姜、香菇、大枣、大料、盐等,定时15分钟闷煮。
时间刚刚好,半个小时开饭。
庄平回到客厅,坐在沙发上看着易菲,她正用餐巾纸认真擦拭着斩影刀。
把斩影刀擦的锃亮,只有血槽依旧是暗红。
“那个…杀鸡用了牛刀哈!”
易菲美目白了他一眼,不想搭理他。
庄平尴尬笑道:“关于认知,你有没有想到什么?”
易菲把斩影刀收入刀鞘,忽闪着长长的睫毛,看着庄平。
“一会你出去买衣物,我能跟你一起吗?”
“你是怕我挑的不好?”庄平笑道。
易菲脸色微红,摇头道:“不是,我就是想出去看看。”
“为什么这么着急出去?”
“没有为什么,就是想出去!”
易菲的脸色似乎更红了,连嫩白的耳垂都娇艳欲滴了。
庄平见状,又看了看本子上记录的红色岁月,大致明白了她要做什么了,不过她应该达不成所愿。
“哦,那倒没问题,可是,你不能穿这身衣服。”
“穿你的行吗?”易菲没有丝毫犹豫,张口就来。
庄平笑道:“只要你不嫌弃…”
“我不嫌弃!”
“好,你跟我来吧,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衣服。”
易菲犹豫了一瞬,“嗯…”
庄平带她来到自己的卧室,西向房。
打开衣柜,里面挂满了衣服。
易菲眼睛都看直了。
庄平笑了笑,解释道:“我这人比较守旧,穿过的衣服从来没有扔过,所以越攒越多。”
所有的衣服都是经过自己精挑细选才买的,不买贵的,不买便宜的,只买合适的,包括鞋子,每一件都中意,舍不得扔。
易菲看着庄平,眼神中笃定他就是个有千亩良田的土财主,只是写书怎么可能赚这么多钱?
“咳,看看吧,有没有中意的衣服随便你挑。”
庄平让开,示意她上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