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煜过了实习期以后被分在了设计部门,离我们人事有些远了,中间隔着一个走廊,在另一面的办公室,但是只要他不是出差或者忙的没时间吃饭的话,每天中午在食堂的时候大概都可以碰见。
权煜很是自然坦荡,每次看见都要恭恭敬敬的打声招呼,表现出一副谦卑感恩的姿态。其他同事以为因为我是他进公司以来第一个开始详细接触的同事又教给了他不少公司的事物所以他一直对我很是尊敬,对他就更是赞不绝口。但是我却是有点做贼心虚,回应他的时候的可能不是那么的自然。而且他总是人越多的时候就越喜欢靠过来一会戳戳我的背一会摸摸我的头发,让我一颗心跟着扑通扑通的不消停,可是我越往后躲他就越是往前靠,常常是要等到把我逼得脸都红了才心满意足。
权煜自进公司以后就从来没有表现出其他新人身上都有的那种紧张和诚惶诚恐的感觉,倒是感觉比我这个在公司摸爬滚打了多年的老人更加沉稳淡定,之前伏姐告诉过我权煜的背景应该是不简单的,或许是因为权煜天生的乐观和自信,又或许是出身好的人身上天生就不存在不自信这一说法的。
我们认识这么久以来,从来没有真正了解他的家庭背景,听他提起的寥寥几句里头也没有什么太有用的信息。我想过要问问他,但是又想既然他没有主动提起,由我主动问反而有些刻意,再者就是我也怕权煜告诉我的正好是我不想去接受的,比起知道以后要面临的问题,假装一切都很平淡的渡过当下反而轻松。
这方面,我还跟鸵鸟挺像的,心安理得的将头扎在雪堆里,假装外面的世界跟自己没有半点关系。他是出身贫寒也好是出身世家也好,只要暂时没有人打扰我们,就够了。对于感情,我一直就是不自信的。父母还有同陈墨的那一段失败的初恋对我的心理造成的创伤还是蛮大的。
说起陈墨,自那日回校以后陈墨也给我打过几次电话都被我挂断了,发短信过来我一看来电号码都是直接删除,不想打开看内容,分开了还能继续做朋友这种事情,我真的做不来。
伏姐看我们淡了也就没再多说什么,只是摩拳擦掌想要继续给我介绍。我同往常一样委婉的拒绝了,但是基本拒绝的也没有什么用,伏姐的性格应该不会消停,有那么一瞬间我在想如果我带着权煜站到她的面前告诉她:我已经有男朋友了,这就是我的男朋友以后她是不是会惊讶的手里的水杯都能向我扔过来。
临近下班的时候,权煜发过来信息:下班在拐角咖啡厅门口等我。没有其他的解释,有点莫名。
上车以后问权煜去哪,他只是神秘笑笑并不说话,自己憋了半天见我真的没有要问的意思了,又眉飞色舞的说了句:“今天是纪念你成为我的女人的第60天的大日子,今天我要给自己放放血,带你去庆祝一下”。
噗,又是一口老血差点没噎死我。这位年轻人总是有本事让我时不时老脸红上一把。我扶着座位将自己的身形稳了稳,待脸色恢复了恢复才说:“我只听说一周年,一百天,还没听说两个月也要庆祝的。”
权煜憋着笑说:“我就是给自己一个借口带你出来约会,你就别计较多少天了,不出意外的话,两个月以后我还会带你再庆祝个纪念日,就纪念今天。”
我被他的辩词逗笑了,忘了脸红这件事情了,问他:“纪念今天的什么?”
权煜将视线从路上转到我身上,做出阴沉的模样说:“说不定今天你一感动就能答应我之前跟你说的新姿势,那可不就是一个值得纪念的伟大时刻吗?”
我:“咳咳咳。。。”我就多余问他这一句,在他嘴皮子底下吃了多少次亏都没长记性,不好意思继续这个话题,将头歪向右侧假装专心的欣赏夜景。权煜腾出右手摸了摸我的头发,笑的不是一般的大声。
车子最终停在这金光闪闪的大厦面前的时候我有点恍惚,记忆和现实的模样开始重合,这里的外观跟几年前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下车站在它面前的时候,仿佛看到了多年前那个穿着朴素,心中忐忑不安的小姑娘。那时,我还是个懵懂的学生;那时,喵喵还活着;那时,陈墨拉着我的手,我们还不是路人。
权煜停好车子以后过来拉我的手,眼前朝我走来的影子由陈墨渐渐变成权煜,心中有些酸涩但隐隐的却包含着一股欣慰。跟在权煜身后亦步亦趋,看着我俩的影子在吊灯下分开又重合,不由得紧紧抓住了权煜的手,权煜低头看了我一眼,笑了笑,反手见我握得更紧。
近些年,人们追求的是品味不再是富贵气质了,加上政府不提倡奢华消费,这里面的装潢也变得朴素了不少。而我也不是当初那个未经世事的小姑娘,这几年公司年会迎新会等等接触的星级大酒店饭店的也不少,再来这种地方已经是驾轻就熟了。
时间虽让会让我们失去很多,但此时对我来讲,它却是是个好东西,给了我足够的阅历去坦然对待曾让我局促过的东西。
餐厅里面人还不是特别多,权煜将菜单递给我的时候,我看了眼上头中英文混杂的字符头有些晕,推了回去让他帮我点。权煜也没推脱,帮我点了几个端上来以后看起来都是我能接受的菜色。但是对面的权煜帮我挑出不爱吃的东西放进自己碗里以后才把餐盘递给我。
“柔柔,”吃饭间隙还不忘抬头撩拨一下我,笑起来的时候眉角上扬,让人觉得‘美艳不可方物’这个词不仅可以用来形容女人,放在眼前这种长相和气质都高人一等的直男身上也不为过。
花痴完了以后才记起来他刚才喊了我的名字,鼻子里答应了一个:“嗯?”抬头看了他一眼,见他没有要继续的意思,所以继续低头吃盘子里的食物。
权煜有些挫败的问了句:“你喜欢吗?”
这委屈的语气听得我有些不忍,所以顺着他说了句:“嗯,很喜欢。”
权煜一脸得意的坏笑接着说:“我问的是我,你喜欢我吗?”
“。。。咳咳咳~”这么突然,抬头瞅了瞅,权煜似乎不是玩笑。也是,自从他出现在我生命里面,到后来的肌肤之亲,他时时都会将我的情感表达在言语里面,比其他,我一句喜欢你都没有说过。这对权煜来说也并不公平,可是让我在这个几年前不幸开始的地方让我说出我爱你这三个字,我又实在是说不出口,只能低着头嗯了一句。
权煜似乎并不满意,放下手里的东西嘟起嘴一副了可怜的样子,像极了喵喵想要被摸肚皮的表情。有些不忍,“权煜,这些话,我在这种场合说不出口,我们回家说好吗?”权煜有些不满意,但并没有坚持,只是无奈地摇了摇头,继续吃。这孩子一心待我,我却有些心不在焉,心中浮起来一丝丝罪恶感。
借口去厕所出来透口气,却万没想到走至一半迎面撞上了另外一个此时我很不愿意见到的人,这种追忆往昔的时刻其实最不适合见到他这位故人,但是他身上有些酒气,扣住我右手的力度有些大,我竟然甩不开。
“甄柔”说话间酒气涌来,有些呛人。我欲挣开却被抓的更紧。
“这些天,你过得好吗?”陈墨接着发问,但我不想停留,转身欲挣脱离开。
紧接着另一个声音由远及近:“甄柔?”
今晚真是热闹,六年前的主角们一个个的在这里汇齐。于特看见我以后,并没有遮掩他眼中的意外。顿了顿继续说道:“今天我们几个人在这里聚会,你要不要一起过来?”
我不想多做纠缠,丢下一句:“不用了,我跟朋友一起来的,他在等我。”加大了手上挣扎的力度。
挣扎中转身的瞬间看到恰好权煜往这走来,他盯了下被陈墨抓住的右手,皱了皱眉:“这位先生想必是认错人了才会抓着我的女朋友不放。”胳膊上的手腕似是僵了一下,抽了回去。
“对不起,确实是我认错人了。”陈墨恢复的倒快,“于特,我们回去吧。”
权煜转身往回走并没有理会我,我跟着后面快步走了两步没追上,干脆放慢了步子,待回到位子上坐定,权煜有些清冷的声音传了过来:“柔柔,他就是你今晚心不在焉的原因吧。”
他猜的没错,但是我却不想承认。“我不知道在这里能遇上他。”
权煜并没有要消气的意思,冷冷的回了句:“知道了能遇上,就避开吗?不知道能遇上,就避不开了吗?”
我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上去抓着他的手说:“权煜,我们回家说吧。”
权煜第一次甩开了我的手,坚持道:“在这里就不能说了吗?当着他的面你说不出口吗?就说你已经有男朋友了,说你是跟男朋友一起来的,说不出口吗?”
“我当时没想那么多,权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我有些头疼,自走进这个地方就抑制疼到现在,实在是不想再去解释什么。
“可我的过去就是你”,这个解释看起来并不能让他满意。
“你自一开始就知道我的过去,难道你不是因为已经接受了我的过去才要跟我在一起的吗,权煜,不是我主动找的他,只是碰到而已,你不要再抓着不放了。”
回来路上权煜没有说话,他现在正在气头上,我也情绪不佳,不是谈话的好时机。下车后,权煜并没有跟着下来,而是再次发动车子走了。
想来是要回自己的住处,自我们有了肌肤之亲以后,这是权煜第一次不在我家留宿。望着离去的车子,心中实在郁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