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啊,你姐姐就是喜欢这样,时不时的把别人给吓一跳,我都已经习惯了。”
“表姐夫你肯定不知道,我小时候跟她在一起玩的时候,她就是这样了,经常有事没事就忽然失踪,然后又从哪个地方冒出来,要不然就是故意骗我麦芽糖吃完了,等我哭了好一阵,她才去把麦芽糖从口袋里面拿出来,真是好坏。
而且她那个时候还非常任性,有一次一个小男孩羡慕她的裙子漂亮,她就把裙子脱下来,硬是套在了那个小男孩的身上,说一定要给他穿,人家小男孩的妈妈都笑的肚子痛,哈哈...”李小慈把原来她们的事情如数家珍的讲给叶随风。
游珑走在旁边反而有点像一个外人了,她本想要辩解一番的,可是看见叶随风这么重视李小慈,又只能默认了。
游珑看着李小慈和叶随风十分热络,真像是一家人一般,心里暗暗叫苦,都怪我前一段时间对那个私家侦探开玩笑说,自己已经结婚了,并且都怀孕了,都怪自己这张破乌鸦嘴。
叶随风带他们来的地方是一个漂亮的小庄园,现在正好是五月份,蓝色的天空,明媚的阳光下,青草和花朵争先恐后地生长着,一条细细的小河在庄园里面蜿蜒着,里面还有一些小小的鱼,放眼望去庄园里面一片生机勃勃,还时不时的有一些小动物走过。
“这里是哪里?我怎么从来没来过?”游珑问道。
“哇,真好,好久没有这么亲近大自然了,姐姐你看,红脸蛋的鹦鹉!”李小慈很喜欢这片漂亮的庄园,她在庄园里面蹦蹦跳跳的,就像小孩子一样。
“那叫玄凤鹦鹉,是一种很好养活的鹦鹉,而且特别喜欢跟别人亲近,是从澳洲那里买过来的,那时候我才买了一公一母,现在整个庄园都有十几只了。”叶随风说。
叶随风亲自带领着她们两姐妹在河边的一个小亭子里面坐了下来,介绍道,“这也是在一场拍卖会上面,郑玉龙替我买下来的庄园,买下来了之后才通知我过来做客,这小子现在很多事情都是先斩后奏的,不过他的眼光倒是很好,我也很喜欢这片庄园。”
“嗯,如果作为旅游景点,一定会特别受欢迎,这个环境,不管是情侣约会,还是一家三口来游玩,都非常合适,不过我猜你不会想要这么做的,因为我看得出来你很喜欢它,真把它作为旅游景点的话,庄园里面就不可能拥有现在这样的惬意和安宁了。”李小慈说。
“和聪明人聊天就是不费力气,我有很多客户和生意上面的合作伙伴都建议我把它打造成一个旅游景点,不过我始终都没有这个想法,因为我想要把它变成我的家,一个温馨舒适的家,而不是一个喧闹的公众场合,虽然这么做会让我损失掉不少钱,不过身处其中的快乐可是用钱买不到的。”叶随风说。
其实他说这番话的意思,也是在委婉地炫耀自己有钱,不仅有钱还有对于生活的追求,他知道李小慈也是这种人。
这一整天,叶随风什么事情也不做,就带着游珑两姐妹在小庄园里面四处游玩,小庄园里面一共有五栋小别墅,是叶随风建起来专门招待客人用的,每一栋的设计风格和格局都是不一样的。
叶随风知道李小慈远道而来已经预约好了一家酒店,但他还是怂恿李小慈把预约的酒店给退了,住在自己的小别墅里面。
李小慈预约那个酒店已经交了三千元的订金,但是看见叶随风这么热情,而且某一栋的装修风格正好是她喜欢的,于是二话不说,把那家酒店的预约退了。
这也证实了叶随风的猜测——李小慈是一个只喜欢凭着自己喜好做事,不怎么计较后果的人,所以叶随风觉得自己不能用金钱去诱惑她,只能慢慢地和李小慈混熟了,然后再把她拉进自己的公司里面来。
经过几个小时的相处,叶随风慢慢地试探着李小慈的实际能力,还出了很多题目来考她,那些公司运营方面的难题,有的是整个团队都想不出来该怎么解决的,可是一到了她的手上,就变得格外简单。
叶随风又说了很多关于经营生意方面的问题,李小慈总是能够抓住最关键的那个点,然后用自己的理智层层分析,把一个看似非常复杂的问题掰成几辦简单的问题,然后再逐个击破,还能用最老旧的观念创新出最适合的方案。
最后,叶随风被李小慈的言论深深折服了,他发现游珑说的“能力和郑玉龙差不多”实在太过谦虚了,李小慈在某些方面,完全可以胜过郑玉龙。
这个女人心里有一套专属于自己的规则,那套规则几乎是不可以撼动的,但是在商场上,她的手法又十分灵活,可以相处各种点子来应对各种变化莫测的情况。
叶随风心想,如果有朝一日她真的能到自己的公司里面来,那绝对是一笔千金难买的财富!
郑玉龙确实是一个办事能力非常强的人,不过他也有他的弱点,在某些方面,他比较冲动,很容易想当然,但是李小慈的理性明显要强过感性,他们两个人如果身处在同一间公司,也可以互相竞争,互相制约,总而言之,叶随风是下定了决心——这个女人他要定了!
不管要付出的代价有多大,最终一定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