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他很好
“白霜小姐,你才二十三岁,青春靓丽新时代的女性是从不八卦的。”叶婉婉站起身,笑着将手上的毛巾往白霜头上一盖:“走了,我去做饭,整个宴会没吃上一口食物,饿得快没力气的。”
话落,叶婉婉走进了厨房,徒留白霜撇嘴不甘心的坐在沙发上瞪眼。
两碗简单的青菜鸡蛋面,两碟小菜,刚吃过饭,叶婉婉的手机恰时响了起来。
白霜见状,自觉的收拾碗筷:“快接电话,肯定是我哥打来的,他之前给我打了十几个电话来慰问你。”
叶婉婉无奈,拿起手机走到了阳台上。
“婉婉。”
“白慕,我已经安全到家,什么意外都没发生,你可以放心了吧。”叶婉婉语气轻松,带着丝丝的笑意,有种莫名的安抚效用。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蓦然传来一阵低沉的笑声:“你呀,知道我担心就该提前告诉我,也好安排人去照顾你。”
“我是去参加宴会,帮人化妆造型,又不是去砍人的,哪里需要照顾。”叶婉婉背靠着玻璃窗,眸光看向远处,闪烁不定:“白慕,照顾好自己,我听霜霜说你最近都没怎么休息。”
“婉婉在担心我?”温润的声音,夹杂着点点雀跃。
叶婉婉闭上眼睛,长久的沉默不语。
电话那边似乎想到了什么,叹息声传来:“婉婉,累了就早点休息,我这边还有些事情需要处理,等过两天空闲了,去接你……你们两个出来吃饭,算是庆祝你回国。”
“好。”叶婉婉闷闷的应了一声,挂断电话,嘴角扯出一抹苦笑。
白慕啊,为什么要对她那么温柔,时时刻刻包容着她所有的脾气呢。
“Li
da,我哥说了什么?”白霜不知何时出现在阳台上,兴奋的询问。
叶婉婉吐出口气,牵起嘴角回道:“过两天他会过来,一起出去吃饭。”
“耶,不容易啊,终于可以让我哥那个周扒皮大出血了。”白霜惊呼一声,挽住叶婉婉的胳膊将人带进客厅:“Li
da,你觉得我哥咋样?”
叶婉婉挑眉,似是在考虑,沉吟片刻后,语气平淡道:“优雅,温润,风度翩翩;知趣,体贴,完美男人。”
白霜目瞪口呆,抖着小声音:“你,你确定说的是我哥?”难道不应该是腹黑,抠门,小肚鸡肠吗?
“他很好。”叶婉婉笑的灿烂:“只是不适合我而已。”
应该是自己配不上他,那个温润如玉的男人。
听到这话,白霜如霜打了的茄子一般,整个人蔫了下来,嘟囔着:“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为什么啊,你对我哥评价这么高,怎么就不来电呢?”
这问题,白霜可是纠结了几年了。
作为亲兄妹,自家老哥的心思,她这妹妹一直看在眼里的,奈何襄王有意,神女无心,几年来,两人看似越来越亲近,但总有一层膜拦在中间,不敢捅,也捅不破。
“感情的事,谁能说的清呢。”叶婉婉呢喃了一句,似是解释,又仿佛在安慰自己。
郑家别墅里,灯火通明,整个宴会厅仍旧保持着散场的样子,佣人们被聚集在花园内,低着头,惶恐不安。
控制室里,叶蔷薇冷着脸,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电脑屏幕。
“都已经播放三遍了,根本就看不到动手脚的那个人!”谭明浩烦躁的扯下领带,一双眸子翻着血红。
叶蔷薇咬着后槽牙,狠声道:“这人肯定是有备而来,就是不知道是哪个对家,处心积虑的想要毁了咱们的宴会。”
网络上的那些帖子,已经在郑家强硬的手段下全部删除,但发生过的事情,总会留下痕迹,叶蔷薇恼怒至此,也是因为那些谩骂的言论。
“薇薇,那些照片都是什么时候的,被人偷拍你都没发现吗?”谭明浩眯着眼,语气随意。
叶蔷薇虽然愤怒,但理智还在,嘲讽开口:“明浩,你也不用试探,那些照片已经送去了专家那边处理,结果你自然会知道的。”
“难道你不相信我?自从嫁给你之后,我的日常行踪,从未隐瞒过你。”叶蔷薇冷冷的看着谭明浩,说话掷地有声。
“怎么会,我是相信你的。”谭明浩是有怀疑,但还是更相信叶蔷薇的话,毕竟,那照片的出现,挑拨意味明显。
“好了,你们夫妻俩赶紧回去吧,这件事我会调查清楚。”郑秀兰突然出声,捏着眉心道:“有时间,把宝宝接回来。”
“妈,你也早点休息,这些事等明天处理也不晚。”谭明浩心思细腻,看出来郑秀兰的不愉,温声表达着关心。
郑秀兰脸色好了些,点点头:“知道了,明天去公司后,明浩多费心,和公司的董事解释一下,别引起震荡,还有孟焦的事情,派人去医院慰问一下,公司还离不开孟焦,先把人给稳住。”
“我会妥善处理的,要是没事,我就先带着薇薇上楼了。”
谭明浩见郑秀兰摆手,便拉着叶蔷薇的手退出了房间。
因为网络上的那些消息,第二天早上,迟家别墅的餐厅内,管家佣人,在看向他们的小少爷时,眼神里都带着一丝丝的同情。
迟小洛坐在儿童椅上,捏这个包子嗷呜一口咬下大半。
“注意你的用餐形象。”迟慎一蹙眉,嫌弃的看了他一眼。
迟小洛撇嘴,下一口还是如此的彪悍,含糊不清道:“用你管!”
他可不是故意跟他老子作对,昨儿就因为耍脾气没能吃上晚饭,饿了一宿,今儿早上可不得多吃些么。
“迟小洛,下次出去再甩掉保镖玩儿失踪,我就把你关在家里。”因为有小魔王在,迟家饭桌上从来都没有食不言的规矩。
啪嗒,半个包子落在迟慎一整洁的西装上,紧随而来的就是迟小洛大吼的声音:“知道是我故意跑的,为什么要说Li
da姐姐绑架我,坏蛋,姐姐肯定不喜欢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