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行业都有这种无良的人,只是这种人在娱乐圈尤为的明显。
这个惠姐还好,她只是私下的赚一些钱,还没劝说艺人陪酒陪……
这事同样不新鲜,不说在圈子里了,就连许多的群众都知道。
艺人陪酒的价钱更是被传到了网上,还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当然,这是在林士豪原来的那个世界。
在这个世界上,这样的事情虽然已经存在,但还没有到那种人人皆知的地步。
这个郑秋天看来与经纪人的关系并不牢靠,她显然不满意惠姐的做法。
林士豪和赵俊荣是外人,当然不清楚他们两人之间的事情。
其实惠姐已经不是一两次和郑秋天提起这件事情了,那位还算知名的创作人郑秋天有见过。
论知名度远不如她所熟悉的土豪,歌曲的火爆程度也不如土豪,她曾私下查过,两人同时推出新歌,土豪的歌曲死死的把慧姐介绍的那个创作人的歌曲压住,对方连翻身的机会都没有。
两人的差距如此之大,郑秋天为什么要选择那位知名度一般的创作人?她又不是联系不上土豪!
“秋天,你要听话,我这么做可是为了你好。”惠姐苦口婆心的说道。
如果真的是这样就好了。
郑秋天没有理会惠姐,而是甜美的对林士豪笑道:“那就麻烦土豪先生了,也麻烦俊荣哥您了。”
她的年龄看上去并不大,最多比林士豪大个一两岁,可是为人处世却很是老练,举止言谈更是强于同龄人。
如果不看那个惠姐的话,这个郑秋天很不错。
赵俊荣看人很准,他说这人不错,那肯定错不了。
林士豪相信赵俊荣的眼力。
“不在考虑考虑吗?”林士豪问道。
就算郑秋天去找别人,林士豪也不会生气,他本来就不想做这笔买卖。
可郑秋天是铁了心的要请林士豪帮忙,“不用考虑,这事我可以做主。”
郑秋天说的非常认真,她不可以因为一个名气一般的创作人,而得罪圈子里的两位狠人。
再说,她早就和赵俊荣说好了,现在反悔……那她成什么人了?
“既然决定了,我需要知道电影的剧情。”林士豪玩着手里的酒瓶说道。
既然人家只让他来写歌,说明人家看得起他,信任他,林士豪当然要对歌曲负责,不会随便的拿出一首歌糊弄对方。
这部戏并不是与赵俊荣合拍的电影,不过她却是通过那部电影与赵俊荣相识,并得知对方与林士豪的关系很好,这才找上门来。
“这部戏改编自90年宝岛上映的电影,名字是《我的哑巴父亲》。”
郑秋天以为林士豪听说过这部电影,毕竟这部电影当时非常的轰动,曾感动了无数人。
可当她说完后,才发现林士豪并没有专心的听她说话,而是……在偷偷的臭美。
呃……他的这个癖好郑秋天也有听说过,可是见到后……她还是有些不习惯。
一个男人有必要这么爱美吗?
其实林士豪并没有听说过这部电影,他也不是臭美,而是在用魔镜查找这部作品。
“翻拍成电影?”林士豪轻声的问道。
“我们将这部戏改编成了电视剧,剧情整体没有改变,只是更加的详细了,地点也从宝岛变成了京城,不过故事还是发生在宝岛。”郑秋天解释的很详细。
九十年代只有这一部高评价,符合郑秋天说的电影。
林士豪以臭美的形式了解了这部电影的剧情。
让林士豪较为意外的是……这部电影和他熟悉的《搭错车》非常的相似。
而且相似的程度非常高,不然林士豪也不会感到意外了。
当然,相同的只是电影内容,电影的上映时间和演员都与林士豪熟悉的那部《搭错车》不同。
“我知道了,你记一下我的KK号,回头我会把歌曲发到你的KK邮箱。”林士豪说完想要在喝一口酒,却发现酒瓶已经空了。
他今天的状态还可以,一瓶啤酒竟然没有一丝的醉意,他挥手和服务员又要了一瓶啤酒,然后又对郑秋天问道:“这部戏刚拍,还是已经拍完了?”
“即将拍摄。”郑秋天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如果不是因为这部戏,她也不会出现在京城。
至于赵俊荣,他只是在京城有些事要处理,顺便的在京城放松几天,然后就会进入剧组。
赵俊荣这几年不曾拍过电视剧,是一位合格有演技的电影演员。
而郑秋天则不同,只要剧本够好,她不会在乎电影或者是电视剧。
现在的郑秋天虽然已经有了极大的名气,却还属于事业的上升期,在圈子里的地位无法和赵俊荣这样的老戏骨相比。
林士豪还在拿着魔镜臭美,仿佛魔镜中的自己,要比眼前的郑秋天还有漂亮,他又对着镜子道:“那就这样吧!”
回头林士豪还要看一遍电影,然后在决定拿出那首歌来,如果……郑秋天曾唱过歌就好了,这样林士豪会更加的省事,直接让魔镜筛选出适合郑秋天的歌曲即可。
林士豪是没什么问题了,可郑秋天却还有话要说。
“是这样,因为我从未这方面的经历,在歌曲的制作上……我想请土豪先生您来监制。”
果然好麻烦,林士豪终于肯把魔镜收起来了。
“实不相瞒,我最近很忙。”林士豪略带歉意的说道。
郑秋天又劝说道:“歌曲的制作不是很急,而且这部戏就是在京城拍摄,只要在这期间您抽出点时间来就行。”
她是一个工作极其认真的人,不然的话也不会小小的年纪就名声大噪。
看着她那渴望的目光,林士豪原本要再一次拒绝的话没有说出口。
就当交朋友吧!
林士豪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她。
郑秋天大喜,一个劲的谢林士豪,她是真的很感谢林士豪。
可林士豪的注意力却在惠姐的身上,那怨恨的眼神太明显了。
唉~林士豪暗叹,这也能得罪一个人,还有天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