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外面轰隆作响的雷鸣声惊醒,抓起手机一看,才凌晨2点,便又倒头又睡。笔%痴#中¥文[email protected]但是脑中一直闪现着刚才的梦中的嘲,让我无法入眠。说实在话,我还是感到很庆幸,如果慢上一秒说不定我就成为刀下鬼了。
我拿起枕头旁边的一本小说,举着看它的封面。虽然深夜的光线不算明亮,但还是能依洗到封面的书名——《双灭天君》。轻轻抚摸着书皮,脑海中顿时浮现了天君长发黑袍的英武形象。如果我之前没看过这本书,我就不会知道双灭天君实质上是一个对线条极为敏感的人,柔和、舒缓、流畅的线条能让天君感到放松;反之杂乱、无序、尖锐的线条则会让天君烦躁,甚至会动杀机。所以我才会在被追击的时候不顾一切地在地上画出一道圆弧,事实上也证明了我的战术十分奏效。
我已经记不起《双灭天君》是第几本我游历过的书了。用“游历”一词当然是在书中世界的亲身游历,至于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特异能力,这还得从我用的枕头说起。
半年前,我更换了用了两年多没洗过的枕头。旧的那个枕头汇集个各种味道,每天睡觉都不知道自己是自然入眠还是被臭气熏晕的,更可怕的是随着味道的加重,我做噩梦的次数也在不断增加,经常梦到自己掉进粪坑什么的,做了这样的梦第二天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好心情,每天都带着一张大便脸去上班,搞得人际关系也很紧张,最后我一气之下把旧的枕头丢进了垃圾堆。
新的枕头是网购得来的,这个枕头有着明亮的色彩,还有一些卡通图案点缀,看着心里就舒服。虽然枕着它的感觉并不是太尽如人意,但它并没有那些臭不可闻的味道,这便是最大的好处了。笔`¥`痴`¥`中`¥`文.bi~chi.me
刚使用这个枕头的前几晚,连着做了几天一模一样的梦。这个梦是一个武侠梦,里面的人物和嘲和我当时放在枕边的武侠书有着极高的相似度,里面随便一个人都会三两下功夫,厉害一点的还会飞来飞去。作为一个什么都不会的人,我在梦中只能像一条狗一样苟且偷生,这种滋味十分不好受。
连着几天做同样的梦,让我觉得十分不可思议,终于我发现了枕头和枕边书的关系。为了确认自己的猜测,我将枕边书换成了《格林童话》,并于当晚进行试验。
这次的梦境变成了《灰姑娘》,这直接验证了我的猜测是正确的。我欣喜若狂地在灰姑娘梦境里乱窜,要知道我获得了一个不得了的能力。得意忘形的我最后做了一件改变故事结局的事情,我把辛德瑞拉遗落在台阶上的水晶鞋丢进了下水道。结果王子到老也没找到她的下落,辛德瑞拉最终也随便找了个人嫁了了事,两人终生再无任何交集。
我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翻看格林童话,看看里面的灰姑娘故事有没有因为我而被改动,还好里面的内容并无任何变动,灰姑娘最后还是和王子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我长舒了一口气,如果因为我而导致这个美丽的童话故事变成悲剧,那我就要成为千古罪人了。
又经过几天的实验之后,我大概能把握到这个枕头的能力了——这个枕头可以在使用人睡眠的时候创造出一个书中的世界作为梦境,这个世界往往就来源于枕头边的书(如果是故事合集或者多本书,则在其中随意选取一个故事或者一本书进行),这个世界就相当于原本小说中的副本,也就是平行世界,在这个副本中发生的所有事件均不会对正本造成任何影响。使用人在这些特殊梦境中保留清醒意识,和常规梦境的无意识行动有着相当大的区别。
于是我得出了最终结论,那就是老子可以到处兴风作浪了。我也可以像别的小说主角一样穿越到别的世界,然后踏出扬名立万的第一步,建立起不朽功勋。对于一个长期受上司白眼,被同事挤兑的可怜虫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样的事情更过瘾呢?尽管只是一个梦而已。
扬名立万的第一步先从四大名著开始。
首先是《三国演义》,关羽败走麦城被杀一直都是我百~万\小!说以来的最大遗憾,如果我回到那个世界,我一定会将吕蒙小儿的诡计告知云长,然后将计就计,布下天罗地网将东吴白衣先锋军一网打尽。只要荆州不失,那么北定中原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到时候三国的势力范围就得重新划定。
其次是《水浒传》,我一直很看不顺眼宋江这个投降派,后期竟然甘心中朝廷的驱虎吞狼之计,去攻击同为起义军的方腊军,以折损大半兄弟的代价博得了一个惨胜,结局十分悲惨。如果我回到那时候,我一定会想尽办法把那个脑子进水的投降派宋江赶下梁山。
第三是《西游记》,对于这本书我倒是没有遗憾,只是单纯地想和唐僧四人一起去取西经而已。
最后就是《红楼梦》了,至于这本书,我是压根没看过,只是听说里面有十二钗,均秀美不可方物,所以我可以尽情散发我的王八之气,把里面的美女都泡上一遍。
说干就干,我用了四个晚上分别进入了四大名著的世界,结果是殊途同归:我在三国演义的世界中被卫兵揍作滚地葫芦,连关羽的毛都没见着;在水浒的世界中因为顶撞宋江又被好汉们揍作滚地葫芦,直接分配到柴房劈柴;在西游的世界又被跑龙套性质的小妖们揍作滚地葫芦,唐僧念我弱不禁风,担心我会死在半路,就没有带上我一起取西经;红楼就不说了,我刚把王八之气散发出来,就被家丁们揍了个鼻青脸肿,再也不能接近美女半步。
通过四大名著的事件,我终于领悟到一个事实——我一个现代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只会坐在办公室吹吹空调,拍拍领导的马屁,这种人放到哪个朝代都是蝼蚁一样的存在,你让这种人去改朝换代,更新气象简直就是痴人说梦。所以我开始不理解那些写穿越时空改变世界的作家了,你意淫起码也要有点限度吧。
当然武的不行,还可以用文的,某些小说的理念是用现代科技改变过去的生活,我在三国的世界中也践行了这一个理念。我到乡下田间和老农讨论化肥金坷垃,和樵夫讨论电锯狂魔,和商人讨论电子商务,和卖药的讨论万艾可,结果人家都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我,脾气不好的还会对着我啐上一口,让我赶紧滚。
于是我又得到了另一个新认识:某些常识如果超越时代太多就无法让所有人理解并接受,就成了妖言惑众,理应被掌嘴五十。我开始明白哥白尼是怎么死的了。
如何能在小说的世界中获得最好的体验?我开始深思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