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摇了下头,将纷乱的心绪压了下去,周羊羽轻声问道:“后来呢?”
“后来吗?”
范无救叹了口气,接着说道:“虽然这件事我其实没做错什么,但“我不杀伯仁,伯仁终究为我而死”。所以我就跑到了那位采桑姑娘自尽的井边去看她。结果当天晚上,我睡着之后,忽然梦到了她。而惊醒之后,就真的在眼前看见了她。”
“啊?”周羊羽失声叫道,“怎么会?难道……”
范无救点了下头:“对。就如同你想得那样,我见到的她其实是个远乡人。
她因为蒙受了不白之冤,心中怨气太大,不愿就这么转世,加之死后她的尸身被封在井里,当时的勾魂使者没找到她,所以她就在那口井里逗留了下来。这几年下来,她一直是昏睡状态。但我的出现忽然吵醒了她。我以为她是来取我性命的。可她并没有这么做,反而对我说了声谢谢。”
这个结果让周羊羽总算是舒服了一些。
至少没演出恩将仇报的戏码。
“看来她是个很不错的人。”
听到周羊羽的话,范无救的眉眼低垂了下来,声音也柔和上了许多:“是啊。她是个很好的女子。善良,温柔,大方,娴熟。谁要能娶到她,一定是祖上积德。可也许就是因为她太好了,上天才见不得将她许配给那些凡夫俗子,才会要了她的命。呵呵……”
周羊羽从没想过范无救的脸上也能出现那种名为温柔的表情。
他愣了一下,才觉得自己的想法实在有些愚蠢。
不就是爱一个人吗?
连他周羊羽都能做得到,那为什么范无救就做不到呢?
看着范无救的这个表情,周羊羽好希望等会儿能听见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情节。
可他知道,那似乎只是奢望。
王苏州可没少拿自家的秀秀嘲笑谢必安和范无救的单身汉身份。
只是他们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才没能最终在一起?
周羊羽有些感伤。
以前他对这种事其实一直持无所谓的态度,觉得单身没什么不好的。
可自从王晓雨答应了他的表白之后,他才真切明白了何为“希望天下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的感觉。
那种想要跟全天下的人一起分享的喜悦,只有真切爱过的人才会懂。
范无救完全没注意到周羊羽的情绪变化。他只是一直低垂着眉眼,视线则仿佛穿越过了数千年时光的迷障,回到了那张小麦色的圆脸之上。
说来,他还有一个至今未得到解答的疑惑。
那就是每次他看她的时候,她总会耳根发红,或是侧脸或是低头。而这沟通障碍也只针对他,对别人则完全无效。老谢甚至可以跟她讲冷笑话逗她发笑。
每次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有种自己是个多余之人的感觉。
最可气的是,老谢则这个没情商的,从来没有一点察觉,也不知道缓和气氛。他几次试图通过委婉的方式与老谢点明这一点,可老谢这傻子却傻得着实可以,总是以一种看傻子的表情看他。真不知道这傻子哪来的脸来鄙视他的。
活该现在还是光棍一个。
这么一想,范无救就觉得心里舒服多了,继续柔声说道:“在知道她并不想杀我,甚至还想感谢我之后,我就托她在老谢面前现身,还我一个清白。她照做了。
我跟老谢的误会解开。就这样,我们两个活人一个亡者阴差阳错之下成为了朋友。
后来,我跟采桑姑娘就跟着老谢一起锄强扶弱。嗯,我好像没说,她没有名字。
在我们那个年代里,名字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是只有自由人才能拥有的东西。而她家就是当地一个地主老财家的农奴,世代替人家采桑。人们叫她母亲桑大娘,自然的,她就叫桑小娘。其实如果没有发生之前的意外,等她的母亲老死,她就会成为桑大娘,而她有了孩子,也会继续被人叫做桑小娘。那些地主老财们说,这是他们身为贱籍的命,是上天对他们错误的惩罚。我那时还有点傻,竟然信以为真。”
范无救笑得更厉害了。
周羊羽忽然也跟着笑了起来。
范无救抬头看了他一眼。
周羊羽这才笑着解释道:“对于这一点,我姑且也有些发言权。我太爷爷,也就是我爷爷的爸爸,最开始的时候,名字叫周狗。爷爷说,那是太爷爷的主家给起的。那户主家当时跟太爷爷说这是为他好,因为农村有取贱名好养活的传统。可他妈的取贱名不是取得小名吗?谁他妈给大号取名叫狗的?还他妈周狗,这不就是走狗的意思吗?
但我太爷爷当时年纪小,哪里懂这些?又是个孤儿,也没人愿意得罪主家提醒他。就这样,我太爷爷给那户人家当了十六年的走狗。后来公私二公建立赤色黎明军,有同志到那里征兵,给乡亲们讲课,我太爷爷这才明白过来。于是他给自己改名叫周非狗,加入了赤色黎明军。”
范无救沉默片刻,才从牙缝中挤出一句:“我他妈虽然不是人,但他们是真的狗啊。”
周羊羽点点头,笑着说道:“但是好在公私二公来了,将他们打回了原型。虽然现在国内还有一些残余,但我相信,要不了太久,他们的时代就会彻底被终结。”
采桑姑娘,虽然不知道你现在身在何处,但想必你现在,也可以一出生便拥有一个独属于自己的好名字了吧。你不用再羡慕我和老谢了呢。
想到这里,范无救再次笑了起来,眉眼中再次浮现出柔和的光:“为了摆脱糟糕的过去,开启新的人生,我建议她重新给自己取一个名字。因为我读的书是三人中最多的,所以她就让我帮她起一个。我绞尽脑汁,在家里的烂书箱里翻来覆去,查了半天,才想到一个,采薇。因为她就像那薇菜的花,小小的,很平凡,到处都是,但就是很美。可是她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个好名字,让我换一个。我想了很久,将采薇换成了采桑。”
周羊羽笑着赞叹道:“采桑这个名字也很美,而且比采薇要更适合她。”
这是范无救生前似乎最得意的事了。
他笑得更开心了。圆圆的脸直接将那双小眼睛都要挤不见了。
“她也是这么说的。于是她就成了采桑姑娘。
我刚才说过,老谢以往的行侠仗义的方式很简单,就是简单暴力的将之揍一顿,又什么都不说,其实起不到什么效果。《论语》有云,‘不教而杀谓之虐’。所以在我的建议下,我们两个分工合作,组成了一个团队。他负责武力动粗,而我负责打嘴炮。虽然我就是个秀才,但在我那穷乡僻壤的老家,总共也没几个秀才,还活着的那几个,年纪岁数一大把了,就算讲得过我,嗓门也没我大。
我们的团队堪称完美无缺,顿时横扫十里八乡无对手。
偶尔遇到比较棘手的问题,我们两个联手也搞不定的,就让桑姑娘去吓唬一下。
远乡人的身份在这点上,出奇的好用。
很快,我们在家乡闯出了不小的名气,得了一个黑白双煞的名号。
不过我们的地方实在太小了,不过两年时间,我们就将附近的地痞无赖,强盗恶霸之类的通通收拾了一遍。迫于我们的威慑,也没有人敢在为非作歹。
我以为这样老谢总算能够心满意足,安分守己过好自己的生活,找个婆娘,生几个孩子什么的。可他对此并不满意,还想着去外面的世界继续行侠仗义。
没办法,我只好陪着他一起。就他那副德行和智商,保不准走不了多远,就被人玩死了。
而桑姑娘知道我们的打算后,也决定跟着我们一起离开。”
“真好啊。”周羊羽有些羡慕地说道。
三五亲朋,仗剑走马,快意恩仇。
这是他以前看武侠时才想过的梦想。
可惜随着他的长大,他才知道这天地间其实没有什么江湖,于是这个梦想就饿死了。
范无救笑着摇了摇头:“其实这个决定没什么艰难的,反正我们三个都是孤家寡人。忘了说了,老谢的父母就是被抢劫的强盗给杀害了,比我和桑姑娘所以他才一直立志于要行侠仗义的。”
周羊羽再次在心底默默感激自己生在这样一个人命不同于草芥的年代。
“那你们后来一定到了很多地方吧?就像那句沈从文的名言来着。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
其实这段话后面还有一句,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但周羊羽没敢说出来。
“到了很多的地方……”
范无救抬头看向了天空,哈哈大笑起来。
周羊羽以为自己的话勾起了范无救以前的美好回忆,也跟着笑起来。
随后,范无救就那么大笑着说道:“在下了决定之后,我们就奔赴向了这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我和老谢只带了很简单的行李,采桑姑娘藏身于一把油纸伞,被我背着。
离家那天,我们都很兴奋,一点都不觉得疲倦,骑着马一直走。马是乡亲们赞助的。被我们帮助过的人很高兴能够帮助我们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而那些被我们教训过的人,也很乐意看到我们兄弟俩的离开。
当时我们可能跑了一百里?也可能跑了两百里?记不清了,反正我们从清晨出发,一直跑到日落,才最终在一个山脚下扎营休息。
采桑姑娘负责熬粥,我们兄弟俩则负责烤猎到的兔子。然而没等我们吃上这顿特别的饭,一个浑身长着绿毛的妖怪突然从树上落了下来,舔着嘴唇,对着采桑姑娘露出了恶心的神色。”
周羊羽察觉到了不妙,而范无救渐渐冷下来的表情也验证了他的猜测。
他没敢说话,只是祈祷着能有个好结果。
“可能是心情很好的缘故,它告诉我们,像采桑姑娘这样化解了自身怨气的远乡人,对于他这样的妖修来说,简直就是十全大补丸。而为了感谢我们兄弟俩给它送上这么一顿美餐,它决定放我们兄弟俩一马。”
范无救原本矮胖的身形仿佛在刹那间拔高了千万丈。无形的杀气化作有形的黑烟从他身体上浮现出来,像是火焰燃烧那样跳动着,将他整个人包裹起来。
周羊羽只能看到有两点红芒自黑烟中亮起。
就像是,躲在丛林深处的食人猛兽。
如芒在背的他一瞬间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权。
他只能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发出声音干扰到范无救。
“但我们是谁?义薄云天的黑白双雄。又怎么可能做出这种出卖自己朋友的事?”
“于是我们当然就对着那个妖怪拔出了武器。”
“说起来,它似乎没什么了不起。一个连飞行都不会的小妖怪罢了。要是现在,我可以一指头就碾死他。”
黑烟中的身影,抬起手,盯着自己短粗的手指看了片刻。
“只是那个时候的我们,不过是两个凡人而已。
面对这样的小妖怪,根本毫无还手之力之力。我被它按进了旁边的河流中被溺死。而老谢,因为比我武艺好很多,多坚持了片刻,才被它吊死在了离我身旁不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