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色抬起双手在自己两颊轻轻拍了一记。
他悟色纵横酒场这么多年,酒品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只有别人看不起他,不愿意跟他喝酒的,还从来没有他欠过别人一顿酒。
王好人的等待让他有些愧疚。
自己明知道酒可以乱喝,话不可以乱说的道理,却还是留下了这么一个难解的缘分。
如果早知道这份情意,那他悟色便是爬也要爬着来喝上一杯。
“我现在才来,真的不算晚吗?”
王老板连忙摇头:“不晚不晚。王浩仁先祖虽未等到两位恩公故地重游,但他即便是到临终之前,对此也从无半点怨言。他只遗憾自己当初胆子小,没能早点与二位喝一杯酒。另外……他其实也有些自责。他说自己当初对两位恩公虽然表面上客气,但实际上心底里还是有些隔阂——人妖殊途的偏见不是那么好打破的。但是等他活得更久一些,见到了更多世间的蝇营狗苟。他才意识到,其实人和妖除了外貌上有所区别外,其他的地方大同小异罢了。人分好坏,妖有善恶。一只善妖也许比一个坏人在样貌上欠缺很多,但一个坏人其实远比一只善妖要可怕上千倍万倍。这些话,他本来打算与二位恩公喝到七分醉意的时候说出来,顺便向二位道个歉。只可惜……”
“是啊,我也觉得可惜。跟你家先祖喝酒,那必然是一件很畅快的事,我居然错过了。”
“我等待会便会回老宅那边祭拜先祖,相信他老人家若是泉下有知,这坛酒最终还是顺利送到了恩公你的手里,一定会很高兴吧。”
“我也很高兴能够喝到这样一坛滋味醇厚的老酒,”悟色搓了搓双手,伸手准备接过酒坛,“那我便恭敬不如从命了。”
王老板将酒坛递向悟色,中途停顿了片刻,嘴唇微动,似乎想说什么,但又什么都没说,随后将酒坛交付于悟色手上。
悟色慎之又慎地接过。
酒坛入手之后,较轻的手感让悟色瞬间就明白了王老板刚才的犹豫。
泥封的酒坛毕竟不是现代化工业生产出来的标准化产品,在储存时间这一点上,远远无法与现代生产的那些密封严实的酒水饮料相提并论。
这只有人腰身粗细的巨大酒坛经过数百年的存放,现在基本已经沦为了样子货,腹内已经近乎空空如也。
但悟色并不在意。
在他的认识中,世界上喜欢喝酒的人分为两种。
前一种人喝酒,追求的是酒本身的品质,比如什么色泽、香味、烈度或者有无文化典故之类的东西。他们饮酒会有诸多讲究,天时地利人和之类的规矩一大堆。雨天喝什么酒,雪天喝什么酒,喝这种酒配什么菜,喝那种酒就什么诗文。就两个字,矫情。而且他们喝酒喜欢分出酒的高低好坏。
悟色不鄙视这种人,但也不愿和这种人喝第二顿酒。
因为他是第二类喜欢喝酒的人。
对于喝酒没什么太多的讲究,无论何时何地皆可。能有几瓣花生米下酒那便是人生第一大美事。要是没有花生米,就干喝,其实也能喝到尽兴。
对于他们,最关键的问题并非是所喝之酒品质的高低优劣,而是对饮之人的称心与否。
与看不对眼的人喝酒,便是瑶池宴上的琼浆玉液,那喝着也跟馊掉的刷锅水没什么分别。
但若是与看对眼的人喝酒,那便是酒铺老板娘隔夜的洗脚水,那喝着也是一辈子就那么一次的独特珍藏。
悟色将有些轻的酒坛举至耳边,轻轻摇晃了两下,听闻其中还有些许液体摇晃的碰壁声响,顿时露出心满意足的微笑。
有总比没有好。
而且酒水这种东西不比寻常事物,酒水的本身虽然会因为时间流逝而渐渐挥发变少,但酒水中所蕴含的情意却不会减少分毫。相反的是,那种千金不换的情意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越来越醇厚,越来越珍贵,越来越让人舍不得将之喝完。
就如此刻,他其实还没闻到这坛酒水的味道,便已经有些熏熏然了。
像这么一坛惹人陶醉的好酒,得下多少花生米才算般配呢?
明明已经茶足饭饱的悟色忽然觉得自己好像还能再喝上个个把时辰。
悟色这边不是很在意,王老板那边确是越想越有些后悔。
他不禁在心中暗骂自己的粗疏,恨自己没有提前查看这坛酒水的现况。
如果他能对这件事上点心,哪怕偶尔去看上一眼,也不至于现在将一坛还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酒水的东西当做宝贝一样送给了自己的恩公。
这要是让王浩仁先祖知道了,还不得气得从祖坟里跳出来。
然而悟色却仿佛看出了他的想法,笑了笑,炫耀似地将酒坛举过头顶,眯着眼睛,借助从门外照射进来的明媚阳光,仔细端详着平平无奇的酒坛,仿佛一个古董爱好者在欣赏着什么价值连城的宝物。
“不用不好意思。说句实话,这是我这些年来,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了,没有之一。”
观赏了好一会儿,悟色才有些念念不舍地将酒坛也收了起来。
他其实挺想立刻就将酒坛打开,一尝其中滋味。只可惜,此刻他手边虽有美酒相伴,身边却无美人相陪。
那这酒即便再好,也是种缺了些什么滋味。
他看向王老板,一字一顿说道:“现在,我们双方就此两不相欠。”
听着这句软绵绵没什么力道的话,王老板却觉得自己的肩膀仿佛一下子轻了不知多少,让他有种找回了二十年自己还是个高高瘦瘦的帅小伙当时的感觉。
王家似乎等这句话等得太久了。
他捧了捧肚子上沉甸甸的一圈肥肉,挺直了腰杆,看着悟色严肃的神情,想笑,但是那些不听话的眼泪却不合时宜的擅自偷跑了出来。这让他又有些脸红了。
想不到自己都一把年纪了,还这么容易掉眼泪,短短时间都第二次了。
看来岁月真的是把锋利的杀猪刀,杀得多少英雄好汉不光管不住自己的前列腺,也管不住自己的泪腺。
他以袖掩面:“不好意思,让恩公见笑了。”
悟色却撇了撇嘴角,打趣道:“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在别人眼中,你是个上了岁数的。但在我眼中,你其实也就是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而且大爷我可是过来人,当初我没事哼哼唧唧哭鼻子的时候,连你爷爷都还没出生呢。再说了,哭又不是什么丢人事。人为什么长泪腺,可不就是为了哭?这个世界有那个人敢说自己没有哭过?你可曾听说谁出生之后来到这个世界所发出的第一个声响不是哭?既是顺应天道,所以又有什么好为之羞愧的?”
“哈哈哈……”
王老板忍不住,擦着眼泪,大笑起来。
悟色拍了拍自己的屁股,又伸手从柜台上拿了根牙签,叼在嘴边:“事情已经了结,我就走了。你也别送了。我还有事跟我朋友一起。”
王老板本想再挽留两句,听到悟色的话,只抬眼看了一眼门外。
那对老夫少妻仍然站在太阳下,抬眼看着这周边的建筑。老夫指指点点,神采飞扬,像是为少妻介绍着什么。那位少妻却似乎缺乏兴致,一动不动立着,不言也不语。
只看了一眼,王老板便收回了目光。
悟色的朋友,那很可能也并非常人,搞不好就是什么大妖怪。
要是因为自己管不住眼睛乱看,自己挨揍事小,给悟色丢人添了麻烦,那就是天大的一桩罪过了。
所以他只能将悟色礼送至门外:“恩公要是闲来无事,便多来坐坐。王家的门随时为你们二位敞开。即便那时我不在了,只要我们王氏一门还在,那便都是如此。”
至于更多的什么关于为悟色他们二位设立的生祠香火这种事,他并没有提。
悟色二人给王家的恩情实在太大了。
他才不敢因为悟色一句两清就真的觉得自己不欠人家了,当然也更不敢将供奉二人香火数百年时间这种芝麻大的小事拎出来邀功。
悟色昂首挺胸,只觉得刺眼的阳光照射在自己身上,说不出的暖。
他已经很久没吃过一顿这么惬意的饭了。
今天这顿饭请得有水准。
主客皆欢,就连开饭店的老板也十足十的满意。
世界上能办出这么漂亮事的,除了我悟色大爷,还能有谁?
悟色伸出手,在王老板的肩膀上拍了拍。
因为悟色个子没有王老板高的缘故,王老板下意识弯了弯腰,却被悟色轻轻锤在后腰上。紧接着,悟色一手放在王老板身前,一手放在王老板背后,相向用力,让王老板的腰背挺直。
“一个男子汉大丈夫,仰首无愧于天,俯首无愧于地,没什么好弯腰低眉的。你若这样,下次我可不敢登门拜访了。”
王老板连忙赔笑,本能地又想弯腰,腰背却被悟色两只不大的手卡得死死的,于是只能擦着汗说道:“迎来送往,习惯了。”
悟色一直笑眯眯的脸忽然冷了下来:“你开的店是卖茶水饭食的,还是卖自己尊严和面子的?”
王老板收起笑容。
“我就是个不懂规矩也不识礼数的妖怪,今天倚老卖老说你两句。你爱听听,不听拉倒。我亲身经历过数个朝代,对这些王朝兴替不说精通,也算略知一二。在我看来,你们,不,我们现在这个梦之国跟以前的那些朝代大不相同。用当朝太祖,嗯,现在好像已经没有皇帝了。不管叫什么,反正你知道是谁就行了。用他这位万年难得一遇的高人的一句话来说,那就是我们梦之国人民已经站起来了。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人能够让我们再跪下去。当然,生你养你的父母除外。有些人为了温饱,为了妻儿老小一家生活幸福,他们与人打交道,不得不弯腰低头,我没法说什么。但你如今已经衣食无忧,可以站着把钱挣了,又何必再对客人点头哈腰?还是说你开门做生意,背地里却干些短斤少两的龌龊事,所以腰板才挺不直?”
“王家做生意到如今已有数百年之久,但我敢以性命担保,从未在诚信二字上打过分毫折扣。”
悟色收回手,掐着腰,扭动腰部和脖颈,活动起筋骨。久坐的骨头咔嚓咔嚓响个不停。
“你记着这句话。如果有一天,你王家忘了这句话。嘿嘿……我既然能送你家几百年的富贵,也就有能力将之收回。”
王老板肃然点头:“请恩公监督。”
“对了,你那几个店伙计就不错,比你腰板挺直。面对上门的客人就应该这样,不卑不亢。遇到衣衫褴褛的客人不会嫌弃,遇到嚣张跋扈的客人不会谄媚。总之,我看着他们挺顺眼。你之后可别因为人家对我出言不逊就为难人家。”
“不会的。”
悟色再次换上一个满意的笑容:“那你便会去忙吧。我走了。”
他没有再说什么临别赠言。因为他怕自己再说出什么客套话出去,又欠下什么东西。
他的肩上担起的情意已经足够沉重,要是再来一些,即便他是顶天立地的大圣传人,也有些消受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