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八章 挖苦(六)
郑嘉希正面对着堆积如山的文件埋头苦干,这时门被推开了,进来一双玲珑的腿,一直走到他的跟前才停了下来。
“你怎么来了?”
他看到有一道黑影移到自己的桌前,这才抬起头来说道。
斯雪佳笑吟吟地望着他,穿了一件红色的茧型大衣,里面穿了一件紧身的洋装。
“我回公司拿点东西。你不会不欢迎我吧。”
“怎么会呢。”郑嘉希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毕竟他们两人也相识一场,现在星妍已经回来了,这件事他还没有对她提起过。
“中午有空吗?一起去吃饭好吗?”
面对斯雪佳的邀请,他没办法拒绝。同时自己也想趁此机会,将星妍回来的事跟她坦白,要面对的迟早要面对,他不想再隐瞒什么了。
“好,我去订位置,翡翠餐厅好吗?”
这是他们以前经常去吃午餐的餐厅。
她笑着点了点头,没有表示异议。
到了十二点钟,他准时去了餐厅。那是一家西餐厅,因斯雪佳酷爱吃西餐,所以经常来这里。他订了包厢,没过多久,斯雪佳也来了。
“你很冷吗?”他见她鼻尖与脸颊冻得红红的,不由得问道。
她搓着手说道:“我在外面逛了一圈,有点冷。”
“你从公司出来一直逛到现在?”他有点惊讶地说道。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先喝点热朱古力吧。”不待她回答,他已经摁下了按纽。
她感激地朝他投去一瞥。
朱古力很快就端了上来,菜也全都点好了。她双手握着杯子,发现他欲言又止的样子,心里想道,难道还不肯跟我说实话吗?明知道已经没有希望,但如果他提出能够在婚后都跟自己保持着联系,她一定会同意。可是她知道他不是这样的人。他不会做出对不起星妍的事。
“你有什么事要跟我说吗?”她主动地提起这个话题。她想亲自确认星妍搬回到郑家住的消息,她希望是从郑嘉希的口中得知这件事。
郑嘉希显得相当地拘谨。他不知如何开口,斯雪佳对他怎么样,他心里是一清二楚的,尽管自己一而再,再而三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但斯雪佳对他还没有死心。
“星妍已经回来了。”他抬起头迅速地望了一眼她。
她笑了,笑得很克制:“恭喜你,得偿所愿。”
“我想我们应该会复婚。雪佳,我一直把你当作是我最好的知己。”
“你可知道我从来都没想过要当你的知己。我们交往五年以来,难道你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她的眼眶里骤然地滚出两颗泪珠,她没办法再做到平静。她也是一个女人,希望男人疼男人爱。可是她爱的男人从来都不属于她。
他叹了一口气。女人都喜欢问这样的问题。哦对了,星妍好像从来没有问过自己。喜欢,这个词,听起来稀松平常,但对于他来说却是意义非凡的。他不是一个可以随便喜欢上女人的男人,但是一旦决定去喜欢了,就不会松手。跟斯雪佳在一起的五年,那五年平静得好像从来不曾存在过一样。
他们一样会去吃饭看电影,约会好像就只做这两样事,可是这两样事不是普通朋友间也会做的吗?他们约会的时候不会想到要牵手,更没有热吻过。这算是拍拖吗?
然而他除了她在自己身边之外,好像除了她就没有更好的对象了。星妍那时正过着自己的小日子,他对她有过埋怨,气她一走了之,发誓不再去找她。这五年来他的确是做到,可是从来没有忘记过她。
他的叹息声虽然轻微,她却听得一清二楚。斯雪佳付出的深情就像是扔进水里的石头,曾激起一点点的涟漪,最后归于平静,好像空气那样存在过。
“谢谢你这五年来对我的照顾。”她的脸色变得僵硬无比,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道。她忍了他很久,正因为他是自己喜欢的男人,她没办法做到去跟他吵去跟他闹,即使有委屈,即使她觉得这几年的相处并不像寻常情侣那样相处,她都有理由说服自己去接受他这种模式。
可是最后他就像丢垃圾一样地把她丢掉了。
“也许我可以补偿。”连他自己都认为对她充满了抱歉。
“你用什么来补偿我?”她锐声地说道,充满了怨气。自己为他蹉跎了五年的青春岁月,她处心积虑,步步为营,到头来却被那个叫凌星妍的女人捷足先登,坐享其成。
“除了钱财之外我想不到可以用什么来补偿你。”他想了想说道。用钱来打发人,是最伤人的,却也是最简捷方便的一种方法。
“我看起来像那种贪钱的女人吗?”斯雪佳的嘴唇颤动了起来。她是喜欢钱,可是更喜欢的是他呀。为什么他不明白呢?
“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不要误会了。其实我想说的是,你为我付出了许多,可我还是辜负了你,所以才想用钱来补偿你。除此之外,绝对没有羞辱你的意思。”他面浮愧色地说道。
“我不需要!”她忿忿地说道,眼前的这顿丰盛的午餐变得难以下咽。这分明是最后一道餐。她把自己已经从他的生命中划出去了,公司也已经卖给了他,除了每个月能收到巨额的支票之外,已经跟她没有任何关系。这说明她的痕迹也一点一滴地从他的生涯里开始消失,终有一天会完全不见的。
“雪佳,以后我们还是可以做很好的朋友,以前发生的种种,都可以推翻重新来过。”他真诚地说道。
“一切能重来吗?如果我说想回到五年前,我们刚刚在一起的时候,你愿意吗?”她含着泪问他。
他一怔:“算了,不说这个了。雪佳,我还是把你当作是我的朋友,你也应该拥有自己的幸福。”
她冷笑了起来,泪水顺着脸颊直流。五年的付出竟然换来一句,要寻找她自己的幸福。这句话真是太讽刺,太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