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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为敌人默哀

兵王血锋 影千千 5032 2022-11-09 04:47

  血锋的天绝指,堪称指指见肉,不过十来招,宫琦的东流战刀,又被幽灵短匕划下一截,他嘴里还碎碎念念,不忘去损一损周原皋。

  “不装逼会死啊?要说历史,这把破刀才几百年?要说冶炼技术,你的剑比这把破刀强了无数倍,要说有什么不一样,就是这把破战刀,喝过太多天朝人的血,十大倭刀,把把都是凶刃,你偏偏要拿这么血腥的刀装逼,冲你这人品,别说观摩,就算你把风雷剑法教给我,我也懒得学。”

  “你这么一说,倒是心里好受了些,既然是凶刃,毁掉也罢。”

  青天乔的伤势已经稳定,他和宫琦对的那一拳,就是为小弟青天舒创造机会,不然青天舒那一掌,就伤不了宫琦的心脉。

  这时青天舒也飞身过来,挥掌遥击,虽然不能造成直接伤害,可是在不知不觉中叠加的掌力,让宫琦的心脉之伤,越来越严重。

  宫琦不断吐血,别说伤痕累累,今天晚上的遭遇,已经足够把他气得半死,“八嘎,东亚病夫,有本事就一个一个来!”他最恨的还是血锋,因此看着血锋的目光,闪动着的,是幽暗愤怒的血红。

  说实话,十大高手围攻一个上忍,真的很不要脸!不过一个鬼子,居然跑到这片土地上胡作非为,那绝对是无耻之尤,说不要脸,已经无关痛痒了。

  “什么破上忍,活了五六十年,还非要到天朝来装逼,不知道你们的老祖宗全在这儿啊?要是那些老妖怪出来,就算使出最牛逼的忍术遁术,都远远不够看,今天你要不把自己身上的肉剔光,本少就让你们的菊花公主抵债。”

  姜梦柔不禁一愣,大哥哥,你怎么可以这么无耻?不过抓个菊花公主当小妾,这个主意倒也不坏。

  “大哥哥,都说娇妻美妾,有个菊花公主很美,你抓来做小妾吧,尽管放心,我不吃这个醋!”

  啧啧!小丫头很给力!

  不得不说,面对外敌的时候,这小两口还真够同仇敌忾,平时爱呷醋的小丫头,居然会把醋坛子踢到一边,还一点儿不带犹豫,但血锋毕竟拉不下面子,如果有美貌动人的菊花公主,他也很想弄来当小妾,但嘴上却不敢说出来。

  “小柔,你想多了,哥哥像那么花心的人么?如果真有这样的机会,我最多,也就是收个小丫头。”

  大哥哥只是从前的称呼,这么叫着虽然很亲切,可毕竟已经长大了,如果血锋总觉得自己还很小,那岂不是很糟糕?因此听他自称哥哥,姜梦柔决定顺势而为,先把以前的称呼改过来。

  “哥哥,你真的很花心呃!不用再装了,不就菊花公主么?我都替你选好了,你有时间的时候,去收了就是,免得我成人之前,你还要到处撩妹。再说以菊花公主的身份,比起林家那个丫头来,毕竟要高贵得多,弄来给你做小妾,也勉勉强强配得上。”

  血锋满头黑线,在他心里,即便一百个菊花公主,也比不上一个林千辰,“小柔,就算是岛国公主,那也是鬼妹,鬼妹毕竟是鬼妹,哪有什么高贵可言?在我眼里,天朝随便一个小家碧玉,也比菊花公主高贵,以后不准说这样的话。”姜梦柔哼了一声,不再言语。

  公然糟蹋人家的公主,这架还不往死里打?

  宫琦不禁勃然大怒!

  浑身的伤痛,比起这种侮辱来,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在宫崎心中,菊花公主尊崇无比,没想到在这两个小家伙嘴里,已经变得如此不堪,因此他不顾周围的剑幕的威胁,悍然抽出自己的真身,双手紧握东流残刀,凶狠地杀向血锋。

  血锋自然不甘示弱,即便是易髓诀初练,可有青媚儿相助,收获已经非常大,他现在的速度很快,虽然轻功远远比不上姜梦柔,可原有的闪击道和天绝指,因为领悟了闪击诀和天绝诀,武力值已经翻了好几倍,所以面对宫琦的时候,他并不觉得自己弱多少。

  闪过胸口要害,血锋飞身直上,宫琦的残刀虽然划过胳膊,可他不管不顾,幽灵在电光石火间,已经在宫琦右手上划了一下,四根指头刚掉下,乌光又是一闪,东流战刀齐柄而断。

  “你不要命了?”

  姜梦柔说着抓住血锋,闪电般退开二三十米,顺手扯开划破的特战服,从口袋里拿出一瓶药粉,直接倒在他左臂的伤口上,同时拿出纱布替他包扎。

  一击得手,宫琦已经彻底震怒!

  血锋看似简单的一击,却是团队协作的结果,风雷七剑摆出的七星阵法,最擅长的是防守,阵法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防止宫琦施展遁术逃跑。

  与之配合的风雷剑法刚柔相济,是天朝最凶狠的剑法之一,虽然风雷七剑因为年龄的关系,修为赶不上宫琦,但七剑联手,又摆出了攻防兼具的阵法,对付一个伤痕累累的宫琦,已经隐隐占了上风。

  如果单独对抗宫琦,无论是青天舒,还是阎飞,虽然可以交交手,但时间长了,肯定都扛不住,现在两人与风雷七剑联手,就已经把宫琦压得死死地。

  在这种处境下,宫琦还要分身来攻击血锋,自然就讨不了好,其他九个人,无异于沉重的磨盘,宫崎再怎么牛逼,也得忍受被磨碎的命运。

  这一点儿,血锋看得很明白,因此再去加重磨盘的重量,完全没有必要,几乎是加入战团的瞬间,他就决定了,要做一把决胜的利刃。

  把最硬的战刀毁掉,磨起来就变得容易!所以一上场,血锋心里想的,就是如何毁掉对方的东流战刀。

  白无常早已站在旁边观战,见血锋一击得手,自然非常高兴,“老大,你太无耻了,毁了人家的破刀,这架还怎么打?不过我喜欢无耻!”血锋一脚踹了过去,“无耻你妹啊!”

  见这一脚风雷隐隐,白无常赶忙躲开,“怎么一天不见,就变得这么厉害,本帅比以后还怎么活?”说罢转头看着姜梦柔,“小嫂子,你管着他点儿,这一脚踹在身上,我还有命吗?”

  “哥哥没用全力,这一脚最多半条命。”姜梦柔说着,拉着血锋退开一些,“哥哥,让他们多磨一磨,再杀他不迟。”

  在姜梦柔的心目中,血锋最重要!

  从六岁那年来到龙城,姜梦柔就和爷爷一起,无数次去龙山,只为了远远的看一眼大哥哥,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从第一次见到,她就非常喜欢这个大哥哥,他总是那么帅气,阳光,快乐,她还好几次看到他打架,他是那么的勇敢,霸道,而且还非常狡猾,直到他上了高中,她和爷爷才没有再去龙山。

  大哥哥上高二的时候,她终于上了初中,因为成绩很好,所以很容易就和他同一个学校。上了初中,她才知道大哥哥叫血锋,那个时候,她的内心深处,就只有一个男孩儿。

  爷爷一直对她很好,“小主,你要喜欢,我们就找个大房子,让他和我们一起住。”她自然非常高兴,不过爷爷又说,“小主,想要他和我们住在一起,得你自己去请他回来。”

  从她记事时起,爷爷就叫她小主,小的时候,她以为那是自己的小名。直到她十五岁生日那天,才知道自己是家族的继承人,他们到龙城来,就是要找血锋。至于自己来自哪个家族,爷爷没有告诉她。

  大房子很快找到了,而且是血家老宅。

  那时候她非常害羞,一见到血锋,她就莫名其妙脸红,她觉得那么有主见的男孩儿,要请他和自己一起回家,肯定非常困难,万一被拒绝,那可怎么办?而且喜欢他的漂亮女孩儿很多,特别是他的同桌,经常都跟他在一起。

  虽然有张超级可爱的娃娃脸,也非常引人瞩目,可身材矮小纤弱,跟那些大姐姐没法比,因为不是自己的亲哥哥,请他回家,自然而然就会犯怯。

  眼看都快到寒假了,她才精心挑选了一盆白蝴蝶兰,可送给他之后,居然什么反应也没有,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怀着满心的忐忑和羞涩,后来他突然去当兵,一晃六年,音讯杳无。

  姜梦柔收束思绪,关注战场。

  宫琦在不断服药,这无损于他特别顽强的意志,身上那么多流血的伤口,体内还有子弹、钢针、三棱毒针和定向雷碎片,能撑到现在,的确很牛逼。

  血锋坐下来打开手机,开始看邮件。

  通过植入木马程序安装软件,已经将对方的通讯工具,变成了窃听器,再配合邮件拦截,因此千代家族的行动计划,已经被了解得清清楚楚,相关信息,小妖精已经安排专人整理,并即时发到血锋的邮箱,这为他节省了大量时间。

  对敌人了如指掌,别人还怎么玩儿?姜梦柔在旁边看着,不禁为血锋的敌人默哀。看来行动的时候,绝对不能携带通讯设备,即便临时配备,也会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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