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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4临江仙

  一个王朝是厚重的,是一种大格局。

  一般人,很少敢写一个王朝。毕竟,没有那份底蕴,写出来也只是一个四不像。

  而如今,向明也遇到了难题了。

  现在的他,华夏这本书写到春秋战国来了。

  这一段时间,是华夏历史上最波澜壮阔的一段时间。

  百家争鸣,王朝争霸,纵横捭阖,也战争无数。

  周朝名存实亡,诸侯烽烟四起。

  这是一个战乱的时代,也是一个有无数枭雄妖孽,绝代天骄的时代。

  他们有的创立自己的学术,有的成为诸侯霸王。

  有的一身本事,行走天下,有的提出影响后世几千年的学说。

  浩浩荡荡的大势,席卷天下。滚滚硝烟,打杀无数黎民。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这首临江仙,被向明用在这个时代的开端。

  同时,华夏之战国这一卷,开头的序,也是这首诗词。

  苍凉人间,多少英雄豪杰,打遍天下,战斗无敌,他们绝代风姿,他们纵横捭阖。

  无数奇人,他们争相表现。

  可以这么说,战国时代,是华夏一个最重要的进步时代。

  王朝很多,不努力就要挨打,不强大就要被灭国。

  为了长久富贵,为了无敌天下,为了至尊之位,他们只有奋起发展。

  真正的百家争鸣,真正的你死我活。

  他们有的君王安于现状,最后一培黄土。

  他们有的野心勃勃,最后雄起乱世。

  也有的,甘于蛰伏,期待来日。

  总的来说,这个时代,就是一个枭雄的时代。

  鼎定天下,逐鹿中原,这是每一位有野心的君王最终目标。

  向明本以为,自己华夏的写作,越到后期会越发的简单。

  但是,如今看来,他想的太过简单了。

  无数王朝,这么恢宏的格局,再加上力求真实,那里有这么容易。

  这不是玄幻的幻想,也不是仙侠的想象,这是基于一个真实的世界,做出你的描写。

  这么多的滚滚大势,那里是简简单单就能写就的。

  里面无数天骄人物,他们任何一个的传奇就是一本书。

  写不好,那就是一个空壳子。所以,向明需要思考,需要不断地思考。

  一个写不好,华夏这本开局上天的书,最后就会被打下凡尘。

  每一位人物的人格魅力,需要向明用短短话语让他生动起来。

  这不是电视剧里面的狗血后宫,也不是一些脑残的瞎搞。

  写这本书,他向明是认真的。扉页的开篇,一首临江仙,向明找不出来比这个更合适的了。

  可是,接下来的内容,让他不得不停下来。

  也许,最近华夏的成绩让他松懈了。

  所以,他需要思考,思考这个最特殊的一个时代应该怎么来写。不想好了,那么最后就可能真的扑街。

  所以,定下了这首诗词以后,向明就让黛尔帮他寻找上的一些可以语音收听的历史书本。

  他需要充电了,不然写不出来啊。

  黛尔此刻,就在向明的身边,丫头最终还是回学校去了。

  有向明在,她也翻不了天。没办法,很不情愿去上学,特别是有黛尔这个超级威胁的时候。

  好吧,夏雨晗又去给向明当代言人了。

  华夏之三皇五帝的游戏版权,还需要她的配合宣传。

  马不停蹄,那叫一个辛苦。

  今天面馆没有开门,向明想要休息一天。

  也说不上休息,只是面馆没有人帮忙了,他一个人搞不定。

  黛尔到是很兴奋,想要帮向明卖面。

  可惜,最后被罗琳赶来阻止了。本身身体问题很大,最怕就是劳累。

  所以,黛尔也没有办法了。向明没开门,那就在家写书。

  此刻的黛尔,是无比的崇拜向明。

  一首临江仙,彻底的让这个丫头变成了脑残粉了。

  兴奋之下,直接拿着手机给向明的华夏打赏了两千万。

  没办法,只有这样才能让她发泄一下刚刚的激动。

  一首风华绝代的诗词,在她的见证下出现了。

  她觉得自己很荣幸,因为她是见证者。她可以想象,当这首诗词出现在上以后,华夏的粉丝应当是何种的疯狂。

  苍凉的文字,带着史诗一般的气质,让人忍不住沉浸在诗词里面去。

  没有内容,但也让人沉迷。

  拿着向明的笔记本,黛尔不断的看着这一首诗词。

  这么几行文字,硬是被向明写出了历史的沧桑还有那种无奈。

  有时候,文字不需要华丽,就简简单单却能最快击中人心。

  “向大哥,你太了不起了。我从来没有见过,比你还要有才华的人。

  你简直就是我的偶像,我黛尔唯一的偶像。”

  激动的黛尔,痴迷的那些笔记本。上面那灵气的字体,也在述说主人的才华。

  “这没什么,我只是拾人牙慧,算不得什么的。很喜欢这首词吗?”

  向明的话让黛尔念念不舍放下笔记本,但是眼中的渴望却不言而喻。向明看不见,但绝对能够感觉的到。

  “是的,也太喜欢了。”

  “那送给你好不好?你一直说,我是你紫薇的第一个朋友。我这个被你喊了好几天大哥的朋友,还没有送你一份礼物,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黛尔呆呆的看着向明,感觉很不可思议。

  “真真的吗向大哥。你真的要把这个送给我?”

  黛尔也知道,对于一个文人来说,他的手稿是很重要的东西,如果不是特别亲密的人,一般文人绝不会送出自己的手稿的。

  而且,向明的这个手稿,价值可不是一般的大。黛尔能够想象到,等到这首诗词,或者这一卷问世的时候,向明亲手写的手稿,多么的有收藏价值啊。

  “怎么,黛尔你嫌弃了?还是说,你向大哥送你的礼物太轻了,你不喜欢?”

  哪怕听的出来向明是开玩笑的,别人此刻也急了。

  “不不不,向大哥,我喜欢,我太喜欢了。你的这份礼物实在是太好了,谢谢你向大哥。”

  着急忙慌的收好笔记本,黛尔生怕本子一下掉了。

  那着急的可爱脸蛋儿上,此刻满是红晕,别提多么的可爱与妩媚。

  可惜,在一个瞎子面前没多大的杀伤力。

  “喜欢就好,以后向大哥送你一本苦爱的手写笔记本给你。上面的文字,全是手写的,全世界就这么一份哟?”

  向明也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可爱的丫头,很有小妹妹的感觉。

  可爱,漂亮,热情,天真,还有一份童真。

  这样的女孩儿,谁不喜欢。闻言,黛尔的双眼一下子眯起来,格外的好看。

  “,真的吗向大哥?”

  “当然,这是我们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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