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报,读到一篇文章,题为《小学语文教材:记忆字词,还是建构意义?》,文中讲到小学语文教材中充斥着大量的“教材体”课文。何为“教材体”课文?就是出于识字之类的考虑,找人编写容纳需要学习的字词之课文。这样的课文,艺术性自然是谈不到的,且虚假,有的还存在逻辑不通的问题,这其中的有些课文还要求背诵,结果,这样的课文,学生学得越多,背得越多,语文能力非但得不到发展,反而可能会下降。
读到这里,我在脑中搜索了一下我所教过的课文,发现此种“教材体”的课文还真不少。唉!越教越困惑,有时真的不知道怎样处理此类教材比较妥当些。比如,现在教的《再见了,亲人》,我只是和学生说,过了若干年之后,或许课文中的一些说法不被认可。
这篇文章的一个观点比较新颖,我立即被吸引住了:“在语言的表现力方面,最有贡献的是动词,而不是形容词。”过去我从没有考虑过哪种词性的文字在文中的贡献值最大,今天细细琢磨了一下,觉得这个讲法似乎站得住脚。先生马上佐证:“这个观点对呀,你看那个推敲,贾岛的那个推敲,不就是动词的问题吗?”
我一想,是啊,在古代的诗句中,动词的表现力不但很强,而且有点很神奇,属于“诗眼”,典型的像苏小妹的“轻风扶细柳,淡月失梅花”中的“扶”和“失”。咦,我过去怎么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呢?看来,今后在教学中加以注意了。
聊着聊着,聊到了我们部分学生参与的微作文大赛。这次大赛的内容是“我眼中的春天”,要求300字以内。在交稿之前,我努力把参赛作品的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谁知道微信公众号一发出来,我发现很多作品的字数远远超过300字。他们自定规则,自己破坏,那还定什么规则?
然后就是投票的疯狂,我看到各种的拉票:发朋友圈拉票,直接告诉大家投谁谁谁,这是最原始的;在各个微信群拉票,直接上红包,你领了红包,不投不好意思吧?那就按照要求投指定人物吧,这是收买型的;有点对点发送消息,要求对方投票的,这基本属于绑架型的了;最奇葩的是,有花钱雇人刷票的!我们同事群里有人说,这种微信投票最简单,出点钱,找人刷票,她的女儿的各种微信投票都是她出钱找人刷票的,结果,她女儿的票数永远是第一,现在,那刷票的人变成她的朋友了。还有人说,淘宝里也有卖刷票的,我进淘宝一搜,果然有!天哪!原来微信投票水这么深,甚至催生了这么一门花钱刷票的生意!旁门左道,令人拍案叫绝!
还有更不可思议的事,我的一名同事,她的儿子也参加了这次微作文比赛,她竟然真的就去花钱请人刷票!她儿子的票数一下子就蹭蹭蹭往前蹿,遥遥领先于别的参赛者,天,有这么疯狂的吗?这样刷出来的票有什么意义?这个世界我是越来越看不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