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刚烈,三岁丧父,七岁失母,九岁开始和李寡妇相依为命,十六岁那年,不顾李寡妇的反对,决然辍学,吃腻了白菜梆子,萝卜缨子,为了像村长一样顿顿有肉,年年换女人,毅然奔走烟州。
如今六年过去了,今年的朱刚烈已经22岁了,在烟州也算有了马桶大小的立足之地,有房有车,就差有个女人暖被窝了。
能有今天的成就,感谢天感谢地,感谢吴半仙。
记得那是三年前的一个冬天,寒风肆虐,暴雪袭城,三年了,自己却在烟州一事无成,没事业,没实业,已失业,没房子没车子没票子,睡大街被清洁工赶,睡公园被狗辇。
在网吧又上了一个通宵,出来后发现大地都白了,风还在刮,雪还在下,自己裹紧了仅有的一件羽绒服,冲向了冰天雪地。
“这位帅哥,请留步!”
有些颤抖的声音随风飘进了自己的耳朵,这肯定是叫自己的,一看就是说实话的人。
自己的脚步嘎然而止,不料摔了个狗啃屎。
循声一看,一个算命的窝在一个墙角正冲自己招手。
乡下人还是很信命这一说的,自己也未能幸免,爬起来好奇的走了过去。
这人尖嘴猴腮,鼻子通红,一缕山羊胡都结冰了,腿抖得厉害,一对白眼珠子,还是个瞎子。
真厉害,眼睛看不见还能算出自己是个男的,而且还很帅。
“大师,叫我吗?”
“恩。”
大师点点头。
“这位帅哥,你就是我的有缘人,我在这等了你整整三年。”
自己确实来到烟州三年了,他怎么知道的?自己又信服了几分,等了自己三年,大冷天的冒着生命危险等自己,感动满满的,谁说世态炎凉?看到了吧,人间自有真情在!
“大师如何称呼?为何等我?”
“鄙人吴半仙,昨天夜观天象,发现天狗星降世,这可是250年一遇的奇观啊。”
“大师,昨天好像下了一宿的雪啊?您是怎么看出来的?再说,天狗星降世和我关系吗?我和它又不熟。”
吴半仙惊愕了半晌,随后缓缓道来。
“因为我是吴半仙,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载,你就是天狗星……。”
吴半仙鼻子翅动了动,咽了口唾沫:
“年轻人,你是否吃了鸡蛋灌饼?”
自己彻底跪服了。
随后自己和吴半仙在天寒地冻中畅聊了半天,最后吴半仙说:
“年轻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那我该怎么办?如何才能遇到我的贵人?”
吴半仙从身后拿出一套好似被群狼撕咬过的衣服,一把看不出原本颜色的夜壶,一根有些裂纹的擀面杖。
“这件衣服是太上老君的八卦袍,这个盆子叫聚宝盆,这是丐帮的碧玉杖。你只要拿着这些,在人多的地方化缘。功德圆满就会遇到自己的贵人,保你从此一飞冲天。”
真是出门遇贵人,可我兜里没有钱,很惭愧,吴半仙说这样很没诚意,心诚则灵,没诚意就不灵了,自己很惶恐,为表诚意咬咬牙把自己身上的那件羽绒服脱了下来,自己穿着背心跑回地下室的场景现在回想起来都一身鸡皮。
于是我赚了,用一件凡人之物换了三件仙家之宝,千恩万谢的拜别吴半仙。开始了我的历练之旅。
万事开头难,习惯就好办,还别说,每月“化缘”的钱比我以前上班的工资都高。照吴半仙所说,自己是天狗星降世,走的是****运,以后注定大富大贵,豪气冲天,所以富豪广场是最好的历练之地。
三年后我真走****运了,一飞冲天,雄起万丈,愣是买上了新房,开上了二手车,衣锦还乡后,把李寡妇也带到了烟州,所以从内心感谢吴半仙,还专门买了二斤鸡蛋去找他,可惜难觅仙踪,有人说他冻死了,有人说他饿死了,但他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两年前的一天,竟然还遇到了儿时的女神:衣韶涵,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衣韶涵还是漂亮的不像个人,就像七仙女,奈何自己没有董永的命?
说来也巧,衣韶涵往自己的“聚宝盆”里扔了一张毛爷爷,自己就抬头用“独眼”看了一眼,没想到竟然是衣韶涵,小时候的轮廓还在,当时自己就“鸡冻”了,试着叫了声:
“小辣椒!”
竟然歪打正着,看来是祖师爷洪七公显灵了。
自己激动的一下子就站起来了,单腿变双腿,独眼变双眼,把个衣韶涵给吓得一屁股坐地上了。
一番交谈下来,衣韶涵三句话不离蛮子,气的自己真想把她的脑袋敲开,把“蛮子”两个字从她的脑海中抹去!
言谈话语间,自己的“豪宅”和“豪车”,在衣韶涵看来毫无意义,还劝自己找点有出息的事做,一弯腰留下了一张写有电话号码的纸条,顺便又把那张毛爷爷装进了兜里,随后就这样轻飘飘的走了!
从那以后,朱刚烈就有了脱离“丐帮”的想法了,抓耳挠腮冥思苦想又给自己订了三个目标:三年内当城管;五年内娶衣韶涵;十年内办不到,再加入“丐帮”!
朱刚烈谨记吴半仙的教诲,边“化缘”边等自己的贵人。
终于,今天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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