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十狼一虎
虽然狼群迟迟不敢动作,但一直都在紧紧的跟随,时刻寻找着下手的机会。
此刻最慌张的,便是杨戬这头老虎了。
苏晨见状终于是长舒了一口气,终于从危险的境地中拜托了出来,现在他即便是没有寻到宝物,最起码不会自己被杨戬抓走,走出洞穴之后,他可以选择直接逃离开来,回到了泾河之后,便没有人是他的对手。即便是杨戬,也不够资格。
“怎么办,我们当中谁先打个先手,给家伙手中的宝贝抢来,走出洞穴之后,即便他是神仙,凡界之大,他也找不到我们的老巢,我们何惧之有?”
已经有人开始撮合众人,将杨戬的宝物抢夺过来。
众人都是紧跟着点了点头,不过还是没有人愿意开这头,毕竟之前开头的人,坟头草都已经快长出来了。虽然很值得崇拜,但是有勇无谋,终究难成大器,甚至是会丢掉性命。
第一个下手的人,必然是不怕死的。没有充足的理由,绝对没有人第一个对杨戬动手。
苏晨非常明白这个道理,这样下去,虽然杨戬的面对着围攻,但是绝不会有人主动出手的,因为主动出手便是找死,再者,杨戬毕竟是神仙,即便是在凡间,大家对此人心中还是有一些畏惧的。
杨戬加快了自己的步伐,这种面对重大压力的情况,他再也不想忍受一秒,毕竟一个不小心,就要被几十名修太乙金仙修为的强者围攻,即便他修为压制,也不想轻易尝试,危险性太高了,必然会身受重伤。
杨戬速度奇快,但是在黑黢黢的山洞之中,也不能御空飞行,所以只能一边探路,一边还要注意身后的修真者们的一举一动,仅仅是一刻钟的时间,杨戬的脑袋便已经是满头大汗,感受到的压力巨大。
苏晨并没有打算第一个发出攻击,倒不是他惧怕和杨戬交手,只要他一动手,便立刻有人跟上来加入混战,杨戬不可能只针对他一个人。到时候所有人的眼中,只能容得下宝物,将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一旦战争开始,便绝不会停歇下来,除非冲出了这个洞口,才会停下来。结局是什么样,没有人能够预测出来,苏晨只是知道,现在动手为时过早。
因为在进到山洞的时候,他仔细计算过时间,大约是小半日,虽然回去之后轻车熟路,赶路会快一些,但现在也仅仅是走过了一半的路程,还有一半路程没有走,提前发生了战斗,这么长的路程中间一直都是不可能控制的状态,他不能轻易发动战斗。
不仅仅是苏晨这般想,所有人都已经达成了默契,绝不会提早动手,谁都不想发生太大的伤亡,宝物虽然重要,但是相比于修真者的性命,还是不值当。
这群人都是人族之中强者之中的强者,其中甚至有人有成圣的潜质,这般不凡的人,自然也不会漠视自己的性命。
像是之前那名挑战杨戬的家伙,其实能活到今天,已经算是命大了。
终于,在这种紧张的氛围之下,距离洞口处只剩下三分之一的路程了,苏晨一直默默算计着。
这个时候搭乱局面,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苏晨从袖口之中掏出了连根蜡烛,之后有咬了咬牙,将自己来到洪荒世界之后所积攒的所有丹药,全部掏了出来。
之后他催动了火焰术,将蜡烛点燃,之后扔向了杨戬所在的位置,瞬间两支蜡烛照亮了并不宽阔的山洞,接着苏晨又将丹药全部扔在了杨戬的脚下。
“这家伙的宝贝掉出来了,全都是丹药,全都是宝贝,大家快冲上去抢!”
这是苏晨精心算计好的招数,之前虽然已经在脑海中演练过很多次了,但是在丢出去丹药的一刻,心里还是十分心疼的。
毕竟这世界的丹药十分有限,炼药师要比修真者少几十倍,所以丹药显得弥足珍贵,对于散修而言,丹药就像是传说中的宝贝一般,所有人为之疯狂。
果然,苏晨的招数立刻起了作用,山洞之中有了蜡烛照耀的光线,立刻所有人的视线都放在了杨戬的身上,以及他手中的传说中可以成圣的长袍,以及地上散落的奇珍异宝一般的丹药。
这对于修真者,尤其是一群散修来说,是上天给与的礼物,他们也不顾及什么危险不危险,纷纷冲上去拼抢。
杨戬显然没有意识到苏晨还留着这一手,面对一群眼红的家伙,他一时间也素手无策,虽然极力掩护,但手中的巫族长袍还是被人抢走了。
地上的丹药,更像是金子洒落在街道上一般,遭受了无数人的哄抢,立刻洗劫一空。
“不妙!”
苏晨拍了拍大腿,表情十分痛苦。
因为他给系统奖励的洗髓丹也扔了出去,这不由得让他感到肉疼。
洗髓丹是这个世界上没有的物件,往往系统奖励的东西,都是在这世界已经绝版了的,或者是从来都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洗髓丹对于苏晨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吸引力,但毕竟是系统奖励的东西,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完成任务得到的,所以即便是没有作用,也当成是宝贝一样,根本就省不得仍。
不过苏晨马上便深吸了一口气,也不再后悔了,现在场面一睹混乱,所有人乱作一团,扭打在一起,这正是他想看到的。
“嘭嘭嘭!”
几十名太乙金仙修为的家伙,扭打在一起,灵力瞬间充斥了整个山山洞。四处都被修真者的灵力占据着,巨大的破坏力,直接让碎石不断从身后滚落下来,像是地震了一般。
这场面苏晨还是第一次见到,在如此狭小的空间之中,发生如此剧烈的争斗,即便是没有参与其中,也会被余波所伤。
瞬间,便有人躺在地上停止了呼吸,是在争抢之中,被几名修真者合力打中了要害部位,连躲闪的空间都没有,直接驾鹤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