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迪兰黛雅,我有一些事情,恐怕要离开去看看,你既然如此喜欢这双鞋子的话···”
灵潇还未来得及把接下来的话说完,洛迪兰黛雅那双碧绿的双眸,却在此刻,猛然地闪现出一股兴奋到诧异的光芒!接下来,便迅速将灵潇的话给打断了!然后,迫不及待地抢先答道:
“我就知道“潇潇”你果然是个好人!最疼爱人家了!你“月兔族”可是神之后裔呀!家族里面,依靠“卖血”这项独特的技能,所赚取的费用,就远远超越什么炼金术士,造型魔法师等高薪职业!
毕竟嘛,神之真力的收益远远凌驾于一切旁门左道的魔法技术!这是我们这个宇宙里,恒古不变的真理!区区五百万撒加,根本不在话下,对吧?”
原来洛迪兰黛雅是选择性地遗漏掉了:
“我有一些事情,恐怕要离开去看看”这句话。
直接将后面的:
“你既然如此喜欢这双鞋子的话···”
将这段还未完结的话语,吸纳到了脑海中,再加以“自行补脑”,产生了灵潇要狠下心来,为自己购买的错觉!
洛迪兰黛雅现在抿着樱桃小嘴,将腰部撒娇般地九十度弓下,接着便蹑手蹑脚,踏着欢快的步履,犹如海豚在迪斯尼的游泳池中蹦跃,跳舞一般。一步一步摇摆着“臀鳍”,向着灵潇靠近。
接着,不断地贴近坐在休闲椅上的灵潇,将那双明净清澈,灿若繁星的眸子给“探”了出来,不知她又想到了什么坏坏的主意,对着灵潇欢悦的一笑,眼眸弯得犹如月牙小船一样,仿佛流动在眸子内部的“灵韵”,也要跟着溢了出来。
在她一颦一笑之间,典雅,清丽的神韵,也自然地流露了出来,让人情不自禁地惊叹于她那清雅,灵秀的恬静。
细致,墨绿的长发,如同往常一样,披于香肩之上,散发出一缕柔美的气息;这时,还乖巧地数着长发,显出一种迥异的风姿。
忽然,她方才的成熟,却在转瞬之间变得如此可爱,让人新生疼爱,与怜惜之情;那净白的皮肤,仿佛是刚刚被剥去了软壳的鹌鹑蛋,炯炯的双眸,一闪一闪地,仿佛是在述说着童谣,小小的红唇,再搭配上皮肤的洁白,更显分明!
一对小酒窝,也不放过这个卖萌的机会,均匀地分布在脸颊两侧,只是浅浅的一笑,酒窝便驻留在了脸颊上,若隐若现,可爱的模样,仿若天仙······
灵潇被这出乎意料,却喜出望外地亲密举动给“吓坏了”,脸部红晕成了一片,虽然价格高达五百万,但是此番境遇却实在是不忍心,也是不好意思,甚至是不敢拒绝这个令无数女孩异想天开,但却望尘莫及的梦想。
于是,在心潮澎湃地哽咽了几口唾沫之后,大脑似乎由于过度的发烫,而出现了短路,丧失了理智,只好默默地:“嗯!”了一声,勉勉强强地答应了下来······
“洛迪兰黛雅,你先继续在这儿欣赏一下吧,我到楼下去打电话,找我父亲打钱过来!如果你有危险的话,就可以打碎我给你的特殊手镯,那上面施加得有我们一族的特殊空间系魔法。
到时候,我就会感应到你有危险了,接着便会自动张开魔法阵,进行空间传输!顷刻之间,就能够出现在你的面前!”
由于灵潇在此之前,已经迫于“危急”的形势,许下了貌似不可能兑现的承诺,所以现在已经是没有任何的退路了,再加之,本来就因为感受到了本族族人,在战斗的时候,所散发出的独特魔力,更是萌生了想要下去,一探究竟的欲望!
而现在,虽然以“筹钱”为名,貌似有了一个完美无缺地借口,但此刻脑海里想的更多的,却是不再去关心自己族人打架的事情,而是真的想在短暂的时间内,离开一脸充满喜庆与容光的洛迪兰黛雅,自己到大街上转悠一圈,安静下来,想一想对策!
相反,此刻却开始后悔,自己刚才到底为何要多管闲事,本来好好地,却想下去查看详情?最终说错了话,产生了歧义!虽然那股魔力与自己的血脉来源,基本确定一致,但是这并不代表是自己一族的人,就必须要插上一手。
族内血脉的总部,与分支,遍及艾欧罗斯大陆全境,甚至是在其它十二个大陆,都有族人的活动痕迹,绝大部分人,自己完全不认识,没必要搅这趟混水!现在好了,看别人打架是小事,可五百万的水晶鞋,难度却无疑于登天!
哎~~~~~~呀!
前后不过一个念头之差,这个念头才不过持续十多秒钟,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此刻灵潇真是悔青了肠子!不禁地在心里暗地抱怨道!
洛迪兰黛雅:“潇潇,你要小心安全呢,别在走路的时候,为了我的事情,而过于激动,万一,一不小心被魔动车给撞了,就麻烦了!还有,注意自己别跌倒了,万一受伤了的话,我就太不好意思了!
呵·呵·呵·呵”
洛迪兰黛雅将右手食指轻轻放在嘴唇间咬住,“呵·呵”的发出笑声,喜上眉梢地继续扭转过头,满含殷切与热忱地注视着在长达三年的展出中,令无数少女流连忘返,但最终却“郁郁终了”的名牌水晶鞋!但是,却在不久的将来,即将被自己那对完美无瑕的玉足所征服!
···五分钟之后···
灵潇一人独自地在大街上穿行着,虽然家族中父母兄弟们拿出五百万撒加来,并不算是什么难事。但是,按照洛迪兰黛雅所说:家族里面,依靠“卖血”所赚取的薪水,就能够远远超越什么炼金术士,造型魔法师等高薪职业!
虽然,“卖血”这种说法显得,不太礼貌,甚至对于神之后裔而言,是一种侮辱性,不雅观的词汇,但是却不失为一种:直白,明了,浅显易懂的词汇!
寄存了神之真力的【半灵血】所带来的收益,即使是在艾欧罗斯大陆上,无比吃香,收益匪浅,用来建筑城市的造型魔法师,还有那些炼制富含魔力矿物的金属,以及调配各式各样药物的炼金术师们,也不由得感到黯然失色。
他们那看似前途无量的魔法技术,在拥有血统与背景的“月兔族”面前,的确是旁门左道,不值一提!
但是,这也并不能代表,单单为了心仪的女孩子,购买一双堪称天价的鞋子,就能够理直气壮地向自己的父亲和族人们,索取整整五百万的撒加!如果这样的话,岂不是自己刚刚一提出这个要求,就会被骂得狗血淋头!
“怎么办,怎么办?到底我该如何应对?打电话回去要钱?这绝对不可能!
就连学校放假的三天时间里,自己也好不容易把这么多年以来,自己所积攒下来,长辈们给的“压岁钱”,在父母的监视下,偷偷地取了出来,也就只有十五块金币,总价值不过才四十五万加隆罢了。而且,万一回去的时候,父母突发奇想,想要检查我的压岁钱账户,那就完蛋了!
昨天晚上九点钟,海上动车组才抵达“盛夏之夜”,区区三个小时,就用了二十八万撒加,按照这样的速度,根本用不到三天,就没钱了!哪儿会有多余的钱?更何况,这一次购物,所多出来的钱,并不是一星半点,而是十多倍于自己全部积蓄!
这下,惨了!说不定回学校的海上动车费,都要被花光!”
灵潇在一旁的商店,买了一瓶可乐,一边喝着,另一边坐在一处小花园的台阶上,急切地思索着这个难题。
恍然之间,仿佛能够看见古希腊先贤之一的阿基米得,此刻正手持圆规与直尺,绘画出精致的几何图形,并希望以自己的智谋,来解析出困扰自己多年,那深奥无比的数学猜想。
“咦?!等下!打架的人,现在能够肯定,一定是我族“月兔族”中的一员!虽然他们很有可能与我非亲非故,毫无联系;但是,毕竟是体内积蓄得有【半灵血】的神之后裔,虽然凭借我的感知,已经知晓这股魔力并非特别强大。应该是和我一样未成年的族裔。
但是,这并不代表他身后的家族背景,也是如此青涩!如果运气好,是传说中“总部”脉细的一员呢?
万一这次打架,他处于不利境地,我出手相助,甚至在危急时刻解救了他!
那么,在加上我们身为同族的特殊血亲关系,或许这五百万撒加,就是信手拈来啊!
况且在这片“盛夏之夜”敢跟“月兔族”较量的对手,就只有一些暴发户,或者有钱,有势,却没有素质,扎根于这片海域,几百年的土豪乡绅!
恐怕他们也不知道与自己交手的是“月兔族”,不然这儿即使是最强悍的富商,巨贾也不敢招惹神族的后裔,万一真是哪个不长眼,却胆小如鼠的土豪,到时候也可以趁机敲诈一笔,叫他帮我买下这个水晶鞋,送给我!
到时候,洛迪兰黛雅那边,就有交代了,既不能辜负了她,使之生气;也不用像父母要钱,被骂做败家子!况且即使回到家里,被父母察觉压岁钱花光了,我正好可以说是我在三天假期中,取出压岁钱,用于商业炒股,然后赚取了五百万撒加,接着给洛迪兰黛雅买了鞋子!
这真是一举三得,绝不赔本,就这样干,我要上了!”
灵潇在冥思间,恍然大悟,仿佛拨开云雾,见到青天!灵机一动,决定了一下来,自己一定要参战!而且,一定要将事情闹大!这样才能达成目的!
于是,在短短数十秒钟之间,将易拉罐的可乐喝得一干二净;接着,将铝制的罐头,捏成了一团“废墟”,丢弃在了花台上,乐呵呵地傻笑了数秒之后,灵潇的嘴角便早早地扬起一个“胜利”的弧度。
然后,在抬头仰望了一下蓝天白云之后,便迅速地将自己的灵魂感知力,给提高到了极限,准确地搜寻到了敌人的战斗位置。
最后,迎着没有一丝灼热的盛夏之光,向着目的地飞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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