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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他皮囊更爱他灵魂 378 大地母亲太爱我

巫山有云也有毒 星拱北 5804 2022-10-30 17:18

  金秋十月,层林尽染,红叶疯了。

  别的情侣爬个山赏个红叶吧,大手拉小手左手牵右手的可甜蜜了,女生不小心踩个小石头,也可以哎呦一声顺势往男生怀里一倒,说不定还能捞个公主抱呢。

  金凤呢?

  孙大圣般地辗转腾挪不老实,把气喘吁吁的巫海甩得老远,美其名曰在前头观察地形。

  观察完了,她也会很贴心地回去跑到巫海身边,拽他拖他或者从后面推他,赐予他攀登的力量。

  不过,她的力气对于巫海这个秤砣来说收效甚微。

  何况巫海还一会儿要求停下喝口水,一会儿要求停下吃个零食,一会儿要钻树丛里撒个尿,一会儿又脚疼脖子痒的,让他老人家运动运动老难了。

  金凤倒是不说他。

  别人爬2个小时能登顶的小山,他们要爬4个小时以上。有时,跟他们同时开始的人都下山了,看见他俩还在离出发点不远的地方吭哧吭哧爬呢。

  巫海问人家:“劳驾,前面还有多远到山顶?”

  有的人诚实地说:“照老兄你这速度,后天能到就不错了。”

  巫海听了差点儿一屁股坐地上。

  也有的人心软,鼓励他说:“不远了,半个来小时,加油。”

  结果半个小时他才走了100米,基本上跟原地没动一样。

  如此说来,巫海跟树懒这种小动物似乎很像。

  走半道儿,金凤忽然心念一动:“咱俩比赛爬树呀?”

  巫海一怔,人家鬼谷子大师说了,要以己之长,攻彼之短,可是爬树这事儿咱不擅长啊!

  不过金凤又不是敌人,再说他可不想在喜欢的女孩面前说不敢,爬就爬嘛有什么了不起的,于是吞了吞口水硬着头皮接受挑战。

  他俩各自在路边找了一棵老树,相距不远,都不是太高,顶上粗大的枝桠朝四面八方伸去,爬上之后可以坐坐,眺望一下树林里的美景什么的,就像童年的记忆那样。

  然而,如今能够眺望的恐怕只有附近游客的发型了,有麻花辫、梨花头、丸子头、蘑菇头,还有“方便面”......多么的丰富多彩。

  虽然巫海的童年也有很多树可以爬,但由于体重问题和运动协调能力,他从来没成功登顶过。

  “呸,呸。”

  巫海卷起袖子,很专业地往掌心里啐了口吐沫搓了搓,摆出了爬树小能手的架势。

  他以前看别人爬树前(尤其是他哥)都这样的。

  小时候,自家园子里有很多果树,除了人参果和千年一结的蟠桃,什么珍奇异果都有,可都是亲哥和家丁们矫健地爬上去摘,嗖嗖两下就没影了。

  而缺乏锻炼的小胖墩儿巫海,则十年如一日地流着哈喇子,顽强地拿筐在树底下扮演着接果子的角色,还振振有词地说,“革命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你们摘的果子必须有我的!”

  “行,给你的!”

  要是巫山淘气,一个软柿子瞄准儿了往他脑袋上拽去,巫海就能提前尝到果子的甜味儿了——水果汁会从脑袋顶上一直流到嘴里,然后巫海就被一堆家丁架走了,悲惨地扔进浴盆被漂洗无数遍,浴盆里传来巫海凄厉的哀嚎——“还我柿子!”

  此时,眼前的金凤笑眯眯不说话,从包里掏出个哨子。

  人家软妹纸的包包里装的都是化妆品和可爱的小东西,她包里装哨子,还有路上捡的她自认为好看的小石头神马的。

  金凤响亮地吹了一声,两人便同时开始爬树。

  金凤的家乡宫家村,有很多大槐树,那是一代又一代宫家村人的童年回忆。

  每年到了那个季节,槐树花一串一串雪葡萄一样挂在树上,香飘千里,孩子们从老远就开始吸溜鼻子。

  等跑近了,袖子一挽鞋子一脱,就你追我赶往树上蹿,把那末端带绿芽的花直接放嘴里,甜甜的滋味,美美的回忆。当然,还可以带回家让娘亲给包饺子吃。

  所以,金凤练就了一身爬树的好功夫。

  2分钟后,她跟个猴子似的已经灵活地坐在了枝头,一头“非洲小脏辫儿”快活地甩来甩去,身上戴的金属小首饰们叮当作响,在阳光照进树叶缝隙的时候闪闪放光。

  她的两只35码小脚丫在空中晃啊晃,悠闲的嘞,可惜再也没有槐花吃了。

  低头看看,她家巫海呢,还在地上奋力地挠树。

  他已经尽力了,但不知为神马,总是刚爬1米多点儿就掉下来,只好满头大汗地感慨说:“唉,肯定是大地母亲太爱我了,舍不得我离她而去啊啊啊!”

  枝头的金凤听了,笑得花枝乱颤,前仰后合。

  巫海仰着脖看得着实在担心:“凤儿啊,别乐了,你留神别摔下......”

  话音未落,金凤就一个趔趄要往下栽,吓得巫海魂儿都没了,小宇宙爆发,以光速奔过去,大张着双臂要接她。

  幸好老树本来就不是太高,而且她的衣服勾在了别的树枝上,再加上她自己也灵活地随机应变,能抓就抓,尽量进行缓冲,所以最后算是平缓落下来的。

  确切地说,是缓缓地砸在了巫海这个人肉垫子上,所以毫发无伤,而且屁股底下软绵绵的坐着还挺舒服的呢。

  而巫海就惨了,被从天而降的妹子“咕咚”一下砸得四脚朝天一动不动,纸片儿般铺在地上,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金凤不好意思地用力拉他:“对不起对不起,巫海你还活着呢吧?”

  “嗯,我这一身肉总算没白长,今天派上用场了。”

  半晌,巫海才缓缓爬了起来,原地留下一个坑。大肠小肠和胃啥的,重新开始蠕动。

  低头一看,惊见自己的肚子小了不少,被压得扁平扁平跟菜板儿似的,连亲哥的小腹都没这么平坦,因为人家有六块腹肌。

  金凤在反复确认了他的胳膊腿儿都能动、脑子没压傻、小鸡鸡也还在之后,感动地“啪啪啪”拍着他的大脸蛋子:“你说你怎么这么奋不顾身啊?要是我把你砸成肉饼咋办,你告诉我咋办?是不是想让我守寡!”

  巫海感受着金凤的小手与自己面部肌肤相触的温度,嘿嘿地笑着说:“肉饼好,肉饼香,而且必须是猪肉大葱馅儿的。走,咱不爬山了,哥带你吃肉饼去!”

  金凤立马否决:“拉倒吧,咱们来爬山不就是为了给你减肥吗?还吃肉饼?那这半天不白爬了?”

  巫海又振振有词:“不吃饱了怎么有力气减肥?走!”

  金凤督促巫海减肥,并不是嫌他胖了不好看,主要是出于对他健康负责任的角度着想的。

  金凤从事的是西点制作行业,对营养学也有些研究,吃东西前通常都要看看成分表,计算一下摄入的热量神马的。

  但是爬山累得呼哧带喘之后能够饱餐一顿美食,这可是人间一大幸事,反正他俩爬了几个小时还是离起点不远,下山也方便。

  两人开着巫海的车来到一家店面很小、但是人气超旺、巫海大爱的肉饼店。

  他的车子已经换了,不过还是没换豪车,换了辆4年车龄的二手经济适用车,因为原来那辆终于报废了。

  等了半天,总算跟人拼了个小桌。

  等的这10几分钟差点儿没被香味儿馋死。

  进门前巫海打算只吃两张肉饼解解馋就好,10分钟后他改主意打算吃8张。他是这么为自己解释的:一次吃够了它,也许就腻了下次就不用吃了呢?

  终于坐下来之后,除了面前的一大盘高高摞起的猪肉大葱饼,他俩面前还各自有一碗熬得金澄澄香喷喷的小米粥,和一小碟拍黄瓜、腊八蒜之类的小菜。

  巫海咂么着嘴晃着大脑袋说:“肉饼就粥,越吃越有。世上还有什么能比肉饼好吃呢?如果有,唯有羊肉串!呼啦呼啦——(喝粥声)”

  他喝粥的时候丝毫不顾形象,吸溜的声音老大了,就因为这个,在家用餐的时候总挨老妈说,除了挨说还挨巫天行桌子底下踹。

  在巫氏大宅里,喝粥不能出声,刀叉碰盘子碗儿不能出声,嘴里有东西的时候不能说话,那么多规矩,吃个饭简直他大爷的累死人了,所以他特不爱在家用餐,宁可说不饿,然后晚点儿从厨房偷点儿吃的到自己屋里去,把脚丫翘到桌子上痛痛快快地吃。

  饭菜的香气就着飘来的臭脚丫的阵阵味道,那叫一个酸爽!

  在金凤面前,巫海就没这些顾虑,因为金凤喝粥的声音居然比他还响,看她吃饭老香了!跟她一起吃东西,不管吃的是什么都香,所以巫海这个微胖界的泰斗,日渐巩固了自己的地位。

  小白吃东西也香,不过跟金凤还是有所不同。金凤是吃得又快又爽,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那种;而小白是咕叽咕叽嚼得有滋有味儿,表情极其享受那种。

  总之吧,现在这个年代,东西做得这么好吃、量给得这么足、价格还这么公道的良心好店着实不多了!所以巫海是这里的常客。

  他和金凤两个,外表都是掉人堆里找不出来的普通人,也不过分追求物质享受,这油腻局促的苍蝇小馆儿里的食物和氛围,就能让他们很开心很满足。

  金凤对来这里吃饭一点儿意见也没有,还总说真正的美食在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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