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楚耀点头,“邓玉娇的确是贞洁烈女,不过现在,像她这样的女孩毕竟是凤毛麟角。而且她本身持刀杀死官员这件事,原本就很危险。所幸,对她非礼的,只是一个脑满肠肥的官员,对付起来,比较容易。如果她遇见的是一个身强力壮的歹徒,那她可就不是对手了。那么结局,很可能是她被杀。”
老头苦笑,“不管怎么说,妇女毕竟比男性弱小,如果真的不幸遇见一个身强力壮的歹徒,还是不要反抗,以免发生不测,先假装配合他。等他走了,再报警。”
何楚耀点头,“是的,人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好了,路飞,你接着往下说。”
路飞道,“好吧,那我接着往下讲,惯偷把两辆车全都翻找了一通,结果啥都没找到。非常郁闷,就在他打算转身走人的时候,他忽然想起汽车不是都有后备箱吗?保不齐后备箱里会有啥好东西呢。于是,惯偷撬开了后备箱,律师汽车的后备箱里自然是啥都没有,可是那一家三口的后备箱里可是放着少女的尸体。惯偷发现少女的尸体之后,哈哈大笑,不错嘛,看来那个杀人犯也不算做了坏事。至少他杀的也不是好人,他杀的这些人,也是杀人犯,他们杀了这个姑娘。”
何楚耀笑道,“这算是什么逻辑啊?没杀好人就不算做坏事吗?按照你的说法,大叔可是一口气杀了四个人,这个惯偷不是把大叔的行为看成是为民除害了吧?”
路飞笑道,“惯偷的思维方式,不好琢磨。估计他看见地上躺着三具尸体,误以为律师跟那母子俩是一伙的,认为是他们三人合伙杀了少女,把少女的尸体载到了这里,结果又遇上了另一个凶手,把他们三人搞了个团灭。”
何楚耀大笑,“在惯偷看来,应该是杀人被终结了。”
路飞道,“惯偷发现少女的尸体之后,禁不住有些兴奋,心说了,其他三具尸体都被凶手翻了个底儿掉,既然这个后备箱是锁着的,少女的尸体显然还没被他碰过。于是他赶紧在尸体上搜刮,可是搜刮半天,也没找到任何值钱的东西。这下,他真的火大了。合着折腾半天,连根毛都没捞着。惯偷越想越气,最后决定拿少女的尸体出气,于是他抓住少女的头颅把她的脖子生生给扯断了。”
老头惊道,“路飞,按照你的说法,把少女头颅扯下来的人居然是那个惯偷吗?”
路飞点头,“是的,惯偷因为没找到值钱的东西,为了泄愤,毁坏了少女的尸体。”
何楚耀笑道,“路飞啊,我觉得你这种推测就更加的不合理了。”
路飞惊道,“为什么不合理?”
何楚耀皱眉,“你知道窃贼通常都长什么样吗?”
路飞道,“贼还有固定的样子吗?”
何楚耀笑道,“当然有了。常言道,贼有贼相。就是这个道理。一般来说,贼的身高普遍不高,而且身材瘦小,行动敏捷。”
路飞不解地道,“为什么呀?”
何楚耀笑道,“如果贼不符合这些特点,如何做到在闹市中偷了钱包再快速逃走呢?很难想象,一个身材超过两百斤的胖子偷了钱包之后,还能顺利地逃脱?”
路飞眼前忽然浮现出一个身材臃肿的胖子拿着刚偷到钱包在拥挤的人群中,呼哧带喘的,拼命往前跑。可是没跑出多远,就被人给抓住了。不由地哈哈大笑,“没错,胖子一般都跑不动。”
何楚耀笑道,“所以说,你千万不要小看贼这个行业。光是把钱包偷到手才只是成功了一小步,关键的是,钱包到手之后,如何顺利地逃脱。你想啊,如果被事主发现丢了钱包,肯定会大喊,抓贼啊,我钱包丢了。这时候,热心的群众立刻一呼拉围上来,群众聚在一起,势必会引起街上巡警的注意,紧接着上演的就是热心群众和巡警一起抓贼的戏码,这时候,才是考验一个窃贼真功夫的时候到了,屁股后面一大群人追,而且这些人里还有巡警,想要跑掉,谈何容易?聪明的窃贼早就想好了一整套的逃跑方案,而且他们逃跑的路线之前也都已经想好的,他们偷到钱包之后,立刻往胡同里钻,而且还是拣死胡同钻。”
路飞惊道,“为啥专拣死胡同钻呢?”
何楚耀笑道,“路飞同学,这你就不明白了吧?贼之所以钻死胡同,是为了甩掉后面追他的人。”
路飞摇头,“不懂。进了死胡同,他不是跑不掉了吗?还怎么能甩掉后面追他的人呢?”
何楚耀笑道,“这正是贼的脱身妙计。一般来说,死胡同的尽头都是有一堵围墙的,这堵围墙不会很高,正常来说,基本是在一米八高。”
路飞咂舌,“还不高?一米八?比我都高了。”
何楚耀道,“这个高度,对正常人来说,攀爬起来,困难很大,可是对于训练有素的窃贼来说,三两下就翻过去了,因为人家就是吃这行饭的。而且之前,这些窃贼为了让自己拿到钱包之后顺利逃走,肯定也事先翻过围墙,先试试看,好翻不好翻。这也是踩点的一种。”
路飞笑道,“这些贼的求生技能真强啊。”
何楚耀笑道,“是的,所以贼专拣死胡同的原因是,自己能顺利逃脱,让那堵围墙把追他们的众人拦在身后。即使是有能力越墙继续追的人,翻越墙头也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等众人费劲摆列的翻过墙去,贼早就跑得没影儿了。所以说,贼故意钻进死胡同,是为了逃脱。”
路飞叹气,“看来,想做好一个窃贼,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呢。”
何楚耀笑道,“事实上,没有哪个行业是容易的。所以我刚才说,贼不可能是有胖子,就是这个原因,因为胖子跑不动,偷到钱包,前脚偷,后脚就被抓住了。所以,胖子做贼,一点前途都没有。”